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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武斌律师: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是否都会涉嫌犯罪?关键是利用人民币兑换为虚拟货币进行场外交易的行为人,是出于何种意图
韩武斌律师: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是否都会涉嫌犯罪?
文章指出:
虚拟货币目前的定位一直都是虚拟商品,我们国家并不打击个人单纯买卖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
无论是之前2017年的九四公告,还是2021年的九二四通知,都旨在防止虚拟货币交易的炒作,打击为我国居民提供与虚拟币相关服务,以及在国内从事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个人或机构,而并不禁止个人的虚拟币交易行为。
需要澄清的是,如果个人仅仅是单纯的虚拟币场外交易,并不违法,并不构成犯罪。
综上,将人民币兑换为虚拟货币的场外交易模式,只是交易方式的一种,本身是中性的行为,关键是利用人民币兑换为虚拟货币进行场外交易的行为人,是出于何种意图。如果行为人是通过0TC交易获取币价的波动赚取差价,且获利来源于与自己进行otc交易的对手,则是虚拟货币交易的自我投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不是通过币价本身的波动获取收益,而是利用场外交易这一方式,成为获取第三方给予获利的手段,则可能涉嫌帮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或洗钱罪。
原文如下:
提醒:目前针对924的相关司法解析还没有出台,以上观点仅供参考、研究、学习,不具备任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