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必看攻略!蒙自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25日起开始施行……
蒙自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
文明祭扫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清明祭扫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市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蒙自市2024年清明祭祀活动服务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
(一)管制时间
自2024年3月25日起至4月7日止(每日8时至18时)。
(二)管制路段
蒙自市银河路南端小新寨水库三叉路口至蒙自市公墓管理所至陈家寨村与蒙蛮公路交叉口路段。
(三)管制措施
1.管制时间内,进入管制路段的机动车辆沿小新寨水库三叉路入口处至公墓、陈家寨村与蒙蛮公路交叉口路段返程,实行单向通行,禁止逆向行驶。
2.管制时间内,上述路段禁止大中型货车、大中型客车通行。
3.前往公墓祭祀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墓停车场内。
4.在实施交通管制路段,严禁在道路两侧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妨碍交通安全。
5.在银河路南端小新寨水库三叉路口设置进入墓区车辆检查点,按公墓停车场饱和度放行。
6.市公墓墓区设置入口3个、出口2个,祭祀人员依次从市公墓管理所正大门和4号停车场进入墓区。
二、提倡文明祭扫
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文明祭扫活动,以“绿色清明 文明祭扫”为主题,传承慎终追远、孝老敬亲等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推动移风易俗。
(一)倡导安全祭扫,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殡葬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不使用塑料祭祀用品。
(二)倡导文明祭扫,弘扬传统美德。创新祭扫方式,不使用坟标、摇钱树等封建迷信用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节俭治丧、文明祭扫的社会新风。倡导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家庭悼念、网络祭扫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祭奠方式寄托哀思。
(三)倡导绿色祭扫,促进自然和谐。鼓励群众选择网上祭扫、代为祭扫服务,减少返乡祭扫。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路线,主动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三、祭扫服务电话及监督方式
(一)祭扫服务电话
服务单位:蒙自市公墓管理所
服务电话:0873-2975965
(二)监督方式
监督受理方式可关注蒙自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电话0873-3723345(日常上班时间)。
四、森林防火和祭祀活动管理要求
(一)单位或个人在清明节祭祀时,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各种野外用火、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等行为。
(二)严禁单位或个人携带香、纸、坟标、摇钱树等纸扎易燃祭品进入坟山墓区。在公墓祭祀的香、纸等祭祀用品应当到指定地点处理。
(三)严禁单位或个人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占用林地、耕地建坟造墓,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在本市区域内严禁制造、销售棺木和纸扎迷信用品。
(五)严禁在殡仪馆、公墓等祭祀场所进行封建迷信祭祀活动。
五、乡镇(街道)公益性公墓清明祭祀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级清明祭扫要求执行,及时发布清明祭扫通告,做好本辖区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工作。
六、本通告自2024年3月25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每日一“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内容由蒙自市人民政府提供
编辑:毛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