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公告
关于严禁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切实维护广播电视传播秩序,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公告之日起开始对蒙自市行政区域内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锅盖”)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均属清理整治范围。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蒙自市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活动行为。
三、对通过宣传教育仍未自行拆除非法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企业、个人进行重点清理,强制拆除非法安装的相关设施设备。
四、对于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获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的以及利用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针对未经批准已私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可任意选择中国广电网络、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其中一家运营商进行替换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并给予优惠。原安装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由所选择的运营商帮助拆除并组织统一销毁,详细优惠活动请咨询各运营商(联系方式见附件)。
六、倡议广大群众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3-3193445
特此通告
蒙自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各运营商服务详情咨询电话
一、中国广电蒙自分公司联系人:
王老师,电话:19218731919
二、中国移动蒙自分公司联系人:
李老师,电话:13769476766
三、中国电信蒙自分公司联系人:
张老师,电话:13312667878
佴老师,电话:13312676866
四、中国联通蒙自分公司联系人:
万老师,电话:18687351800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蒙自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一个行走在蒙自的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春风十里,不如文明有你。让我们一起,从小事做起,不闯红灯、不乱丢垃圾和烟头、不随地吐痰、不乱停乱放。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共同携手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友爱友善、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蒙自!
编辑:肖金兰
法律顾问:云南牵明律师事务所许毅辉律师 13529467308 杨玥律师 18206837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