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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皮利伟案| 向江西省政法委罗小云书记鸣冤陈情


尊敬的罗小云书记:
我们是泰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正在泰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皮利伟等人涉黑案的家属。本案冤!冤!冤!
江西吉安皮利伟案根本不构成黑社会,存在的严重程序违法的情况,请求要求您旁听案件。开庭从2022年6月23日至今已经近8个月,但重重违法仍在发生……我们全体家属向您恳求监督本案:
一、坚决遏制趋利办案,回击“办案就是为了搞钱”的传言
请将全案明显不构成黑社会、拔高凑数的“黑帽子”拿掉。
尤其是皮利伟妻子邹梅英、海外留学刚回来的儿子等人。邹梅英是家庭妇女,皮利伟的儿子在外留学十年、回国后自己做生意,只因为是皮利伟的老婆或者儿子而被凑到“黑社会”中。侦查人员对皮利伟的妻子邹梅英说“因为我们要没收财产,所以你是骨干成员,骨干成员所有的一切都要没收。”这句话直击本质:办这个案子就是为了没收财产。抓他们妻儿,就是为了强制没收财产,就是为了制造恐怖,制造无人伸冤。
二、纠正没有调用手续的违法异地用检,让他们回自己区县去接受人大监督
关于异地用检的问题,在2022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12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给予明确答复:违宪违法。
江西政法网早在2020年10月就已经报道五名异地检察员当年7月就在泰和组建检察专班开展工作,提前阅卷、引导侦查。但根据当庭出示的调用决定书,这五名外地检察员是2020年12月31日才得到调用通知,正式有权办理本案。也就是说,侦查一共就三个月,前面三个月没有得到合法授权,没有任何手续、决定,就提前介入本案。这也是在侦查阶段,本案大量的非法证据、办案机关编造的内容进入了法庭,无法被有效监督,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直接原因。
江西省泰和县法院审理的皮利伟案,代表泰和县检察院出庭公诉的是五位检察官和三位检察官助理。其中有泰和县检察院两个检察官一个助理,另外五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都是在其他区县任职因为本案被异地调用的。
1.杨杰,男,汉族,1986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万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肖文飞,永新县检察院二部主任
3.检察官助理彭珍是吉水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
4.检察官助理焦名湖是遂川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
5.检察官助理孙文平是安福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
三、关注本案严重的证据造假问题,坚决自行排除非法证据
录像中明明白白显示着:侦查人员大量伪造笔录,甚至在被讯问人没有说话的情况下,记录了几页甚至几十页的笔录,有的甚至直接复制粘贴其他人伪造的笔录,直接要求被讯问人签字。更有甚者,在开着监控录像的情况下,专案组一名办案人员将伪造笔录的事当成谈资,和同事交流、说笑,并说“直接复制50页笔录太tm假了,所以我昨天做了35页,剩下的今天做”。
检察官象征性向法院提交了一些同步录像,但还有至少501份(459份缺失,42份损坏)笔录没有提供。办案人说没有,不知道是公安机关讯问时就没制作,是光盘损坏,还是已经制作但就不给。无论如何,涉黑案没有录像就是非法证据,就应当自己撤回这些证据。可就是在庭审过程中,如此明显的非法证据,泰和县法院竟然不启动排除非法证据,这种办案方式是赤裸裸的制造冤案、错案。提前介入的检察官竟然没有发现,将这样获得的非法证据随案移送,明目张胆地纵容侦查人员“制作”虚假笔录。还送到了法庭上。
请不要包庇纵容侦查人员的造假行为,请依法坚决排除非法证据
四、欠缺指定管辖决定书
案涉被告人行为地、犯罪结果地无一发生在泰和县内,且公安机关侦查行 为、法院审判行为均由上级指定管辖文书,本案审查起诉,也应当具备管辖权。迄今为止,辩护人未查阅任何一份指定管辖文书,无法判断泰和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管辖权;泰和检察院宣读的指定管辖罪名、事项与泰和法院书面指定管辖决定书各不相同,“批复”与泰和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列明的罪名,不相对应。
五、纠正公诉人当庭口头变更起诉,而不出具书面变更决定的违法敷衍
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起诉书,与法官、被告人手里的书面起诉书竟然不一样!
一名被告人的罪名“非法拘禁”居然当庭被撤回。案件事实及程序问题的时间也有多处不一样。对于罪名的撤回,已经属于法律规定中的重大变更,应当依法变更起诉,依法应当制作《变更起诉决定书》或者《补充起诉决定书》。然而,这在违法异地办案的公诉人眼里,知错不改,对于起诉书的重大错误,仅仅是补充了一份盖有公章的《情况说明》,把重大的起诉错误轻描淡写的描述成了“技术性瑕疵”,并表示不影响案件事实和定罪量刑。泰和检察院这种错误创新,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六、撤回抹黑捏造、错漏百出,只为拼凑涉黑罪名的《起诉书》
起诉书描述民谣“永和有三贵,砂贵,地贵,肉贵”的指控,为了证明皮家在当地的危害性特征,事实上,“现在就让公诉人带着人去永和镇上问,看哪个人知道这句民谣……”被告人说“既然是民谣,就应该流传甚广,我希望公诉人能够当场给我唱一段。”
开庭近8个月参与庭审的各方,现在也都听明白了:皮利伟很多事情根本没参与,根本不知情,但为了拼凑黑社会,就把所有事情硬往他头上安。
七、纠正违法的、欺骗违心的认罪认罚
滥用认罪认罚制度,安排值班律师配合制造冤案。本案竟然出现同一个值班律师给多名被告人见证认罪认罚,以及见证认罪认罚的律师参与到后面的庭审。在审判前,检察官、即现在庭上的公诉人就安排值班律师为被告人做认罪认罚。而且同一值班律师为多人同时做认罪认罚,公然违反《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定的同一名律师不得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骗人认罪认罚。他们劝妇幼认罪认罚,说认了签完就可以马上回家,想可以很快回家、立即回家,就违心认了。他们说:“你老公现在就是活的死人,你还不尽快抓住机会。”后来又没有兑现,就是欺骗。
这样的认罪认罚,只能让人理解为拼凑“皮氏家族”的黑帽子。
八、监督被查封、扣押物品的安全问题
被贴上封条的开元大酒店,被偷、被窃问题非常严重。
我们家属报案无数次。2021年10月11日发现酒店被盗而报案,2022年4月4号又发现被盗而报警,2022年5月5日再次发现酒店被盗后报警……我们的报警被往各个部门踢来踢去,而只在去年抓了一个人应付差事。截止到现在,开元洲际大酒店还是频繁被盗,最近一次还是在2023年农历新年。
九、纠正违法分案审理,通知相关人到庭对质,而不是分化瓦解、包装冤案
检察院指控45人涉案,辩方多次申请、强烈抗议分案审理,因为这不利于查明本案案件事实、保障诉讼权利、准确定罪量刑。9个罪名、近50起犯罪事实均与皮利伟没有直接关联,皮利伟事前不知情、事中、事后未参与,但公诉机关却将这些占起诉书绝对比例的犯罪事实作为论证皮利伟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的依据,并循环指控皮利伟要为这些罪承担组织、领导责任。
但如今,检察院法院违法决定要将37名被告人分案审理,公诉人不同意其他同案人、证人到庭,已经严重影响查明案情所必经的法庭调查,特别是发问、质证、排非、对质,严重影响案件真相的查明。比如,侦查机关讯问时存在的严重非法取证、伪造笔录情况,检察院不通知相关人员不到庭,怎么说的清楚造假呢?而且,分案审理也会再次造成未审先判的恶劣后果。泰和法检的说辞是是为了提高庭审效率,但任何时候效率都不应让位于公平公正,司法机关不能跑步办冤案!
十、隐匿证据、放纵办案人员违法
辩护人多次向泰和法院、检察院申请调取本案同录,但未提供,反而答复称移送的同录就这么多,导致大量同录缺失,系配合办案人员隐匿证据;辩护人当庭、庭后向检察院申请调取指定管辖决定书,公诉人称不属于其负责,拒绝接受辩护人材料,刻意隐匿证据,拒绝辩护人调取; 多位被告人反映检察人员提审不如实记载,不允许被告人反映违法情况,但检察院提审的讯问笔录、提讯提解证被刻意隐匿,不提交法庭。
十一、请督促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监督审理本案的法院、法官的严重未审先判、审判人员资格缺失的问题
“标志性事件”即刘斌等故意伤害再审案中已经由泰和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作出有罪认定,明显未审先判。庭审中,惊现赤裸裸的未审先判案件:吉安市中级法院决定对吉水黄桥故意伤害案再审、而该案系本次涉黑案的“标志性事件”、去年泰和县法院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已经定调“宣判了刘斌寻衅滋事罪成立,并判处刘斌有期徒刑一年半”,可谓“一瓜三吃”。本案三位合议庭法官均为泰和县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委员,且高龙峰法官又是刘斌等人故意伤害再审案的审判长。这种违法行为空前重大,而且完全侵害到司法公正的根基,如不变更本案管辖,本案的审理结果已然注定,即便开庭审理下去,也只会是走过场,“形式审判”。法庭本来决定休庭,没想到,昨天等来的不是改变管辖,而是法院决定继续强推,强行管辖!
吉安中级法院严重司法干预泰和法院,未审先判,完全不讲中立性,前年就在人大工作报告中表示“打击皮利伟”。2021年10月13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吉安市中级法院院长黄建文向人大做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写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发力打击皮利伟等黑恶势力犯罪”,更将皮利伟案详细案情写入了工作报告。皮利伟案尚未在泰和县法院开庭审判,本应作为中立审判的法院,本应等泰和县法院审判上诉后,本应听取控辩双方的不同意见再做裁判,但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将皮利伟等人涉嫌的犯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并向市人大表态要“发力打击”皮利伟。这表明,吉安市中级法院已经直接代县法院,对本案结果做出了决定。如此严重干预基层法院司法,严重有罪推定!吉安法院、泰和法院早已经因此丧失了审判权,丧失了管辖权!
吉安中院院长黄建文向人大做的报告
本案人民陪审员肖文龙,作为职业人民陪审员,漠视违法,配合违法,涉嫌不当使用国家公款。
肖文龙参与了欧阳小萍涉嫌洗钱案的审判,审理认定欧阳小萍构成洗钱罪,即证明其认为皮利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成立,至少认为皮利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查证属实。人民陪审员肖文龙已经对皮利伟等人涉黑案构成“未审先判”,先入为主,丧失中立客观。因为皮利伟是否构成黑社会直接决定着人民陪审员肖文龙审理欧阳小萍涉嫌洗钱罪一案的对错,如果审理错误必然会启动对人民陪审员肖文龙的追责程序,人民陪审员肖文龙已经和本案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依法应当回避。而且,肖文龙还超越职权审理执行案件:在2019年至2021年,肖文龙至少参与了3起公开可查的执行案件的审理,严重超越职权,违反法律规定。
以上还只是本案开庭的各种违法行为的冰山一角,恳请您旁听本案,了解实情,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如果我们在法院都得不到应有的公平公正,试问何以达到总书记要求的依法治国?案件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而不是草草了事,即便是冤案要判,也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不能明知无罪却熟视无睹。‍‍‍
尊敬的罗小云书记,皮利伟当庭痛诉“把事实说出来,比我的生命更重要”。清白,真相,已经比命都还重要,这是何等的冤屈?习近平总书记早就给出了办法,他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执法司法越公开越具有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我们认为庭审网络直播、证人出庭作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上述指示和审判公开原则的最好办法,信任不能取代监督。但涉及个人隐私的庭审部分除外。一再拒绝被告人的合理合法诉求难免让人有暗箱操作嫌疑。
我们家属恳请您,关注本案,纠正违法,把案子换到吉安以外的地方起诉,拿掉凑数拔高的黑社会帽子。
此致
皮利伟家属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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