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剑:两位被遗忘的“美国国父”
光与剑
两位被遗忘的“美国国父”
“国父”,常被一国民众视为信仰的符号。尊奉什么样的人为国父,不仅代表一个国家民众信仰的偏好,更决定了一国外在的秩序。由此可以说,一个国家民众的信仰,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去向。
谁是美国国父?在英文中,“Founding Fathers”是一个复数,它指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一群坚守原则,又有妥协智慧,敢于担当的领袖人物。
▌真正的绅士:华盛顿
华盛顿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大陆军总司令,他领导美国人民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华盛顿主动交出军权,解甲归田,打破了暴力夺权的定律,让美国率先在全世界建立了一个没有皇帝的国家。
华盛顿在面对权力的巨大诱惑时,能始终保持克制。之后他又被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是美国的“开国总统”。华盛顿在连任两届总统后,为美国做出了第二个选择:他坚决拒绝第三次担任美国总统。
他向美国人民解释:如果再继续选我做总统,美国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了。
华盛顿曾经的敌人英王乔治三世,听闻后惊讶得目瞪口呆:“啊,上帝!如果这样做,他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这是华盛顿的个人选择,也是他在关键时刻为美国做出的选择。毫不夸张地说,正是华盛顿为美国做出的这两次选择,让美国不至于偏离文明的轨道,让自由之花在美国民众为之奋斗的土地生根、发芽。
▌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者
如果只有华盛顿,美国的历史绝不会如此夺目。被美国民众普遍认可的美国国父,还包括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那55位来自各州的代表们。
他们曾和华盛顿一起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协商和妥协”,以非暴力的方式,使各自独立长达一百多年的州联合起来,共同缔造了美利坚合众国。
他们都是阅历丰富的有识之士,既熟知当时最先进的政治理念,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的平均年龄是43岁,最年轻的26岁,最年长的就是那个发明避雷针的本杰明·富兰克林,那一年他已经81岁。
他们共同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联邦宪法》。
制宪会议后,华盛顿曾说,倘若这部宪法能维持20年,就不错了。富兰克林则说:“这一次有可能治理得好若干年,但最后还是会以专制收场……”
但历史证明了他们的成功,从制宪会议到今天,这部宪法依然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也依然有力地维护着美国人最珍惜的“自由权,生命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被遗忘清教徒
华盛顿和制宪会议的国父们,缔造了一个崭新的美国,但这绝不是他们的横空妙想,他们不仅从人类古老的智慧中寻找原理和要件,更延续继承了先辈们的理想和政治实践。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些先辈们,美国就不可能是现在的美国,如托克维尔所言,是他们“形成了美利坚的整个命运”。
“他们”就是当年远渡重洋而来,梦想建立一个自由国度的清教徒们。在清教先辈中,最为我们熟知的是那批乘“五月花号”而来,在普利茅斯登陆的人。他们在登陆前签订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份政治性契约——《五月花号公约》。
《五月花号公约》整篇不足300字,却折射出清教先辈们遵守契约、崇尚自治等精神。自此,用自愿订立契约的方式来规范人与组织的行为,便慢慢成为北美殖民地约定俗成的传统。后来的联邦宪法就是联邦民众共同的契约,其唯一合法性来源是“人民的同意”,而非其他。
因此,这份公约被视为美国精神的起点,也被视为美国宪法的前身;也因此,这些误打误撞来到普利茅斯的清教先辈们,被称为美国的精神之父,实不为过。
▌遥远的精神国父:约翰·加尔文
历史学家兰克说,“约翰·加尔文是美国真正的创始人”。约翰·加尔文生于1509年,逝于1564年,生活年代远早于美国建国,也早于北美殖民地时代,而且他可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为什么却被历史学家称为“美国创始人”呢?
这是因为许多来到美国的殖民者都具有加尔文背景,签订《五月花号公约》的清教徒,正是奉加尔文教义来到了北美,并用加尔文主义塑造了清教徒的精神气质。
在美国革命时期的300万美国人当中,大约三分之二的殖民人口受过加尔文学派的教育。19世纪美国历史学泰斗班克罗夫特说:“一个不尊重历史、不尊敬加尔文的影响的人,对美国自由的起源知之甚少。”
不了解加尔文的思想,难窥新教对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的意义。
加尔文主义作为一种神学体系,最大特色就是遏制人性的恶,它是一个比路德宗更严谨的道德体系,也是一个比德国教会更为民主的教会形式。这一体系与美国宪法和政府的组建密切相关。
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人性观决定了现实中其对政府的选择,政府本身就是人性的集中体现。加尔文主义者相信,人类基本上是恶的,没有耶稣基督的救恩,人性基本上是难以改变的。在这样的人性观影响下,他们更倾向于选择设计严谨、法律严明的政体。
他们相信阿克顿勋爵所说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政府不是由天使构成的,而是由充满人性恶的人构成的,因此所有政府都有腐败堕落的倾向,必须严格对其加以限制。同样地,普罗大众也充满人性的恶,因此不可以实行绝对的民主,因为那意味着大多数的暴政。
美国国父们设计的政体,正是以加尔文主义的人性观为基础。他们对同时代法国思想家的乌托邦构想丝毫不感兴趣,而是设计了更能遏制人性恶的政体:以政府权力遏制民众的邪恶冲动,同时以法律和制衡机制限制政府的权力,避免独裁者的出现。
加尔文主义塑造了美国的国家道德,美国正是建立在以加尔文主义为主的共和制的自由和自治革新的原则之上。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说:“理智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没有宗教的原则,国家道德就不可能建立。”
因此,说加尔文是“美国真正的创始人”,其实只是恰当的事实描述。可惜的是,这样一位伟大的人物,却并不为人们所熟知,甚至如今的许多美国人,都早已将其遗忘。
▌美国的“摩西”:约翰·温斯罗普
在美国历史上,还有一位最不该被遗忘的国父,他就是1630年到达北美的约翰·温斯罗普。他继承并发扬了加尔文的宗教思想,第一个提出要把美国建成“山巅之城”(a City upon a Hill)。
1630年,温斯罗普带领一千多名清教徒,从英国来到北美的马萨诸塞湾,登陆前,他发表了一篇名为《基督教仁爱之典范》的演讲,在美国历史上,这一演讲的重要性仅次于《五月花号公约》,这篇演讲辞首次提出了清教徒来到北美的使命——在上帝的指引下,建立一座纯洁明亮的“山巅之城”,一个建立在他们理解的上帝教义基础上的完善无瑕的新社会,他们将成为,也必须成为全人类的榜样。
可以说,没有人能够比温斯罗普更好地表达美国的使命感,这种杂糅了“优越感”与“使命感”的理念,不仅被参与制宪的国父们融入到建国理念中,也被后来所有的美国人接受和认同,并深以为豪。
温斯罗普提出的这一理念,传遍了其他殖民地,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之后,清教先辈们都是带着这样一种理念,来到北美的。
然而,约翰·温斯罗普对美国的贡献不止于此。
登陆后,他一手创建了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并担任了12年的总督,创立了很多新的制度,比如民选官员。
殖民时代,在温斯罗普之前,很多北美殖民者都是带着英王颁布的特许状,建立“一个永久性的贵族政治或是寡头政治”,但是,温斯罗普却拒绝了权力的诱惑,在马萨诸塞州,他们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出官员来处理本地的公共事务,包括总督也都是选举出来的,温斯罗普本人就曾在1639年和1640年两次落选。在这里,既没有官员无休止的连任,更没有世袭制。
之后,他还把选举权扩大到几乎所有殖民地居民。这完全是一种创举。因为即使在当时的英国,投票权也是大部分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温斯罗普本人其实并不赞同民主,但他的实际做法却把民众带上了通往民主之路。
在温斯罗普治下,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慢慢形成了民选和自治的传统。他不仅赋予这片土地敢于挑战权威的精神和一种新的更合理、更道德的政治制度,并精心养护了这种精神和制度的成长。
制度改变人。那些原本只会服从的人,学会了通过投票、抗议、申诉的方式来维护和扩展自己的权利。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渐渐显示出一种独特的气质,尤其是清教徒气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被称为“新英格兰方式”的生活方式。
随着这种制度和生活方式日益成熟,开始向周边辐射。后来西进运动的发展,更是将其传播到整个美国。同样可惜的是,堪称美国“摩西”的温斯罗普也被大多数人遗忘了。
再回到起始的问题:谁是美国国父?
无疑,无论华盛顿、富兰克林、杰斐逊等“开国三杰”,还是费城会议上制定美国宪法那55位“半神半人”制宪者,甚或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等更早的开拓者和奠基者都是美国国父。而最不应该被忽略的,还有两位精神国父:加尔文和温斯罗普。
华盛顿曾说,剑是维护自由最后的手段,但也是自由一旦确立,首先要放下的东西。
没有人否认能够照亮世界的,是光——信仰之光、思想之光;也没有人否认使世界纷争不休,灾难不止的,是剑——准确的说,是对暴力的倚仗与崇拜。然而,历史上大多数时候,人类都匍匐在刀剑之下,光却一直被剑囚禁,甚至被人们遗忘。
而加尔文和温斯罗普,他们的思想理念与政治实践就是两道最不该被遗忘的光,是放下刀剑后首先要拿起的东西——更准确的地说是始终都不应该放下的东西——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光照耀内心,放下刀剑才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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