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 | 纪晓岚删改作者爵里举例——以天津图书馆珍藏纪晓岚删定《四库全书总目》残存稿本为例
来源:《山东图书馆学刊》2010年第6期,感谢作者授权发布!
纪晓岚删改作者爵里举例
——以天津图书馆珍藏纪晓岚删定《四库全书总目》残存稿本为例
李国庆
天津图书馆珍藏一部清乾隆时纪晓岚(昀)删定《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残存稿本。笔者在校理这部《总目》时,发现晓岚在删定各书提要时,对其中的撰者姓名、字号、籍贯、官职及事迹等爵里内容,进行了删改。
笔者依据《总目》凡例:“至一人而著数书,分见于各部中者,其爵里唯见于第一部。后但云‘某人有某书,已著录’,以省重复”的规定,进行查核。结果发现存在诸如晓岚在删改撰者爵里内容时,没有严格按照《总目》“凡例”这一条规定执行,出现体例前后不统一的情况,以及当删未删、当改未改等情况。
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內府刻本
本文拟以天津图书馆珍藏的这部纪晓岚删定《总目》残存稿本为例,围绕“晓岚删改撰者爵里内容”这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举例时,先列该例在稿本《总目》之卷数、部类、书名及版本,次列稿本提要引文,次加笔者按语。不妥之处,敬请方家赐教。
《四库全书总目》卷十四 经部十四书类存目二 《禹贡臆参》无卷数,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杨陆荣撰。陆荣康熙中人,著《易互》,已著录。是书于经文之下详载蔡《传》,而并录《地理今释》以纠其误,亦间附己说,然颇有攻诘未当者。
李按:稿本题“陆荣康熙中人,著《易互》,已著录”。后晓岚将其中的“康熙中人,著”五字删掉。这是正确的。
根据上举《总目》“凡例”规定,检《总目》著录杨陆荣所著书,依次包括《易互》《禹贡臆参》《五代史志疑》《三藩纪事本末》,凡四部。
第一部书《易互》,应该载有其爵里。检《总目》,确实如此。云:“国朝杨陆荣撰。陆荣字采南,青甫人”。其爵里介绍,仅包括了姓名、字和籍贯。
后三部书应该都著录成“陆荣有《易互》,已著录”。检核《五代史志疑》《三藩纪事本末》著录如此。而稿本《禹贡臆参》却多了“康熙中人,著”五字。所以,晓岚将这五字删掉。这样便做到了编纂体例的前后统一。晓岚删掉的这五个字当中,“康熙中人”四字,可补《易互》爵里之不足,而晓岚没有这样做。从这个例子可以推知,著录多部书时,前后照应是很难做到完美无缺的。
《四库全书总目》卷十六 经部十六诗类二 《读诗质疑》三十一卷《附录》十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严虞惇撰。虞惇字宝成,常熟人。康熙丁丑进士第一,官至太仆寺少卿。是编乃其孙湖南驿盐道有禧所刊,乾隆十二年经进御览。
李按:稿本题“进士第一”。后晓岚将“第一”两字删掉。《总目》著录作者爵里时,科第是主要组成部分。至于考到第几名,则不甚重要,故晓岚删之。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十 史部六 别史类存目 《季汉五志》十二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王复礼撰。复礼字需人,钱塘人。是编以陈寿《三国志》昭烈止于作传,诸葛、关、张、赵云等传亦失之简略,他如王隐《蜀记》诸书,荒谬尤多,乃参考群籍,重为纂述。
李按:稿本题“字需人,钱塘人”。后晓岚删之,改写成“复礼有《家礼辨定》,已著录”。
检《总目》著录王复礼之著作,依次包括《家礼辨定》《季汉五志》《武夷九曲志》《三子定论》,凡四部。
第一部著作《家礼辨定》,应有其爵里,其后三部书应该统一著录成“复礼有《家礼辨定》,已著录”。检核《总目》,确实如此。晓岚将稿本《季汉五志》著录的“字需人,钱塘人”六字删掉,是正确的做法,保证了著录体例的统一。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三 史部九杂史类存目二 《史余》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相传为明王鏊撰。鏊字济之,吴县人。成化乙未进士第三,官至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谥文恪。事迹具《明史》本传。是编纪明代朝廷典故,凡四十九条。
李按:稿本题进士“第三”,后晓岚删之。此与上举《读诗质疑》例同。
《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五 史部三十一地理类存目四 《海防述略》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国朝杜臻撰。臻字肈余,秀水人。顺治戊戌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是书于沿海险要形势及往来策应诸地,胪列明晰,颇得海防要略。其于诸洋列戍哨探事宜亦均有壁画。按臻于康熙二十二年奉诏偕内阁学士石柱往闽粤定疆理,兹书盖即其时所著。形势皆所目睹,故言之凿凿,与捃拾记者异焉。
李按:以上是稿本所载此书提要。后晓岚对这条提要进行了删改,删改后之文字如下:
“国朝杜臻撰。臻有《闽粤巡视纪略》,已著录。是书胪列沿海险要形势及往来策应诸地,于诸洋列戍哨探事宜亦并及之。按臻于康熙二十二年奉诏偕内阁学士石柱往闽粤定疆理,兹书盖即其时所著也。”
此处删掉了杜臻爵里的一段文字,改写为“臻有《闽粤巡视纪略》,已著录”一句。这表明在此书之前,已著录杜臻的《闽粤巡视纪略》,载有杜臻爵里。
检核《总目》著录杜臻著作,包括《闽粤巡视纪略》和《海防述略》二部书。第一部《闽粤巡视纪略》中,应有杜臻爵里,其后的《海防述略》应著录成“臻有《闽粤巡视纪略》,已著录”。复核《总目》著录,确实如此。
这说明晓岚是按照《总目》“凡例”的规定,将稿本《海防述略》所载的杜臻爵里删掉。稿本原文与晓岚删改文字稍有异同,可互为参考。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三十五 子部四十五类书类一 《古今姓氏书辨证》四十卷,永乐大典本。
宋邓名世撰,而其子椿裒次之。名世字元亚,临川人。祖孝甫见《宋史·隐逸传》,即原序所称文昌先生者是也。椿有《画继》,已著录。……后椿作《画继》,亦号賅洽,殆承其讨论之余绪乎?
李按:稿本原无“椿有《画继》,已著录”一句,后晓岚用墨笔增之。
余嘉锡先生在《四库提要辩证》卷十六子部七(976-982页,1980年中华书局出版)用了7页篇幅对这条提要进行了“辩证”。余嘉锡先生认为:邓孝甫之曾孙、邓名世之子叫邓椿年,临川人。作《画继》之邓椿,乃双流人邓洵武之曾孙。《总目》将邓椿年与邓椿混为一人。此又与《总目》卷一百七十二著录《画继》之说相矛盾。余嘉锡先生最后得出了“邓椿与名世全无干涉,而谓承其讨论之余绪,非所闻也”的正确结论。
引起余嘉锡先生关注的是提要中“椿有《画继》,已著录”和“椿作《画继》,亦号赅洽,殆承其讨论之余绪”这二句话。无疑,这是晓岚惹的祸。倘若晓岚在删定稿本《总目》时,将馆臣撰写的“椿作《画继》,亦号赅洽,殆承其讨论之余绪”一句话删掉,也就不会再用墨笔增补“椿有《画继》,已著录”这句话,也就不会使后人直接将此邓椿(年)与《画继》作者的彼邓椿联系在一起,也就省去余嘉锡先生这些笔墨功夫了!这则公案,其责任当由晓岚承担,属于智者一失之例。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二 集部五别集类五 《南阳集》六卷,永乐大典本。
宋赵湘撰。湘字叔灵,其先自京兆徙家于越,至湘始家于衢,遂为西安人。登淳化三年孙何榜进士,熙宁名臣,即资政殿大学士赵抃之祖也。
李按:稿本题“熙宁名臣”四字,后晓岚删之。“熙宁名臣”是赞美之词。纵观晓岚删定《总目》提要,凡属赞美抑或贬低之词,大多用墨笔削掉,以求公允。晓岚做到了这一点,此又得一例证。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二 集部五别集类五 《蔡忠惠集》三十六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蔡襄撰。襄字君谟,仙游人。天圣八年举进士甲科。官至端明殿学士,知杭州,徙南京留守,未及行,以忧归,越岁卒于家。乾道中追谥忠惠。事迹具《宋史·本传》。
李按:稿本题襄“字君谟,仙游人。……事迹具《宋史·本传》”五十五字,后被晓岚用墨笔删掉,改写成襄“有《茶录》,已著录”六字。
依据《总目》“凡例”知,晓岚这样删改,表明在《茶录》中,已载有蔡襄爵里。检核《总目》,确实如此。文云:“襄莆田人。仁宗赐字曰君谟。见集中谢御笔赐字诗序。仕至端明殿学士,乾道中追谥忠惠。事迹具《宋史·本传》。”
通过删改前后比较,两条内容有所不同。稿本所载文字多于《茶录》。晓岚之所以没有将稿本中多出的文字补入《茶录》中,盖因蔡襄事迹已具《宋史·本传》,删繁就简故也。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六十 集部十三别集类十三 《南涧甲乙稿》二十二卷,永乐大典本。
宋韩元吉撰。元吉字无咎,开封雍邱人。南渡后流寓信州之上饶。集中自署曰颍川,不忘本也。元吉《宋史》无传。
李按:稿本题“元吉字无咎,……元吉《宋史》无传”三十七字。这段文字,后被晓岚删掉,改写成“有《桐阴旧话》,已著录”一句。
我们依据《总目》“凡例”,检《总目》著录韩元吉著作,共有二部,包括《桐阴旧话》和《南涧甲乙稿》。
《桐阴旧话》载韩元吉爵里,云:“元吉字无咎,宰相维之玄孙,以任子仕。历龙图阁学士,吏部尚书。尝居广信溪南,自号南涧居士。”
比较二书所写韩元吉爵里,除“元吉字无咎”五字相同外,其余完全不一样。因“元吉《宋史》无传”,其爵里内容重要,可据此补彼,惜晓岚当时没有这样做。被晓岚删掉的三十余字,遂成佚文。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六十一 集部十四别集类十四 《梅山续稿》十七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
宋姜特立撰。特立字邦杰,丽水人。靖康中父绶殉难。南渡后荫补承信郎。孝宗召为太子春坊,累官浙东马步军副总管、庆远军节度使。事迹具《宋史·佞倖传》。
李按:稿本题“靖康中父绶殉难”,后晓岚删改为“父绶,靖康中殉难”。稿本原无“南渡后”三字,后晓岚增之。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六十四 集部十七别集类十七 《文山集》二十一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宋文天祥撰。天祥字履善,又字宋瑞,庐陵人。宝祐四年登进士第一,官至少保右丞相,兼枢密使,封信国公。督兵潮州,被执,死□□。天祥平生大节,照耀今古,而著作亦极雄赡,如长江大河,浩瀚无际。
清同治五年(1866年)福州正谊书局刻本文山集二卷
李按:稿本题天祥“字履善,又字宋瑞,庐陵人。……督兵潮州,被执,死□□”一段文字,凡45字。后晓岚删之,改写为“天祥事迹具《宋史》本传”。
检《总目》,载有天祥书三部:其一《宝祐四年登科录》一卷,为“宋文天祥榜进士题名也”,只介绍此书情况而无文天祥爵里;其二为本书,即《文山集》;其三为《文信公集杜诗》。
第一部书《宝祐四年登科录》,应有作者爵里,但实际没有。《文山集》虽原载其爵里,却被晓岚删掉了,改为“天祥事迹具《宋史》本传”一句。《文信公集杜诗》或应与《文山集》著录相同,题“天祥事迹具《宋史》本传”一句,而实际却没有这样做。这个例子说明,晓岚删定诸书提要,没有完全按照《总目》“凡例”的规定进行。删定之役难,由此足见一斑。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六十四 集部十七别集类十七 《叠山集》五卷,编修汪如藻家藏本。
宋谢枋得撰。枋得字君直,号叠山,信州弋阳人。宝祐四年进士,历官江东制置使,宋亡后,元人累征,辞不就。后福建行省魏天祐,迫胁至燕,寓居悯忠寺,不食而死。所著《易》《书》《诗》三《传》及《四书解》《杂著》、诗文,原本六十四卷,岁久散佚。
李按:稿本题“字君直,号叠山,……不食而死”一段文字,凡55字。后晓岚删之,改写为“枋得事迹具《宋史》本传”9字。
检《总目》著录谢枋得著作,共有4部,依次包括《批点檀弓》《碧湖杂记》《叠山集》和《文章轨范》。
按照《总目》“凡例”规定,第一部书《批点檀弓》应该有谢枋得爵里。检核《总目》,是书载有枋得爵里,确实这样;从第二部书开始,各书应该统一著录为“枋得有《批点檀弓》,已著录”。检核《总目》,并非如此。这样就出现了著录体例前后不统一的问题。
第一部《批点檀弓》,载枋得爵里,云:“枋得字君直,号叠山,信州弋阳人。宝祐四年进士,宋末为江东制置使,临安破后,即弋阳起义兵。兵溃后遁迹浦城。元福建行省魏天佑迫胁送燕京,遂绝食而死。事迹具《宋史》忠义传”。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批点檀弓》所载枋得爵里内容和稿本《叠山集》原载枋得爵里内容互有异同。据此推知,当时馆臣分头撰写二书提要,没有互相查核,造成都写枋得爵里,而又不一样的情况。
第二部《碧湖杂记》,无理论上讲的应该统一著录为“枋得有《批点檀弓》,已著录”一句,也无其他爵里内容。
第三部《叠山集》,也无“枋得有《批点檀弓》,已著录”一句,而有晓岚改写的“枋得事迹具《宋史》本传”一句。
清同治五年(1866)福州正谊书局刻本谢叠山集二卷
第四部《文章轨范》,也无“枋得有《批点檀弓》,已著录”一句,而有“枋得有《叠山集》,已著录”一句。
清咸丰浔阳万氏刻三色套印本谢叠山先生文章轨范七卷
以上四部书的著录,出现四个结果,体例前后不统一。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开始馆臣著录时体例不统一,后来晓岚删定时体例也未能统一。据此推知,《总目》中或许还有一些此类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九十 集部四十三总集类五 《南宋杂事诗》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沈嘉辙、吴焯、陈芝光、符曾、赵昱、厉鹗、赵信等同撰。鹗有《辽史拾遗》,已著录。嘉辙字栾城,焯字尺凫,曾字幼鲁,鹗字太鸿,皆钱塘人。芝光字蔚九,昱字功千,信字意林,皆仁和人。七人之中,惟曾以荐举官至户部郎中,鹗以康熙庚子举于乡,馀皆终于诸生。
李按:稿本原无“鹗有《辽史拾遗》,已著录”一句,后晓岚增之。稿本原有“鹗字太鸿”四字,因《辽史拾遗》已有厉鹗爵里,故晓岚删之。
检《总目》,载有厉鹗独撰著作7部书,包括《辽史拾遗》《东城杂记》和《南宋杂事诗》等。其中,第一部《辽史拾遗》,载有厉鹗爵里,其后6部书,均题“鹗有《辽史拾遗》,已著录”一句,体例前后统一。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九十五 集部四十八 诗文评类一 《草堂诗话》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蔡梦弼撰。梦弼,建安人。其始末未详。尝著《杜工部草堂诗笺》及此书。今《诗笺》久佚,惟此书仅存,皆论说杜甫之诗。
嘉德四季第二十三期拍卖会朝鲜世宗13年(1431)刻本杜工部草堂诗话
李按:稿本题“其始末未详”,晓岚没有增补文字。胡玉缙考出梦弼爵里,云:“蔡梦弼,字傅卿,生平高尚,不求闻达。嘉泰中所著《草堂诗笺》四十卷《补遗》一卷,有宋刊残本传世。郭绍虞《宋诗话考》《补遗》作十卷。《草堂诗话》附《诗笺》之后,此后别有单行本行世,而《诗笺》反不显于世,但未尝佚失。”纵检《总目》得知,题署“其始末未详”者,数量极少,寥寥无几,说明馆臣对于查考作者爵里,着实下了一番工夫,所谓“论世知人”是也。
中贸圣佳“万卷——名人信札 古籍善本专场”四库全书总目存一百九十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