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高管表示:未兑付的项目本金可能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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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国朝预警 Author 万国朝
近期,多名安信信托碧园项目投资人向小编反映,在线下沟通会中,安信信托某高管表示:“据我的推测,将对现在延期未能兑付的项目全部进行一揽子的本金打折处理。”
对于这一结果,碧园项目投资人表示绝对无法接受。根据安信信托行政处罚结果显示,广州碧园城市综合体项目集合信托计划已经被银保监会认定为存在三项违规问题。
第一,违规将信托计划财产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实际上就是挪用资金,这已经违背了信托合同的本意,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利益。
第二,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银行特征的业务,在信托合同中,碧园项目有明确的资金投向和融资主体,不过却被安信信托做成了资金池产品,严重违背了信托合同。
第三,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这说明安信信托未履行信托公司应有的诚实、信用的义务。
相信每一个买过信托产品的投资人,都曾看到过这么一句话:“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承担。”这段话用显眼的字体印在了每一份信托合同的首页。
投资人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被银保监定性为多项违规的信托产品,却要投资人来承担损失责任?投资人的权利何在?
2019年7月,最高院召开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了信托业务中受托人的举证责任。
委托人以受托人未履行勤勉尽责、公平对待客户等义务损害其合法权益,受托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法定或约定的受托人义务的,对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们想问,在碧园项目中,安信信托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公平对待客户等义务?希望重组方和安信信托新管理层慎重对待这个问题,投资人不能也不应该为信托公司的违规买单!
对于任何一家爆雷的信托公司,如果不追根溯源,只是一昧地采用一刀切,甚至本金打折的方法,不仅会伤害了投资人,而且也会对整个国家的金融信用产生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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