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根据《意见》,到2025年,广西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根据《意见》,广西将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推进数字化网格治理能力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智慧应急建设;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功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功能,持续完善“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等;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提升政务运行效能;推进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精准匹配公共服务资源,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更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推动数字技术和传统公共服务融合,着力普及数字设施、优化数字资源供给,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完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加强不同数据要素治理规则的衔接,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等制度,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意见》指出,广西将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广西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22〕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全面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经自治区党委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出发,准确把握全球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和特点,围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建设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跨省通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广西疫情防控管理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桂战疫平台)、“智桂通”等数字技术平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迈入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同时,广西数字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顶层设计不足,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创新应用能力不强,数字政府发展基础、建设水平不均衡,系统建设缺乏统筹协同,数据壁垒依然存在,共性应用支撑体系不够牢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还有不少突出短板,干部队伍数字意识和数字素养有待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西要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进一步加大力度,改革突破,创新发展,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和各类“急难愁盼”办事服务问题,坚持数字普惠,消除“数字鸿沟”,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改革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着力强化改革思维,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创新,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坚持数据赋能。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坚持整体协同。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系统集成,优化数据治理和协同调度机制,全面提升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水平,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与相关领域改革和“十四五”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政府应用创新模式不断涌现,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和一体化在线监管模式广泛普及,以“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为核心的“一部手机助广西”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数字技术与政府运行管理服务融合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政府数字化履职的“一体协同”模式持续应用,政府履职效能显著提高,数字政府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广西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广西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广西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建立完善与宏观调控决策需求相适应的数字治理体系,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投资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的数字化应用,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各类经济数据分类分级整合、动态归集及治理应用,打造经济治理数据“一张图”,全面构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运用大数据强化经济监测预警,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开发经济监测与预警创新应用,加强覆盖经济运行全周期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强化经济趋势研判,助力跨周期政策设计,提高逆周期调节能力。依托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强化经济运行动态感知,促进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强化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及落实效能、经济运行态势的综合分析应用,持续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以网管网,加强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以一体化在线监管提升监管协同化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构建广西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制定“一网统管”标准规范,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监管事项清单认领,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监管系统建设,全面对接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机制。加快推动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聚,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监管系统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打造全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一张图”,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加强对视频、图像等非结构化监管数据的分析,打造以数据为驱动的新型监管模式。以新型监管技术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监管执法中的应用,加强移动化、智能化、特色化监管应用建设,深入探索信用监管、风险预警、效能评估等智慧监管应用,推动监管智慧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三)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推进数字化网格治理能力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常态化预警研判,加强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和智能移动调解系统应用,提升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等水平,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推动司法行政、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构建新型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推动构建“党建+网格+大数据”等社区基层治理模式,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融合应用,促进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加强智慧小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信访局、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加强“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积极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向偏远地区延伸,实现乡镇、行政村监控网络全覆盖。加快建设自治区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共享平台和全区新一代公安信息网,优化升级“警综平台”,加快移动警务应用建设与推广,打造触角灵敏、攻防兼备的智能化治安防控网。(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公安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构建集应急指挥信息网、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于一体的“互联网+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强化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通信能力,优化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各类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应急指挥“智能关联、一键获取、一页说清”。打造智慧应急救援体系,以数字化赋能灾情预警、力量调配、作战指挥、战勤保障,提升灾害现场救援服务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应急厅、气象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四)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持续优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区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事项要素、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标准化,整合升级各类业务系统和办事服务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助推政务服务“全链通办”、“异地通办”、“跨省通办”、承诺审批改革。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持续完善统一的政务数据标准,加强政务知识图谱建设,强化智能化政务数据支撑能力,推广“免申即享”、“民生直达”等服务方式,打造掌上办事服务新模式,提升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智慧服务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政务数据融合创新,以数字技术助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一业一证”等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涉企审批一网通办。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探索推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积极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推动就业、社保、救助、医疗、法律等领域的数字化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实现数字化服务在城乡间、区域间均衡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残联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持续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以下简称12345热线)功能,加强智能化客服系统建设,增强热线应答能力。持续推动全区各类政务服务热线归并至12345热线,推动12345热线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以及水电气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联动,并以此为依托探索城市智慧指挥中心建设。加强热线数据社情民意分析及应用,为决策提供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持续完善“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制定“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制度和管理规范,建设新型基础设施集成平台,统一集成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和接入涉及政、商、民、客等领域服务应用,构建“智桂通”多维应用矩阵。建设“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圈管理支撑平台、研发支撑平台和服务集成平台,满足各领域生态应用的全生命周期应用开发和管理需求。打造“智桂通”多形态移动应用终端入口,为企业和群众等多维度用户提供“一机智用”的全域应用,打造广西数字政府统一移动端。(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推动智慧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加快推动“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快教育新基建和“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构建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打造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慧型教学空间。加大基础性数字资源供给力度,推进中小学云课堂建设,组织名师名校建设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助力教育质量提升和教师专业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智慧人社服务能力提升。强化人社业务系统整合和大数据应用,完善数字化就业社保平台,拓展线上线下社会保障业务融合应用,推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跨界融合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智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强桂战疫平台建设,推动疫情防控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整合,加快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桂核酸”小程序等应用的宣传推广和渠道拓展。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创新发展,强化对医疗应用的引导和管理,加快构建优势医疗资源共享的智慧健康保障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医保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智慧工地监管能力提升。加快完善广西建筑工程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持续推进建筑工程智慧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实现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智慧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全国性、全区性运动会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快建设体医结合健康服务平台,建设体医融合人才库,推动“体育+数字”场景创新应用,构建体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智慧康养服务能力提升。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区位、生态、长寿品牌等特色优势,推动建设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智慧长寿试点市。(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五)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利用科学性,更好支撑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海陆空”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监测体系,依托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现环境要素与污染源的实时感知和监控。加快建设广西“生态云”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完善生态环境“互联网+监管”,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时共享与动态更新,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协同治理。(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相连”的统一自然资源“一张图”大数据体系,参与优化完善统一的国土、森林、草原、湿地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国土、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评价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实施、监督等应用提供支撑。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草原资源保护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水资源管理调配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建立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碳汇监测网络,科学评估生态系统碳储量、固碳速率、增汇潜力。大力推动固碳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提升辅助决策能力。统筹布局数字政府大脑,打造1个全区统一赋能的基础数字政府大脑,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政务运行等6个重点领域数字政府大脑,规划布局一批具有城市特色的数字政府大脑,逐步构建形成全区“1+6+N”数字政府大脑体系。加强政务数据和业务系统信息资源汇聚,逐步构建全区统一赋能的基础数字政府大脑,加快建设数字广西协同调度指挥中心,实现数据协同调度、辅助决策分析、可视化联动指挥,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充分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聚焦重点领域分批次推进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提升重点领域运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战略目标管理等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发展需要,以提升政府履职效能为导向建设城市数字政府大脑,充分释放基础数字政府大脑功能,赋能数字政府各领域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提升行政执行能力。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行政执行方式,加快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持续优化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平台功能,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以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桂在行”智慧督查系统,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司法厅、大数据发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七)推进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优化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持续优化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完善政府网站域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监督等管理机制。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快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政策传播。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以便民利企服务为导向,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数据与各类业务深度融合。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政策兑现直达直享。紧贴群众需求畅通互动渠道。以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为支撑,灵活开展政民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自治区信访局、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全区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优化数字政府安全审查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和事件调查机制,建立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大数字政府安全事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强化企业安全意识,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全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国安办,自治区公安厅、大数据发展局、通信管理局等。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使用承诺等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对列入重要数据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应问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加强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云平台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国安办、保密办,自治区公安厅、大数据发展局、通信管理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压实企业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数据安全责任。完善数据安全制度,科学划分数据安全风险等级,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推进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依法查处各类数据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数据安全事故查处、监督和统计分析。(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国安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大数据发展局、安全厅、通信管理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一体安全平台,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充分运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优化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提高网络安全资源池支撑能力,拓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加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发现能力。加快建设政务云同城双活中心,满足重要业务系统的高安全性云资源使用要求。升级完善政务云同城和异地数据备份中心,提升政务云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国安办,自治区公安厅、大数据发展局、通信管理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引进和攻关,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落实运营者主体责任。开展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建立健全对算法的审核、运用、监督等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大数据发展局、通信管理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政府履职更加协同高效。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变革优势,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协同方式,推动政府履职效能持续优化。坚持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推动政府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和网络空间等治理能力。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等信息系统,推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强化审管协同,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实现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和高效办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鼓励和规范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四改四转”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机制,强化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的管理。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评审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按照集约高效原则,加大信息化各类建设资金投入和统筹管理力度,规范做好数字政府项目预算和经费管理,优先保障全局性、基础性、公共性、通用性的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并列入常态化工作予以经费支持。不断探索和创新“政府授权、政策扶持、企业投资”的数字政府建设政企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创新。推动数字普惠,加强对农村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扩大数字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优化数字公共产品供给,加快消除区域间“数字鸿沟”。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项目绩效评估,避免分散建设、重复建设,切实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成效。(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动加快制定数字化领域地方性法规,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持续抓好现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及时修订和清理现行法规规章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规规章框架体系。建立健全与政务服务配套的规章制度,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电子材料的互认互信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进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制定,持续完善已有关键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提升应用水平,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结合,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促进。立足服务中央及自治区工作大局,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有序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实现“全区统筹、一地创新、各地复用”。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推动创新试点工作总体可控、走深走实。(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数据治理工作,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数据库,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广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政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提升数据管理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全区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充分发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作用,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持续提升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及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数据双向共享。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和共享激励机制。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大力提升数据共享的实效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完善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广西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明确数据开放标准,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确保各类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加强全区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的赋能能力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数据汇聚融合、协同共享、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完善政务云服务体系,依托多云共治平台,打造统一的云供给资源池,实现政务云资源统筹建设、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建立健全政务云按需扩容机制,创新云资源供给服务模式,升级完善政务云服务功能,满足政务信息系统上云需求,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建立健全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强化对全区政务云资源管理和调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统筹建设管理,促进高效共建共享,降低建设运维成本。推动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扩容升级,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网络支撑能力。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移动接入能力,实现全区各级各部门全覆盖,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强化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功能,提升多样化业务支撑能力和智能化应用水平。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体系,进一步提高对电子政务外网的运维管理能力,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快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和应用推广。统筹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全区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强化数据智能支撑能力。建设完善智能算法库、智能模型库,打造统一的数据智能资源池,提升面向各类应用场景的服务支撑能力,为全区提供高质量、智能化的数据、知识和认知服务支撑。推广应用智能算法库、智能模型库,不断提升全区各类业务系统的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全面统筹整合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融合视频会议系统等平台的共性工具应用,建立工具应用的开放标准体系,搭建统一的工具资源池,保障统一的数据、工具、应用的能力支撑供给,为各类业务场景提供共性工具支撑。依托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认证资源,加快完善广西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持续完善广西统一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以及广西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的互通互认。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建立全区政府、企业、个人电子印章应用服务体系。深化电子文件资源开发利用,完善数字档案资源体系,提升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和应用水平。依托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推进自治区统一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平台建设,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和智能分析能力。推进地理信息协同共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发挥地理信息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推进“天地图·广西”广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跨地域、跨行业共享共用,提升地理信息在服务优化经济社会各领域资源空间布局方面的能力。加快推进广西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网络优化和加密建设,完善数字政府时空定位基础设施,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军民融合发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基础保障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广西税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强化开放生态支撑能力。整合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数据智能、共性应用等资源,搭建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开放生态支撑平台,为数字政府各领域应用开发者提供研发、运营支撑服务。制定开放生态相关标准规范,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应用、服务的规范化接入和输出。(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精准匹配公共服务资源,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更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监测模式,助力数字经济常态化监管、监测,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汇聚、流通、交易中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数字技术和传统公共服务融合,着力普及数字设施、优化数字资源供给,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完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加强不同数据要素治理规则的衔接,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等制度,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完善数据产权交易机制,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不断夯实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基础,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的安全保护,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水平,为数字化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环境。加快培育全区统一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持续优化政府行政机制与市场竞争机制相结合的数据要素市场结构,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建设,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数据要素集聚平台、运营平台和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数据要素的生成、流通和交易。激发各类供需主体活力,加快推动数据链与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高效协同,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动力。深化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开发,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开发运营,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生态。(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区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全区一盘棋的统筹推进机制,最大程度凝聚发展合力,更好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职责明晰、队伍精简、高效协同的原则,优化各级大数据发展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明确全区各级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作为统筹本级数字政府建设的主管单位。推动人才交流平台建设,建立政、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数字化终身学习教育平台,构建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体系。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信息化人才,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深入研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置数字政府相关专业,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体系。在全区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树立正确评估导向,重点分析和考核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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