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惠州清风”发布消息,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祖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祖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收受礼金;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国土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朱祖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祖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朱祖文简历
朱祖文,男,汉族,1966年5月生,广东博罗人,在职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博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博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博罗县副县长;惠州市环卫局副局长;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