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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一楼盘违规办证还拖欠民工工资,部门:移交公安

南都惠州 南都惠州 2023-10-02


从2022年10月到2023年6月,通过劳务公司派遣至惠东红岭路江畔花园项目的33名民工,被总包单位广东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恶意拖欠350余万工程进度款。
33名工人数次协调讨薪未果后,质疑惠东县住建局,项目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却违规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总包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惠东住建局回应,江畔花园项目总包方违反承诺,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住建部门并非违规办证,是容缺办理制度造成的困扰。8月11日下午,惠东县住建局向平山街道指定账户,先行垫付30%累计105万元工程进度款,并由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代为向涉案33名工人先行发放。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责任人解释,鉴于总包和开发商都无力支付欠薪,已将江畔花园的欠薪情况,移交给公安,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被点名单位: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分 及格介入速度:20分理由:讨薪事件发生后,惠东县住建局即介入处理,并联合惠东县人社局联合展开调查。处理进度:15分理由:针对该事件,惠东住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两次三方调解会。处理效果:10分理由:惠东住建局,积极推动事件的处理,但是开发商、承建商都无力支付欠薪,最终只能通过政府垫付,才解决了30%民工欠薪,后续欠薪支付依然没有时间表。马上办研究员评价:20分理由:针对惠东江畔花园项目,33名模板班组工人在工地停工后,依然拿不到350余万元工程进度款的欠薪事件,惠东县住建局会同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迅速召开协调会,但2次协商未果。面对讨薪民工的质疑,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然发放开工许可证的问题,虽然有容缺机制,但惠东住建局在一个月以内,没有采取相关强硬措施,追讨保证金现金存入、银行保函,支付保证保险等具备同等效力的东西,来保证项目施工的农民工的权益,一定程度上也要承担监管不严,监管不力的责任。但惠东住建局面对困局勇于承担,先行垫付了部分民工工资,后续案件,已会同人社局移送公安机关。 


01投诉

惠东江畔花园停工45天

33名民工数次讨薪未果

2022年9月15日,唐代章、吴永洪、尹小光、蒋刚等33人,通过劳务公司惠州市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东江畔花园项目总包方(承建方)签订了铝合金模板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讨薪代表闫先生提供的劳务分包合同显示,33名工人主要承担江畔花园新建小区的1#楼、2#楼、11#楼的装配式建筑铝合金模板分项工程的拼装、加固、支架搭设以及预制叠合板的水平支撑的搭设、安装。

闫先生说,从2022年9月份签订合同后工人进场,截至2023年6月21日停工,已完成一、二栋主体铝模各为22层,共44层梁板柱工作,完成十一栋主体铝模26层梁板柱工作(离主体封顶还差四层)。闫先生认为,停工主因是开发商惠州市鑫鸿基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建筑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导致总包方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供应不到位,导致劳务派遣的33名铝膜工人已停工45天。南都记者查阅合同约定,明确主体结构安装至12层,总包单位就要支付80%的工程进度款。项目另一位工人代表余先生也证实,从2022年11月7日进场开始安装,到2023年3月份,第一个节点应付120万进度款,但总包单位没有付款,当时工人就停工讨要生活费,最后总包单位给了40万,4月份到5月份之间,总包单位又给了30万元生活费。余先生说,这些工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等着钱花,现在工地停工,工人没钱吃饭,从6月21日项目铝模工种停工后,多次和工人一起要求承建商和劳务公司支付工人工资,但截至8月10日,依然未拿到相应工资。惠东县住建局7月21日的信访回函也证实,两次调解,依然未能就拖欠工资问题达成一致。回函称,江畔花园项目工程造价3.6亿元,施工单位广东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工程量2.5亿元,按照合同条款及根据进度,建设单位核准1.3亿元进度款给施工单位,目前支付了3000万元,由于建设单位惠州市鑫鸿基贸易有限公司一直拖欠广东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导致广东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也无法正常发放工资。

惠东县住建局会同县人社局已多次到现场解,分别于7月11日、14日,组织惠州市鑫鸿基贸易有限公司、广东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召开“江畔花园”项目工程款及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协调会,但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为解决工人的燃眉之急,施工单位7月17日先行支付木工班25人共4万元作为生活费,剩余部分待7月底再行解决。


02质疑住建局违规发放开工许可证回应:容缺办理造成困扰

闫先生认为,造成项目停工也不是铝膜班组的责任,要不到工资就是政府监管不力,相关部门曾三令五申要求总包单位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惠东江畔花园项目在没有缴这笔款的情况下,惠东住建局为什么发放开工许可证?”

另一位工人余先生说,在维权讨薪的时候,信访部门承认,总包单位(承建商)没有缴纳农民工保证金。

按相关规定,项目建设企业在开工前需按工程预算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南都记者查询,在惠州,项目工程预算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需按10%缴交;超过200万元部分按5%合计缴交,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2019年3月底,惠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房屋市政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缴交采用保证金现金存入、银行保函、支付保证保险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可自主选择工人工资保证金缴交方式。

惠东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针对上述讨薪工人的质疑解释称,按照规定,保函,保证金、保证保险都有效,但惠州也有容缺机制的规定,这给住建部门工作造成了比较大的困扰,只要8个证件齐全,就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容缺制度规定了一个月,江畔花园的承建商当时也写了承诺函,但承诺函对他们的约束力也不强,“我们也在探讨,这个容缺机制的弊端,现在是项目的开发商、承建商都没钱。”

此前,惠州市住建局也规定,可容缺受理先发放施工许可证,按照现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房屋市政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缴交在施工许可时实行容缺办理。即工人工资保证金缴交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可实行承诺后暂不作为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但应按承诺要求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一个月内补齐。

劳务公司惠州市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任人在受访时,也表示,总包单位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便有容缺机制,为什么在一个月之内,不督促补缴上去?

对此,惠东住建局负责人解释,惠东县住建局一直都有催促,但是承建商一直都没有提交保证金现金存入、银行保函、支付保证保险具有同等效力的东西,此外,住建部门也非执法单位。


03

进展

拒不支付民工剩余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已移交公安立案

鉴于开发商和总包方资金链断裂,平山街道办证实,8月11日下午四点,惠东县住建局向平山街道指定账户支付现行垫付105万元工程进度款,并由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代为向涉案工人发放该笔款项。

惠东平山街道办相关负责人,提供的建筑工地工人工资表显示,8月11日,唐代章等33名工人按照现行垫付30%的工资比例,累计支付了305.32万元的30%105.09万元。

平山街道办负责人解释,该款项从项目开发商,惠州市鑫鸿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楼盘资金中扣回或通过司法途径扣回,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闫先生说,政府先行垫付这350万欠薪中的105万之后,后续的进度款和支付时间依然没有进度表,“楼盘拿预售证也没有时间表,职能部门也没说什么时候把欠薪的尾款支付完毕。”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在受访时解释,现在是总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开发商没有钱给总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楼盘也没有办理预售,无法销售没有回款,这是项目目前面临的最大困局。

南都记者先后通过电话、短信给总包方单位,广东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求证,但截至发稿时间,依然没有任何回复。

惠东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称,惠东人社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商了好几次,开发商没有进度款,承建商就没有钱,这些农民工要生活费,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工作组协商从县政府借了30%的工人工资,让属地的街道办负责发放,现在这个案子,已经移交给公安机关了,公安已经立案,后续就是公安的立案侦查阶段,涉及到的劳务公司、开发商、承建商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如何,都要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编辑:黎秀敏 实习生 李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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