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惠州两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被立案、行政拘留

南都惠州 2023-10-02

9月5日,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通告称,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个别不法分子和非法中介机构利用非法手段,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或制作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虚假房产过户手续,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个别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危害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运行。
公告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网站链接或者自称有“内部渠道”可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借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都属非法中介机构,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蛊惑。
通告还通报了两起典型违规套取公积金的案例。2021年4月,惠州缴存职工罗某,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被我中心列入限制提取贷款人员,近期公安机关捣毁了一个制假窝点,里面有涉及罗某购买、使用假印章、文件的相关材料线索,现已对其作出立案调查。
2022年1月,惠州缴存职工钟某,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钟某明知自身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故意使用伪造文件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最终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
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缴存职工应当按照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以真实的购房自住行为和证明材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使用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等均属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通告解释,除责令退回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外,还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取消当事人1-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是纳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或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三是向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四是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编辑:王诗媛


✪ 惠州一滨海酒店露天泳场发生溺亡事故,调查组介入调查!

✪ @惠州人,这项费用开始缴纳!

✪ 深圳女乘客惠州北站拦出租车遭三次拒载还被辱骂,处罚来了!


欢迎扫码加惠小N为好友回复“进群”即可加入南都惠州读者群报料、交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