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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星标反抄袭的艺术,常读常新不失联!
本文授权转载自:中国新闻周刊,ID:chinanewsweekly,作者:杨智杰,编辑:杜玮,运营编辑:马晓轶,©️版权及责任属于原作者,不代表本平台和抄袭菌观点,本平台只为学术分享、呈现观点并客观发布各方观点,再次感谢🙏一些创作者不认为抄袭他人的作品有问题
还有一些人受到商业利益驱动
西娜·加文感到震惊,4月20日,她在社交媒体上写道,徐跋骋的六幅油画抄袭她的原作,2011年被阿拉里奥画廊售出。徐的一些画作售价高达10万美元。加文号召大家揭露这一行径,拒绝购买其作品,在中国国内引发热议。除了徐跋骋抄袭事件,近年来,中国艺术界抄袭事件屡屡发生。为何艺术创作者抄袭现象长期存在?上图为英国艺术家西娜·加文2011年创作的作品《蘑菇城》(图源:西娜·加文个人网站 https://www.seanagavin.com/授权使用)下图为徐跋骋2021年的作品《梦的运动》(图源:互联网)
徐跋骋生于1983年,2013年获中国美术学院油画系硕士学位,后成为中国美术学院油画系第二工作室教师。中国美术学院位于浙江杭州,是国内八大美院之一。公开资料显示,徐跋骋被认为是“中国80后最具代表性的新媒体艺术家之一”,与韩国的阿拉里奥画廊签约,主要作品被纽约、丹麦、德国等国内外知名博物馆和机构收藏。有独立策展人曾称,徐跋骋的创作速度快,“每隔一两年,就有十几米以上的大型绘画从画室腾挪到展厅”,作品数量颇多,包括油画、影像、装置艺术等。2021年,徐跋骋在上海民生艺术馆的个展上,共展出700多件作品,时间跨度约20年。2022年11月,上海举行的廿一当代艺术博览会ART021,汇集了全球顶尖画廊与机构。据公开资料,在一众参展的中国年轻艺术家中,徐跋骋的一幅作品定价最高,约15万元。“脏艺术DirtyArt”整理了徐跋骋的许多画作,发现其“创作”大量描摹他人作品,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10年前,描摹对象多是在国内知名度低的外国作品。近两年,徐跋骋的一些作品直接抄袭西娜·加文等艺术家的画作。加文是一位照片拼接艺术家,她从老照片中提取的不同图像,运用想象力将其叠加组合在一个二维平面上,创作出新的艺术作品。徐跋骋的作品《梦的运动》创作于2021年,与西娜·加文的《蘑菇城》系列极其相似。西娜·加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蘑菇城》是她的第一件手绘拼图艺术作品,创作于2011年,蘑菇和真菌是她作品中的常见元素,她将其与科幻小说、童话故事和梦想联系在一起。徐跋骋改成了油画。但在西娜·加文看来,徐的改动极其微不足道,“他复制了构图和调色,添加了一头大象或改变几件物品,不足以让他自豪地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上面,并声称是原创”。过去一周,她收到了大量艺术系学生、艺术家的来信,“许多人对我说,这是他们见过的最明目张胆的艺术品抄袭”。除此之外,在造型、色彩、构图上,徐跋骋的画作与美国的吉姆·卡赞健等其他艺术家的作品极其相似。一些作品的人物细节与澳大利亚科幻艺术家露西·麦克雷、奥地利画家克里斯蒂安·施洛、德国平面设计师卡特琳·阿诺的作品相似。法律上,认定一个艺术作品是否构成抄袭有明确标准,最关键一条是看作品是否有独创性。知识产权律师、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玥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独创性,是指创作者在艺术作品中是否创造出独特的表达形式。司法从业者依据多年法律经验,并结合艺术从业者的共识,会比对涉嫌抄袭者与原创者作品中的构图、素材、线条等,进行相似性的判断。北京市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强安补充,司法上判断独创性,会分析他人作品元素在当事人作品中是否只占一小部分,假如人们能直观看出,作品不以挪用或者借用要素作为独创性的要点,则不构成侵权。中国美术学院发布通告前,刘玥曾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徐跋骋的相关作品从布局、形状、结构、色彩等维度来看,没有形成与众不同的表达,徐的作品与对比作品高度近似,倾向认定为抄袭。加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震惊情绪平复后,她不再生气,“我为他(徐跋骋)以这种方式窃取艺术家的想法感到难过。他在技术上可以很好完成一个绘画作品,但缺乏创新的想法和想象力。”众多艺术从业者抄袭背后,一个令人疑惑的现象是,相关抄袭作品包含大量非原创元素,抄袭者却可以在中国顶尖美院任教,与画廊签约,作品在知名艺术馆展出,多年来没有一方看出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策展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位画家的抄袭行为被曝光之后,证据链确凿,则更容易判定其是否侵权。但在事发前,艺术从业者辨别一幅画作抄袭的难度较大,“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世界上所有艺术家的作品”,而且艺术家如果对同行作品没兴趣,往往不会过多关注,更不会对其原创性深究。追溯一个作品抄袭,要先明确其抄袭或模仿对象是谁,再确定创作者是否曾公开表达过借用某个艺术家创作的说法,这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上述策展人选择参展人时十分谨慎,他分析说,参展人的作品如果一看有强烈异域风情,不是中国本土思维方式,他可能不会选择与这个创作者合作。但该策展人强调,近年来,留学归来的艺术创作者增多,很难判断其创作的文化土壤。此外,艺术语境下,模仿、借鉴、挪用等多种创作手法,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原创与抄袭的边界。临摹是艺术创作必不可少的初期阶段。多位受访律师表示,如果这类创作仅为学习和研究,不会被认定是抄袭。另一种基础创作手法是借鉴,一些艺术创作者对其他艺术家的作品进行学习和参考,并在自己的创作中保留一些他人创作的元素,比如构图、色彩、题材或者风格,刘玥介绍,“这不是一笔一划模仿,而是阅尽千家后,创作者形成独特的创作欲望和表达,借用看到的构图、色彩等,完成自己的创作。”他提到,借鉴在司法判定上争议比较大。非艺术专业大众可能会将借鉴作品误解为抄袭,这需要根据每个作品的客观事实判断。一个相对简单的考量维度是看借鉴比例,如果一个作品跟原作品的造型、线条大部分都是一样的,则大概率是抄袭。刘玥强调,每个案子都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没有量化标准。从专业角度来说,近似的数值比例是参考因素。比如说一个构成对独创性作品的借用,即使与原作相似度占比超过百分之八九十,甚至是100%相似,有时候也不会被认为是抄袭。挪用曾引发艺术圈对原创的争议,但至今已达成某种共识。挪用有明确使用规范,一般挪用的作品为世人熟知,创作者从不避讳承认自己是挪用。此外,创作者要表达出批判、怀疑或者反思等态度。如果缺少这些要素,也可能会涉嫌抄袭。此外,刘玥也指出,艺术界长期存在抄袭,与艺术家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欠缺有关。刘玥注意到,一些创作者不认为抄前人、其他艺术家的作品有问题,或者抱着侥幸心理,还有一些人受到商业利益驱动,抄袭的作品可能会卖出几万甚至上百万元的高价,被判为抄袭后,赔偿的金额或只有十几万元,低于获利所得,因而更愿意铤而走险。多位律师呼吁被侵权的艺术家要敢于维权。过去近20年,陈强安注意到,艺术创作者不重视著作维权,即便有人重视,从取证到一审、二审过程往往长达一两年,最终胜诉后,可能获得赔偿的数额极低。陈强安认为,2021年,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大幅提升了侵权违法成本,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有利于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
最后,追问一下央美的“零容忍”还有效吗?
今天是央美宣布调查城院陈副教授涉嫌作品抄袭第1477天
作品涉嫌抄袭后,央美城院副教授再爆论文涉嫌抄袭?
央美教授抄袭?只要你追上我,就让你黑黑黑~
央美城市学院的陈副教授,你听好了!
(或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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