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乱扣这顶帽子——与挥舞“妄议国事”大棒者商榷

流星划过why 流星划过why 2023-02-11 09:28 Posted on 湖南

  前些天几次听到有人提及“妄议国事”。不由得想起了近三年前,也就是二○二○年四月本人写的一篇关于批驳“妄议国事”的文章。虽不是应时之作,但也觉得不是过时之论。发表于此,不针对特定的个人,仅代表个人观点,供朋友们讨论。

  

Image

  最近,在网上看了一篇标明金海心 黑天鹅情报站于去年九月二十三日发表的《中央会议结束了,传递了31条信息》的文章,在第一条开宗明义就说老百姓不要妄议国事。原话是这么说的:“1.天朝庙堂的事,中央高层的事,老百姓不必心心念念地惦记,更不要任性妄议,这不是老百姓应该关心的重要日常;大家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

  看到这种说法,笔者五味杂陈。想不到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居然还有人说这样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话,实在没有兴趣再看下去。因为仅此一条就充分暴露了作者看似高人一等,实则迂腐无知,纯属装腔作势的嘴脸。

  之所以往下看,只是因为想看看一个动辄训人的自以为是者下面还有多少荒诞不经之处。果不其然,在此后的三十条中,先后出现了诸如什么到二○二五年中国经济总量一定会超过美国。六年之内一定会解决台湾问题。把陆皓提为自然资源部部长,因为他最年轻,是体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二十年内美国肯定退出东亚等等等等。看到这些牵强附会之辞,如果形容为雾里看花,那就是特大浓雾,因为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其依据是什么!

  其实,对这么重大敏感、错综复杂的问题,不懂是没有关系的,不懂也不是错误。问题是不懂就不要装,更不要故作高深,摆出一副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势来教训人,又说不到点子上,只会让人鄙视和耻笑。

  老百姓真的可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自家乐,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可以了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由顾炎武先生提出来,成为无数志士仁人座右铭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怎么理解?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陆游“位卑未敢忘忧国”能成为千古名句,被历代有识之士奉为经典,至今仍被无数人引用,怎么解释?范仲淹“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不是杞人忧天?左宗棠“身无半亩,心忧天下”是不是自作多情?如果对这些都充耳不闻,非要标新立异,以此来体现自己的高明就只能适得其反、自取其辱。

  

 

Image

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处在第二位的就是民主。什么叫民主?什么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稍有政治常识者都知道,就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老百姓无疑是人民的范畴,如果本应当家作主的人民不能关心国家大事,不能对国事发表意见,那还谈什么民主?

  我国现在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拥有一切权力的人民议论国政叫做妄议国事?那又如何参政议政?那还谈什么集思广益?谈什么主人翁的责任感?共和国成立了七十多年,不说当今,就是在极左时期和自由化泛滥时期,这种说法在任何文献中都找不到,也从未见哪位领导人在报告中、讲话中这么提过。文件中根本没有,领导人从来不说,作者却在这里这么说了。把这些有违宪法精神的话,说成是是中央会议传出的信息,是何居心,叫不叫信口雌黄?相信每位读者都会得出自己的结论。

  在专制极权的封建社会,统治阶层为维护其特殊权益,实行愚民政策,千方百计压制不同意见,妄议国事就是那个黑暗时代的标志性产物。他们唯我独尊、宣扬皇权天授,有的实行文字狱,用残酷手段镇压不同声音。但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说老百姓可以不关心国事。一些较为开明的君主如李世民、赵匡胤等经常用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教育自己的子孙,也做了不少关注民生的实事好事。他们深知,百姓似水,一滴水肯定没多大能量,但一片海就能形成惊涛骇浪,有能力将他们所乘之舟倾覆在汪洋大海之中。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这是我们党坚持了近百年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试问,如果作为群众的百姓不能发表意见,群众路线靠什么去维系?

  一九四七年,国民党重兵进攻延安,中央机关处境非常危急,取代号昆仑纵队,在陕北深山中转移。那时,由刘少奇率领的中央工委,正在西柏坡主持制订全国土地改革方案。毛泽东主席为了解基层百姓对土地改革的意见,取得第一手资料,在危机并未解除,只是形势稍缓之际用几个小时与农民老大哥交谈。农民大哥所谈的正是党中央视为重大事项(头等大事是打败国民党)的土地改革,你能说他是妄议吗?

  

 

Image

  早在十八世纪中叶,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伏尔泰就说过:“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虽然有人认为这话并非伏尔泰所说,但一致公认这是他主张言论自由最重要的思想。现在已经成为法律名言。作为资产阶的思想家、哲学家,都能从这种高度认识言论自由,立志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对来自底层人民的声音,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倾听?诚然,老百姓因为站位不高,很多问题难以说到点子上,但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多听听决无坏处。

  其实,类似这种奇谈怪论在社会上还是有相当市场的。比如,在评价毛泽东时代的功过是非时,就有人为了强调自己的观点,经常用什么毛是一代伟人,其他人根本没有资格来评价老人家,试图以此来堵悠悠之口。须不知在用这种方式指责他人时,正好也指责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也在评价和议论。

  此种说法和金海心先生的论调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个曲,就是强调个人观点,这个工,就是压制不同意见。这说明,在民主已经成为世人普遍追求的今天,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还真的任重道远,还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这也要求那些自视清高者少一些自以为是,多一些民主意识。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党和政府有足够的自信,其他人有什么必要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呢?

  Image

  党中央极力提倡依法治国,现在也正向真正意义上的法制社会稳步迈进。而法制社会最基本的准则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前两句是对执政者的要求,后两句是对整个社会而言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早在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的记者招待会上就详细阐述了后两句法律谚语所包含的法治内容。具体解释为:对个人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即: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既没有哪一种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有“妄议国事”的罪名,也没有哪一条哪一款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指责或者处罚别人谈论国事的权力。那么妄议国事又从何说起呢?

  至于党组织要求自己的党员维护党的领导和不允许党员破坏党的形象,当然无可非议。但那也是针对极少数人所发表言论的出发点以损害和破坏党和国家形象而言的。

  当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任何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服从执政党、也就是共产党的领导,不攻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雄模范;不抹黑社会主义制度。至于发表意见,既是权利,也不违法,犯不着去扣什么帽子。除蓄意充当国外反华势的鹰犬、走狗外,对一般言论过激或者失当,也公属于批评教育的范畴,是不能挥舞“妄议国事”这根大棒予以攻击的!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妄议国事”是极权专制的产物,与妄议朝政诽谤朝政一脉相承,与民主法治背道而驰,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翻版,也是极左思维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质是压制不同意见。因此,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更没有必要将其经常挂在嘴边、老调重谈!

                            2020、4、21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