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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乡村振兴,要坚持农民主体

朱启臻 农民研究所
2024-08-30

乡村振兴,要坚持农民主体

——朱启臻教授在第一届中国农业大学农民研究所年会暨“‘三新’背景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研究”研讨会上的发言


欢迎远道而来的各位专家和朋友,各位老师大家好。刚才听了叶老师热情、亲切、接地气的致辞,心潮澎拜,备受鼓舞,让我对中国农业大学人文发展学院的未来充满信心和期待。


五年前,在这个地方,我告别了学院。但也经常回来,每到这个报告厅,都会想起以往的故事。柯炳生校长在任期间做了一项在全国高校都是独一无二改革,——农大学生在读一年以后可以任意转专业。他的理念是让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最愿意学习的专业。当时对我们社会学专业压力很大。农业大学的社会科学,既没名气,地位,更缺少投入,学生毕业后社会认可度也低。社会学专业面临学生流失的问题,每年招收一个班30个学生,不少学生转到学科实力更强的专业去了,最后只剩20人左右。经过几年的努力,今天情况转变了,随着农业大学社会学整体实力的提高以及人们认识的转变,各个专业的学生纷纷要求转到社会学专业,以至于超过了我们接纳能力。最近听说自然科学的教授提意见了,他们认为农业大学不搞农业,非农学科吸引力让学生心神不定。其实,他们不知道,我们社会学中的很大一部分就是研究中国的农业和农村,我们重要的方向是农业社会学和乡村社会学,是目前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最为迫切的学科,是可以与农业大学传统农科形成互补性最为显著的学科。短短六七年时间我们的学科建设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是叶院长领导下的社会学团队取得的了不起的成果。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研究所,是全国唯一以农民研究命名的研究机构,尽管属于学校的“三无机构”,但社会影响不小。经常会接到邀请,希望我们派人出席地方的活动,我们往往派不出人去。我说我们的人都太忙了,老师们都在上课。对方说派个学生来也行,这要是研究所的人就可以,经常会有这种要求。说明社会信任、需要农业大学的农民研究所。这么多年我很珍惜这样一个荣誉和名誉。尽管有很多机构的头衔,但我很少使用,农民研究所这个名称是我多年挚爱。中国的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研究和实践空间,能为解决一些农民、农业、农村问题贡献力量,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现在,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直到今天,到基层去就会发现,基层干部公开表示:我们不知道干什么,乡村振兴无从做起,出现了很多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有两句话来形容现在的状态叫做:“认识不清,决心大;方向不明,考核多”。“看不懂图纸就施工”现象普遍存在。乡村工作中一票否决,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口号很盛行,问题是换谁的思想,换什么思想?很多形况下只要结果,不管过程,甚至要什么结果也不明确,导致乱象丛生。我最近到了几个省,基层干部很困惑,不知道做什么,也不明确最后要达到的结果,但是还必须要做,不知道做什么,还必须做,大家想想这种状态能有好效果吗?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其根源之一在于我们对乡村的研究长期基本处于空白,几十年来我们中心工作是城镇化、工业化,乡村重点是围绕让乡村劳动力如何远离农业和农村。今天要振兴乡村了,实践者不知所措,很多学者们也措手不及,提供不了理论支撑,拿不出如何建设乡村的有效方案。尽管有人告诉我说,目前全国各类乡村振兴研究机构已经成立了六万多个,但是大都是形式而已,短期内很难出成果,因为缺乏积累。大批专家摇身变为乡村振兴专家,还智库,听他们演讲,对乡村和农业知之甚少,经常把违背农业基本特点和乡村规律的一套东西到处宣讲。最近我还看了某机构的“权威发布”,实际上真的是人云亦云,是想当然。比如,权威发布说,农户经营是我们人多地少国情决定的,这种解释就很荒唐。有的地方人少地多了,有的地方只有地没有人了,是不是农户经营就过时了,就不适用了,是不是可以用其他方式了?实践中很多人遇到问题,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其重要原因是理论研究跟不上,有很多谬误和误导,为错误行动提供了“依据”。


我举个例子来说吧。前段时间某地几个支部书记来北京参加报告会,报告会内容是走集体化的道路,实现共同富裕。集体化道路怎么走呢?就是把农民的承包地收回集体,统一经营。原因是乡村劳动力严重老龄化,老年人力不从心,种不动了,导致很多地荒芜了。集体收回(他们用的不是收回概念,是流转给集体)以后,不仅农民增收了,集体还有收入,效果非常好。这几个书记轮番讲了他们的经验。当时有点评专家就给予高度肯定,说这才是共同富裕道路,似乎找到了乡村振兴方向。我提了两个问题:第一,既然农民不种地了,导致土地荒芜,集体收回土地以后,谁来耕种?年轻人会因为集体收回了就回来种地?第二,农民种地不赚钱,集体统一经营就取得了这么好的收益,增加的收益从何而来?希望村书记们给予解释。几个村书记面面相窥觑,沉默了大概有两分钟,有一个支部书记坐不住了,站起来发言,第一句话就是谁收回农民土地,谁倒霉,我村里面没有收回,我坚持了农户经营。我说你做得对,符合中央精神,也符合农业特点。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就走回头路,好在十九大继续坚持家庭承包长久不变的原则,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全面总结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基础上,重申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对遏制一些人走回头路的冲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理论工作者不要人云亦云,就农业而言,我们要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农业道路。农户经营农业从来不是什么人多地少、人少地多的原因,是由农业特点和农户(家庭)特点所共同决定的。

我们在农业大学工作,最容易把农业的自然科学特点说清楚,但人们的解释或理解似乎仅限于自然科学的农业生产领域,当把农业特点转向社会科学领域时就会走样、变味。比如我们的技术人员在推广技术遇到困难的时候就马上想到集体化比农户好,甚至想到人民公社多好,上级下一个命令科技成果就可推广了。一遇到问题,他们就把农业的特点抛在了脑后。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本的原因在于没有真正明白农业的基本特点,没有明白农业特点的社会意义。借此机会,我们再普及一下。


就自然科学意义的农业而言,第一个特点是农业劳动对象的生命性,无论是土壤、作物,还是禽畜,都是具有生命性的物质,这与工业劳动对象具有本质不同。第二个特点是季节性,春种秋收,农业受季节性影响和制约,不能所心所欲。第三是周期性,这是劳动对象的生命周期和大自然的气候周期共同决定的,不能揠苗助长;第四是地域性,一个地方的品种在另一个地方是难以适应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所以才有了所谓特色农业;第五是风险性,农业面临风灾、雹灾、洪水、干旱、高温、低温、病虫害与瘟疫等不可抗拒的自然风险,经常不遵守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定律。每一个特性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农户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经营的方式,没有之一。违背这个特点,就会陷入灾难性的后果。这是被世界范围内农业经验所反复证明的。为什么农户是适应农场生产的最好组织形式?农户特点使然。农户有什么特点,农户内部可以实现最合理的分工,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男女老幼各尽所能,无需监督,家庭成员之间的合作高度默契。农忙季节,一家人男女老幼齐上阵,十几岁的孩子在地里浇水、施肥、捡麦穗等,没有人告到法院说雇佣童工;80多岁的老爷子做力所能及的农活,也没有人指责说虐待老人。农忙时节,没有上下班时间,没有八个小时工作制,没有休息日,不讲代价、不计报酬,而且能把利他行为发挥到极致,这恐怕只有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实现。


农业对象作为生命体,又面临诸多风险,农民可以把风险降低到最低。遇到庄稼被风刮倒了,农民及时把它扶起来;久旱逢甘露,农民忙着引水灌溉;来洪水了,农民冒雨排涝。今年在河北、河南、山东交界一带,秋收时节赶上连天降雨,半个多月的水还没退去,机械化发挥不了作用,老百姓趟着过膝的水掰玉米,把玉米一穗穗装到盆子里再用绳子一盆盆拉出来,农业企业的规模化经营会做这样的事情吗? 


去年疫情的时候,全社会按下了暂停键,这个时候谁最淡定?是农户,真正意义的农户。有的农户发视频给我,朱教授到我这儿来躲避瘟疫吧,房前屋后有蔬菜,院子里养着猪和鸡,储存的粮食够吃一年。重要的是院子旁边就是菜地、农田,疫情防控不影响农民播种和收获。损失惨重的是谁呢?是资本下乡流转农民土地的“大户”。有个老板打电话向我诉苦,他有200多个草莓大棚,春节正是市民采摘的最佳时机,突然疫情来了,没人来采摘。他想雇人把草莓采下来做成草莓酒或饮料,但是到处封路、封村,雇不到人,眼睁睁看着200多个大棚的草莓全部烂掉。这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哪种经营组织抗风险能力最强,当然是农户。农业特点决定了农户是劳动效率最高,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组织形式。很多人写文章似乎是写反了,他们认为农户经营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经不起市场冲击,这是大概是把工业经济学的一般道理生搬硬套到农业上的结果。


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还告诉我们,农民按照市场价格跟风式的追逐市场调整农业结构只能带来更大损失,40年来,没有哪个地方的农民根据市场价格调整种植结构获得持续增收,但是依然是很多人挂在嘴上的灵丹妙药。我曾公开写文章告诉他们,让农民创市场,什么赚钱种什么的思维方式,是对农业特点的无知表现,是对国家农业安全的不负责任,是对农民不负责任。


当然,农业除了自然特性外,还有经济学特性,社会学特性,特别是农业社会学特性的研究,是目前乡村振兴最为迫切的需要,它涉及到政府的农业责任、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是农民稳定增收以及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的重要条件。最近我专门写了一本通俗读物《后院:发展什么样的农业》,就是想把这些基本知识告诉人们,避免受那些似是而非观点的干扰和影响。当把农业特性真正搞明白时,我们自然明白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农业道路。目前农户经营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是否定农户经营,而是要在坚持农户经营基本规律前提下实现创新,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很明白,他说乡村振兴要突出培养两类主体: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中央文件也写的也很清楚,要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农业社会学理论工作者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解释农业活动的社会学意义和价值,要从理论上论述什么是农民主体,从农户经营到家庭农场,再到合作社,怎样体现了农民主体地位。


我期待着,中国农业大学的农民研究取得更大成就,真正为乡村振兴做出有价值的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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