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的通知。《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
《行动计划》还在工作目标中提到了三类具体领域:一是建立完善以光伏、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研究建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二是制定一批新兴技术和产业链碳减排相关技术标准,健全相关标准组织体系;三是修订一批常规能源生产转化和输送利用能效相关标准,提升标准要求和水平。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与环境专委会秘书长王卫权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行动计划》,既是为了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涉及能源领域相关要求,也是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做好必要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标准”在能源转型中的引领性作用。
他举例称,目前许多省市对新能源配套建设储能提出了明确的比例、时长要求,由此带来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技术不断进步,技术指标不断提升,导致原有的标准和规范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应用需求,尤其是在电源侧、电网侧及用户侧的储能应用模式和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标准体系的不完善影响了储能在电力行业中的应用。《行动计划》的出台,表明接下来这些漏洞将被逐个堵上,“该修的修、该补的补”。
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行动计划》则进一步提出,开展非化石能源标准化、新型电力系统标准体系、新型储能标准化、氢能标准化、能效标准提升、能源产业链碳减排标准等专项行动,涉及风电光伏、水风光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抽水蓄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十余项标准体系。
过去十年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突破11亿千瓦,比十年前增长了近3倍,占世界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的30%以上。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和在建核电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其中,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合计6.7亿千瓦,是2012年的近90倍。
“行业标准制定工作通常需要一两年的时间和多方配合,因此对于技术和市场发展迅猛的行业而言,标准化工作往往带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就要求,相关机构要依据先进技术水平和系统发展要求及时作出布局和调整,与时俱进。通过标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避免出现鱼龙混杂,劣币驱逐良币等行业乱象。”王卫权说。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加强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衔接协调,推动形成国标、行标、团标有机衔接的新型标准体系。深化能源领域标准国际合作,拓宽标准国际化渠道,提高与国际相关标准体系的对接与兼容度,推动重点标准走出去,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
王卫权表示,我国能源领域的一些国标是由国际标准转化而来,但是反之能将国标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却较少,我国能源电力领域的国际标准化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与传统能源相比较而言,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和技术均居世界前列,具备一定的优势。因此,此时要做好自身标准建设,提升能源领域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
而在能源标准方面,《行动计划》提出: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马德军曾在去年发表题为《未来中国标准化工作应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文章,他表示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整个标准化的实践是有模式可循的。他认为,“当前阶段很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都经历了跟跑、并跑到领跑3个阶段。在现阶段,应避免只关注标准的数量而忽视标准的质量。未来标准化工作应从数量型标准化向质量效益型标准化转变,聚焦标准化能为标准的利益相关方带来多大的效益。”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能源企业,有关标准化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充分发挥标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技术支撑和引领性作用,我局组织编制了《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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