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丨智慧城市 用于公众信息服务的终端系统总体要求
编制背景及意义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智慧城市的建设已经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智慧城市建设以“为民、便民、惠民”为导向,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而公众信息服务终端是连接公众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重要入口,已经成为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的主要切入点。智慧城市依托互联网,利用互联网的快速、便捷等特点,通过部署公众信息服务终端设备,可以更好地覆盖到公众。公众所需要的生活服务大多都能在公众信息服务终端上实现,并逐步形成公众信息服务闭环。通过公众信息服务终端,向上对接智慧城市平台,向下打通智慧家庭,结合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智能居住生活环境,实现人与城市环境的智能交互、深度融合,为政府及公众提供更周到更智慧的服务。公众信息服务终端通过使用新媒体和信息手段为公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智慧化服务,已成为当前公众工作生活的重要辅助手段。
近年来,面向公众信息服务的移动端、计算机端、自助终端等城市案例层出不穷,为公众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便捷化服务。但是由于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尚未形成系统的、统一的认识,系统间难以互联互通,覆盖范围局限,导致许多信息服务终端产品无法为公众提供全面、精准、完整的信息服务。在深入调研深圳、广州、兰州、杭州、福州等地区城市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研制该标准,可以构建形成统一的、体系化的智慧城市公众信息服务需求,为城市级公众信息服务相关规划单位、建设单位提供重要指导,提升相关终端服务质量。同时,该标准从终端基本功能要求、扩展功能要求和运行保障要求三个方面为相关项目的规划与建设提供了约束和指导,进一步推动智慧城市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提升公众便民服务精细化管理,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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