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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方案出炉,家长速看→
龙江镇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2〕2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和顺德区教育局2022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镇初中现有办学条件和品牌创建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学区免试入学原则。我镇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全镇学区招生与对应学区分片招生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龙江外国语学校面向全镇学区招生,龙江丰华初级中学、龙江龙山初级中学、龙江里海学校(初中部)面向对应学区分片招生。
(二)坚持分类分批、额满即止原则。分三批招生,第一批为龙江镇户籍小学毕业生。第二批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龙江镇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为在龙江镇外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龙江镇学校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四、生源界定
1.学区内户籍生: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跨学区户籍生:户籍不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
若该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已超学位数,则不再接受跨学区户籍生报名。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是指符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三)优教服务对象子女:是指上级下达的军人子女、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因公殉职干部子女。
(四)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2〕12号)精神,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1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者初中一年级)。
(五)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 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之一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
2.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 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购房获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政策。
3.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 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龙江镇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可在龙江镇申请入学。或者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目前在龙江镇缴纳社保的,可在龙江镇申请入学。
五、报名办法及报名资料
1.各小学负责组织在本校就读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六年级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统一填写《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
2.各小学负责严格审核毕业生的报名资格,以确保登记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登记表的信息需家长签名确认。
3.镇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报读我镇初中,需要在2022年5月5日到9日携带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及《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到居住地对应初中(丰华中学、龙山中学、里海学校)办理登记手续,教育办根据各初中剩余学位分批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二)报名资料
1.政策性直招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提供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正面复印户主页、学生页;底面(背面)复印学生父亲页、学生母亲页。政策性直招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出具,并向教育办提供名单。
2.学区内户籍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提供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正面复印户主页、学生页;底面(背面)复印学生父亲页、学生母亲页。学生的父母因各种原因丧失监护权的,应提供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
3.跨学区户籍生。除提交《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和户口本材料外,还需提交跨学区户籍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4.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只需提交《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和户口本材料。
5.政策性借读生。除提交《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和户口本材料外,还需提交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6.镇内学籍的普通借读生。只需提交《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和户口本材料。
六、录取办法及日程安排
(二)全镇学区招生。龙江外国语学校面向镇内小学毕业生招生,采取先由学生自主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并结合学生家长意愿确定录取名单。
(三)分片区招生。龙江丰华初级中学、龙江龙山初级中学、龙江里海学校(初中部)根据分片招生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就近入学办法招生。当片区学位无法满足本学区学位需求时,由镇教育办统筹按以下顺序依次派位入学,额满即止:1、学区内户籍生(按入户先后顺序);2、跨学区户籍生(含学区内未能安排学位的户籍生);3、学区内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4、龙江镇小学学籍的普通借读生。当片区学位无法满足本学区学位需求时,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四)日程安排
1.学生自主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9日前完成。
2.学校审核资料、录入信息时间: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
3.镇教育办审核资料:2022年5月26日前完成。
4.龙江外国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2022年5月27日前。
5.龙江外国语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公布:2022年5月31日前。
6.龙江丰华初级中学、龙江龙山初级中学、龙江里海学校(初中部)录取结果公布:2022年6月10日前。
7.各学校组织入学注册:2022年7月10日前。
七、其他事项
1.本镇以外就读申请报读我镇初中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读初中一年级的不得重新报读。根据国家学籍制度,重新报读无法取得学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出具假证件、假证明的,经查实,取消该毕业生的原分配学位,并由当事人及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3.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
4.本方案解释权归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八、招生咨询电话
龙江外国语学校:28088358
龙江丰华初级中学:23881623
龙江龙山初级中学:23880806
龙江里海学校(初中部):23370160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23363406/23888725
附件
来源 |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郑家敏
审校 | 岑炽晖、罗倩娴、张展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