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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理论项目(以下简称中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面向我市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研究要重点突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力争产出一批具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为推动我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二、研究方向及选题
本次申报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庆实践研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研究三大方面,发布36个选题。 请各申报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人应根据选题指南拟定的研究方向进行研究,申报时可使用原题,也可根据研究方向自拟选题。自拟选题表述一定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不建议拟含附标题的研究选题。三、项目类别及学科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均为重点项目。申报所涉及的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以及简称市中特中心)各分中心,以及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研究院、研究基地、调研基地有关研究人员。 (二)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项。 4.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术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同等条件优先。 6.调研基地可与市内其他研究机构、高校研究人员联合申报。 (三)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理论项目尚未结项的。 2.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3.已经申报了2023年度重庆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的。五、成果要求
准予立项课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申请材料。有关成果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完成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 2.完成0.5万字左右成果摘要1篇(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市中特中心秘书处)。 (二)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若确实不能以中心署名的,应与市中特中心秘书处沟通并提交证明材料; 2.完成10万字以上书稿1部(择优纳入市中特中心文库);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重庆日报》思想周刊视为核心期刊),其中CSSCI期刊论文1篇。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途径 符合申报范围的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调研基地通过所在区县社科联申请。 (二)材料填写 1.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cqskl.com/),点击主页右侧“规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2.首次申请的,申请人需点击“个人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申请人所在单位需点击“单位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并在注册后电话联系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申请人注册后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填报。已注册的个人和单位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系统按提示和要求填报。 3.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时,中特理论项目的类型选“中特理论—XX”。 4.《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的填写,应先在系统中点击下载相应模板,按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后,保存成PDF文件再上传至系统。 5.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和提示全部填写完成后提交。 (三)单位审核 各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全部审核提交后,导出不同类别的《申报汇总表》,并打印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中特中心秘书处。 七、申报时间 (一)填报时间 各申请人应在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前在系统中完成填写和提交。 (二)审核时间 各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2023年7月25日下午17:00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和提交。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中特中心秘书处;本通知相关条款由市中特中心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姝 联系电话:67992761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村270号市中特中心秘书处 附件: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3年6月25日附件2
市中特中心分中心及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基地、调研基地名单
一、市中特中心分中心名单(共20家)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分中心、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分中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分中心、重庆大学分中心、西南大学分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分中心、重庆医科大学分中心、重庆师范大学分中心、重庆邮电大学分中心、重庆交通大学分中心、重庆工商大学分中心、四川外国语大学分中心、四川美术学院分中心、重庆理工大学分中心、重庆三峡学院分中心、重庆文理学院分中心、长江师范学院分中心、重庆科技学院分中心、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分中心、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分中心。二、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基地、调研基地名单(共18家)
(一)研究院 1.重庆市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院(设于重庆大学) 2.重庆市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设于西南政法大学) (二)研究基地 1.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全面从严治党研究基地 2.重庆社会科学院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研究基地 3.重庆大学科技创新研究基地 4.西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研究基地 5.西南政法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基地 6.重庆邮电大学网络强国研究基地 7.重庆工商大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研究基地 8.四川外国语大学党的创新理论国际传播研究基地 9.长江师范学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研究基地 10.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西部陆海新通道研究基地 (三)调研基地 1.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调研基地(设于两江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2.万州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调研基地(设于万州区委宣传部) 3.渝中区高品质生活调研基地(设于渝中区委宣传部) 4.荣昌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调研基地(设于荣昌区委宣传部) 5.武隆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调研基地(设于武隆区委宣传部) 6.石柱中益乡乡村振兴调研基地(设于石柱中益乡政府)-END-
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全市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1987年3月建立重庆社会科学院,1998年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与重庆社会科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