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投资法律Tips之雇佣篇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伦视界 Author 姚平平 徐振梁 等
(来源:中伦视界,作者:姚平平 徐振梁 崔灏)
系列导语
香港承袭英美普通法,法治完善,多次蝉联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国际顶尖专业人才汇集,又“背靠内地、联通世界”,参与内地的庞大市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过去几年里,由于各种复杂原因,香港发展势能和边际不断承压。值此时期,香港特首李家超于2022年10月发表了其首份施政报告,放眼香港未来,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特别是,在招商引才方面,为强化香港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动能,吸引内地更多优质企业及高端人才来港发展,香港政府将全力构建新体系,推出一系列新措施,包括:
成立「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专责向内地和海外的重点企业提供特别配套措施和一站式服务,以引进到港;
从「未来基金」拨出300 亿元, 成立「共同投资基金」, 以引进和投资落户香港的企业;
成立「人才服务窗口」, 专责制订并统筹招揽内地和海外人才的策略和工作,以及向来港人才提供一站式支援;
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罗致高端人才来港发展;
退还合资格外来人才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前在港置业已缴付额外的印花税(实施前非永久居民购房印花税可高达30%),助力人才在港扎根。
一、
雇员 VS 非雇员
二、
雇员补偿保险
若雇主不依法例投购雇员补偿保险,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两年。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365 章《雇员补偿援助条例》,雇主如违反强制雇员补偿保险的规定,便须向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支付附加费。
三、
强积金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除了获豁免人士外,雇主应安排年满18岁至64岁,受雇60日或以上的全职及兼职雇员,在受雇首60日内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雇员及雇主双方须分别向强积金账户作出雇员有关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额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限制。就月薪雇员而言,现时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分别为7,100港币及30,000港币。
如雇主没有准时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350,000港币及监禁三年。针对不同违法情况的罚则,请参阅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官网。[1]四、
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雇员可根据以下情况,享有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系列结语
香港作为最发达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一直保持着极强的灵活性和韧性。可以预见,未来香港将在发挥法治健全、市场自由、营商环境高效、开放及公平的优势基础上,增强发展动能,实现新的飞跃。
[注] :[1]https://www.mpfa.org.hk/enforcement/enforcement-against-employers/enforcement-measures-and-penalties。
作者简介:
姚平平, 律师 香港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 香港和境外资本市场, 跨境投资并购徐振梁,律师 香港办公室 顾问业务领域: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 跨境投资并购, 香港和境外资本市场崔灏,律师 香港办公室 私募基金与资管部特别声明:以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本文原标题:港府筑巢引凤下,赴港投资法律Tips之雇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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