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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要用好改革和法治两个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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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更大力度利企便民。这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第7次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营商环境的好坏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关乎企业正常运行,关乎地方经济发展。而推动营商环境改善优化,要靠各地区、各部门协同配合,靠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画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大同心圆。其中,深化改革和法治保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两大重要抓手,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不可或缺。
首先是深化改革。众所周知,优化营商环境涉及面广,只靠一个部门难以实现流程再造、监管和服务优化,只有部门协同、政企联动,才能让改革成效最大化。
近年来,有关部门围绕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融资融贷、政策透明等,共同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推动出台了各类改革政策文件。与此同时,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数字政府建设的加快,各地纷纷以技术赋能提升办事效率,通过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AI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形成了政府一网通办、关联事项一窗受理、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等富含互联网气息的营商环境新格局。
9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更大力度利企便民,正是形成全国范围内部门协同、政企互动、社会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格局的又一缩影。
其次是法治保障。要让改革成果得以巩固,必须有相关的法规制度保驾护航。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动政策性创新方面形成了一大批改革成果,迫切需要用法制固定下来。2020年1月1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一批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市场改革举措被上升为制度规定,同时,各地也纷纷结合实际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截至目前,有不少地方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已从1.0版迭代升级到了4.0版,从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减材料,叠加升级为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全程网办、掌上可办。可以看到,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基础,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优化营商环境“1+N”法规政策已经初步形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8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提出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无疑是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再添制度保障。
事实也证明,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并非政府部门自说自话,而是切切实实给企业、群众带来了实惠,增强了获得感。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由2012年的5500万户增长到目前的1.46亿户,增长了将近1.6倍。在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中,我国也由2012年的第91位跃升到2020年的第31位。但也应看到,构建高标准、高质量的市场体系和公平公正、可持续的营商环境并非是一蹴而就之事。优化营商环境仍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整体推进,久久为功。


来源:营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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