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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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一百零九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动全民普法工作,确保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服务“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网络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重点内容,聚焦把山西建设成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发展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能源革命、生态文明建设、创优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改革、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保障作用。
四、持续提升全省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突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创新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方式,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教育,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利用率。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广普法短剧、微电影等做法,加大法治惠民力度,支持和鼓励法治文艺创作,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实现共建共享。创新转化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强对三晋传统法律文化和法治人物的研究、挖掘、转化、宣传、交流,推出更多更好的山西法治文化创意产品。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保护传承山西革命老区红色法治文化,收集、整理、建立山西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名录,建设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三晋红色法治文化传播交流活动。
六、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规范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推广“法治铁路”普法宣传有效做法,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积极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加强案例库建设,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引导和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建设全省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云’集群”。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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