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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哪一项与你有关?
3月起,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涉及长期护理险、医保缴费等,哪一项与你有关?
【重庆】
新修订的《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施行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修订案,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重庆中度失能人员可申请长期护理险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3月1日起,在3级(重度失能Ⅰ级)、4级(重度失能Ⅱ级)、 5级(重度失能Ⅲ级)可按规定享受待遇的基础上,将2级(中度失能)按规定纳入待遇享受范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问题的重要举措。《通知》对待遇享受范围、待遇享受方式、待遇结算标准等都进行了调整。待遇享受范围上,扩大到2级(中度失能),使更多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现互认1月25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1月27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提出,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范围。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等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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