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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冤屈”向谁说

安徽时评 安徽时评
2024-12-30
近日,社交平台上多名广东市民陆续反映,家中宠物狗疑似因投毒死亡,其中还包括有20万粉丝的网红抚慰犬“Eddie”和“Luna”,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发布通告称,已确认有超过40只宠物狗疑似中毒死亡。据悉,当地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11月20日,“流浪狗撞翻骑车人投喂者被判赔6万”的话题登上热搜。

这起话题来源于江苏宜兴法院发布的一则案例。案例中徐某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朋友潘某,与从设备公司跑出的流浪狗相撞,导致两人双双受伤。该流浪狗长期接受设备公司员工王某的投喂。最终经法院调解结案,王某赔偿徐某某和潘某两人损失合计6万元。

上述案件,一个是个别人类对宠物狗进行无差别“报复”的极端案例,另一个可以看作是流浪狗给人类造成危害的案例。近年来,人犬冲突层出不穷,不少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养狗,到底是错还是对?

狗早已深度融入人类社会   翁忻旸/摄

作为一种被人类成功驯养了上千年的动物,狗早已深度融入人类社会。宠物犬对于人类而言,早已不是竞争物种的角色,而是很多人的精神慰藉和生活伴侣。

生活中大多数的宠物犬温顺、忠诚,受人喜爱。

人犬冲突其实是伪命题,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引发种种争议的流浪犬问题,根源也是饲养人随意弃养所致。

所以,解决人犬冲突,关键在于依法约束饲养人,将因饲养行为给周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

与此对应,官方对待养犬的态度是规范而非禁止。目前,我国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饲养动物规范,有关的动物饲养规则散见于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地方性法规中。

在我国,只要依法依规饲养犬只,法律并不禁止。

一些地方人犬矛盾突出,最根本原因在于很多饲养人并没有做到依法饲养,侵害了周围人的利益。

比如,违规饲养烈性犬只、遛狗不拴绳等。生活中因饲养宠物犬引发的冲突,主要是这两种违法行为所引发。

每个人的权利边界止于他人的权利。所以,养狗本身并不是错,但违法养狗,侵害他人的利益就是错。

正是基于上述逻辑,养犬需要比普通人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和法律风险。

针对饲养动物,民法典其实规定了较重的法律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原则上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流浪狗致人损害,投喂者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正是这一条。

犬类不像人类一样拥有高度的思维和行为能力,活动遵循天性,无所谓文不文明。对于人类而言,狗就像是天真无邪的孩童,“孩子”的品行如何,全在于“家长”的约束和教育。

很多人不规范养犬,可能源于对法律规则的漠视和无知,也可能出自对自家宠物犬的盲目判断,也可能由于法律漏洞和执法不力。

希望随着更多的真实案例被报道,更多的养犬规范知识被传播,会有更多的饲养人能够自觉依法文明养犬,承担起主人的角色和责任,而不是让自己的忠犬为人类的不文明、不作为背锅。

(声明: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撰稿:吕义盛

编辑:韩小乔 蒙国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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