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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数字经济助力共同富裕大有可为——《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专家解读之二
文 | 单志广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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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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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举措
(一)推动区域数字协同发展,弥合区域“数字鸿沟”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各地数字经济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进一步推动区域数字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三大举措:一是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全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欠发达地区信息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和全国布局普惠均衡。二是推进产业链数字化发展。基于中西部地区产业特点和自然禀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三是加强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聚焦中西部、东北地区发展需求和卡点难点,在产业合作、技术协作、人员互动等方面加强东西部协作。
(二)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当前,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普及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进一步缩小城乡间“数字鸿沟”,《实施方案》提出三大举措:一是加快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持续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二是加大农村数字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数字时代的乡土人才。三是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手段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强化数字素养提升和就业保障,促使人人共享数字红利
为促使全民共享数字时代的发展红利,提高人的数字素养和就业技能,《实施方案》就此提出三大举措:一是加强数字素养与技能教育培训。加快提升不同群体对于数字技术的拥有程度、应用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富民”潜力。二是实施“信息无障碍”推广工程。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定需求,持续推动各类应用的适应性改造,持续提升数字经济“便民”作用。三是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探索适合新就业特性的社会保障参保办法,指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制定和调整劳动规则,对相关企业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完善数字经济“惠民”保障。
(四)促进社会服务普惠供给,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各地“互联网+社会服务”“一网通办”的推进让广大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持续提高社会服务的普惠化供给水平,《实施方案》提出四大举措:一是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依托互联网技术,面向欠发达地区开发丰富、优质的数字教育资源,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跨城乡共享。二是强化远程医疗供给服务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建设完善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健康信息的互联互通。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面向老年群体的多元需求,提供兜底性、普惠型、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获取的便捷度和供需对接的精准度。四是完善数字化社会保障服务。加快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社保领域应用,提升社保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数字经济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普惠环境、推动社会共享数字红利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条件。在此背景下,《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红利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对于数字经济如何加速缩小区域、城乡、群体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之间的差距给出了实质性的指导,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