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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深圳特区40周年|国际商事调解迈入“新纪元”,我们能不能闯出一条深圳之路?

高树 高树在远山 2023-08-25


时至八月末,即将迈入“金九银十”,对深圳而言,今年的成色无疑是饱满的金色,今日深圳迎来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和前海合作区成立10周年。对于法律界来说,金九也有一个重要时间节点,9月12日,《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以下简称《新加坡调解公约》)即将生效,国际商事调解成为国际商事诉讼、仲裁之外,具有可执行性的第三类争议解决方式。

 

站在当前的时间节点,8月15日,深圳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第一届理事会召开,本人被选举担任理事长兼主席。8月27日,深圳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将正式挂牌,至此,由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发起,经各方联动,多方参与支持,历时近三年策划筹备的深圳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正式成立并进入实际运作。这是法律人对特区40周年的献礼,也是法律人对时代课题的积极回应兹将本人接受媒体釆访的一些思考和想法辑录成文,谨此表达。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我们立足深圳,面临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一带一路建设等巨大机遇,恰逢《新加坡调解公约》生效,国际商事调解广受关注,于变局中寻求破题,作为特区法律人,更觉肩负使命,要与同仁一道,着力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话语体系,看接下来,我们能否闯出一条国际商事调解的深圳之路


本文是公众号的第15篇文章
全文约5800字,细读约需13分钟
分类:采访实录


 

1

成立深圳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在当下有何现实意义?


8月15日,深圳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举行了第一届理事会会议,成立首届理事会、监事会及专家委员会,会上选举我为首届理事长兼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宋柳平、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代表为副理事长,并聘请了首批114名来自国内外的调解员。任职致辞中,我说自己担任过不少社会职务,但是担任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倍感挑战,主要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能否打造为开放性、专业性、国际性、权威性和创新性兼备的机构能否在国际商事调解体系中,占得一席之位,发出深圳的声音、中国的声音。

 

△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第一届理事会会议成功召开

调解一向被称为“古老的东方经验”,它要达到的效果是“定分止争”,这词典出《管子》。调解历史虽久,在商事调解,尤其是国际商事调解方面,我们走得稍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的全面铺开,国际商事纠纷增多,如何更高效、快捷地定分止争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时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成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既呼应了时代需求,又有更深层次的现实意义。

 

1、即将实施的《新加坡调解公约》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调解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将逐步完善。


诉讼和仲裁是国际商事纠纷的两大解决途径,而调解虽被视为友好的纠纷解决方式,但是由于执行效力和域外法院认可等问题,未得到广泛认同。《新加坡调解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并经联合国大会会议于2018年12月审议通过,中国是首批签约国,目前一共有52个签署国,这代表了国际就支持多边主义达成了共识,为国际争端解决强制执行框架补上“缺失的第三方”。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国际商事主体信赖调解的执行力,主动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冲突升级,维持友好合作关系。9月12日,《新加坡调解公约》正式生效,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将引入公约内容,并在架构设计上与公约衔接,率先进行实践。

 

2019年8月7日,在新加坡,与会代表在《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仪式上合影。 图片来源新华社


2、率先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国际商事调解模式,突破不同法系、法域壁垒,推动商事调解在湾区内落地。


世界四大湾区中,粤港澳大湾区拥有约5.6万平方公里的面积、约7000万人口,是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湾区。经济数据显示,2018年东京湾区GDP规模为1.92万亿美元,位居四大湾区榜首,纽约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旧金山湾区的GDP分别为1.72万亿美元、1.64万亿美元以及0.84万亿美元。根据预测,随着持续的技术变革和产业升级,粤港澳大湾区将成为中国经济的增长极,或成世界经济体量最大的湾区。

 

有别于其他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域、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特点,为湾区内经济合作带来了法治保障挑战。一方面,域外法律查明、域外送达,以及司法判决和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面临着困难,往往耗费当事人大量时间,同时法院、仲裁院等还面临着案件量攀升、案多人少的压力。

 

调解作为除诉讼、仲裁之外,未来化解国际商事纠纷越来越重要的途径,在大湾区内机构和专业人员数量相对不足。根据2018年底省司法厅数据,广东省有3.23万个人民调解组织,16家仲裁委员会,调解机构多以民事调解为主,商事调解类机构以及专业建制缺失缺位,不能应对大湾区国际商事调解的需求。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成立可谓适时补上了一课,为商事主体提供了替代的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调解成果在湾区内流动,有利于贯通大湾区三地间经贸的良性合作。


3、为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经贸商事提供法治支撑,营造和平、友好且高效的纠纷解决氛围。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粤港澳大湾区要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此次《新加坡调解公约》52个签署国中,47个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打造法治营商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调解以和为贵,注重的是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而非裁定过去的对错,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调解,避免了在法庭上的对立,更为平和、友好,且合作更有可能持续下去,特别是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据商务部数据显示,自2013年至2018年,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超过6000亿美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治建设水平不平衡,一项投资数额大且周期长的工程一旦发生纠纷或争端,容易陷入停滞,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将带来社会不稳定等不利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商事调解更为平和、高效,将帮助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纠纷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维持合作关系,消除负面对抗情绪,进一步释放“一带一路”红利,走向共同繁荣。

 

国际商事调解会不会面临低效率、执行难等问题?从世界各地成熟的调解机构数据来看,也可不必担心。英国纠纷有效解决中心CEDR曾做过调查,调解有较高的成功率,75%的案件可在调解当天达成协议,14%的案件不久也达成协议,调解成功率达到89%。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数据也显示,约80%案件获得高效解决,平均调解时长为1到2个工作日,且调解费用占标的额的不足千分之一。

 

4、在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格局上,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立足深圳,着力构建国际领域内企业与企业纠纷的良性解决机制。


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表示,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在推进对外开放中,凡是愿意同我们合作的国家、地区和企业,包括美国的州、地方和企业,我们都要积极开展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格局。

 

近年来单边主义抬头,中美贸易摩擦频发,深圳企业尤其深受其累。《新加坡调解公约》使多国在多边主义上取得共识,德国工业联合会的斯特凡·迈尔评价称公约对促进不平静时期的世界贸易作出积极贡献,虽然无法解决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但却增强了企业间的法律调解手段。

 

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将站在大的开放合作格局上,把握《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生效契机,突出“深圳”“国际”等关键词的深层意义,探索一条国际间企业与企业的纠纷良性解决之路。中美贸易战中,美国运用长臂管辖对中国企业实施制裁,如今年美国宣布对中国一家物流公司实施制裁,去年美国还曾对中国6家企业及5名个人实施制裁,类似例子很多。我认为这类做法在国际上开了不好的头,企业与企业间的贸易摩擦动辄上升为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体现出明显的单边主义特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9年发布的一期《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贸易争端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贸易形势恶化将致使全球经济放缓。

 

我常说,法律是最好的国际语言,贸易纠纷可以诉诸诉讼、仲裁,现在增添了另一个受认可的方式—调解。我们希望先行实践,借着公约之势,广泛宣传推广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良性纠纷解决机制,让更多企业看到实用磋商的纠纷化解之道。这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此时成立的现实意义,也是时代赋予法律人的使命。粤港澳大湾区要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需要与之匹配的法治支撑和配套措施,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犹如春风中的一颗种子,能否在这片土壤长成参天大树,遮风挡雨,需要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不断探索和思考。


2

立足高远 躬身笃行

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实质化运作即将启动


处于时代洪流,中国国际商事调解迎来发展新机遇,前文介绍了率先在粤港澳大湾区成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必要性,法治的严密不单有宏观的架构,还有细节的琢磨以及制度的设计落地。理事会的成功召开,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实质化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将近三年的筹备时间里,我们做了大量细致工作,接下来将在机构建设、专业推演、品牌拓展、良性运作、法治衔接、调解方法创新等方面,寻求突破。


1. 、配置来自华为等知名企业、商协会的高规格专家人才队伍,充实智库多元力量


首届理事会议上,不少人注意到一个细节,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聘任的人员均是来自社会各界的精英人才,如来自知名企业的高管,来自高校的学者,以及来自政府部门、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人才队伍的高规格配置和开放体系,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第一大亮点。


△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是由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发起创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司法局、市前海管理局、市贸促委三家。拥有三家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比较少见,我们在设立过程中得到了三家单位的鼎力支持。理事会上,三家单位的相关领导出席,致辞中均表示了未来将全力支持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发展,在场地保障、资源导入和嫁接、人才培养、宣传推介等方面予以帮助。相信在他们的支持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这一亟需培植呵护的法治新事物能够走得更稳、行得更远。


首届理事会理事涵盖了学者、律师、公司法务、行业商协会专家、仲裁员、主管单位领导等多领域代表,如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先生、腾讯公共事务副总裁肖黎明先生、深圳工业总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吴丽女士、深圳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于剑女士等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此次邀请各行业的精英代表出席并接受聘任,这与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高远愿景密不可分。华为、腾讯等企业已进入全球化前十阵营,他们的国际化战略、国际贸易发展具有重要的样本意义,尤其在当前局势多变的全球化背景下,企业能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提供样本经验,同时相辅相成,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也将积极探索国际商事调解的深圳模式,为全球化发展开辟新的路径。

 

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特别设立了专家委员会,首批邀请了来自最高院、高校、研究机构等21名专家,其中8人来自中国内地,8人来自中国港澳台,5人来自国际,专家委将对一些重大疑难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输出学术性的专业方案,作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智脑力量。首批调解员经过严格筛选,选择了热心国际商事领域,并在专业领域有所建树、拥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专业人士,如道琼斯公司中国区风险合规总监、香港调解联盟名誉会长、葡萄牙商事仲裁中心法律顾问、国际商会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等代表。114名调解员中,深圳及内地省市67 名,占比59%;中国港澳台30名,占比26%;国际17名,占比15%,未来我们将继续联动港澳国际,整合优质资源,健全遴选机制,扩充队伍,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国际化的商事调解员队伍。


2、打造调解提前介入新模式,与仲裁、法院、公证等积极衔接


调解并非在纠纷发生后才能介入,提前介入机制能更好的发挥调解的定分止争作用。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运行构想中,我们独特的创新方法便是打造调解提前介入模式,即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发生争议,如对法律适用、争议管辖、权利义务界定合同的条款制定、合同效力约束等存有异议,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即可介入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前端。


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在依法的条件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采用因地制宜、因案制宜的灵活处理方式。调解本身已是一种相对来说自由的解决方式,有时调解甚至可以突破原有合同的约定,取得创新性调解成果。那么在处理具体案件上,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也将发挥调解这一特点,因案制宜,一案一议,同时中心的目标客户群体包括国内外企业、机构,不仅仅局限于跨境企业。当然这极大考验着调解员的素养和机构的调配能力,我们目前已经考察了英国、法国等成熟机构的运作模式,将引入成熟经验,同时未来我们也将与新加坡、香港调解中心密切联动,设计线上、线下调解方式,进一步保障调解的高效、便捷性。

 

另一个始终在紧锣密鼓推进的工作是与仲裁、法院、公证等建立对接合作关系,提高机构的公信力将近三年的筹备时间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一些单位,如前海法院形成了合作共识。今日下午,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将与前海法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下一步,我们陆续与仲裁、法院、公证等方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得到的反馈显示,多方对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认可和欢迎,认为在当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格局下,国际商事调解将带来一股新风,使得商事活动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


3、联合北京上海等地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发起设立全国商事调解联盟

 

国际商事调解可以预见迎来了新风口,目前北京、上海也已成立国际商事调解机构,随着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设立,深圳必将成为国际商事调解的事业重地。风口下,唯有合作,飞行方能更稳。在《新加坡调解公约》起草的4年中,中国积极参与了制定工作,而我们也是首批签署国,这给中国带来了机遇,在国际商事调解领域虽起步晚,但我们能够迅速跟进,发出自己的声音。


助力中国模式、规则、路径的建立,中国境内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要共下一盘棋,形成合力。目前我们已与北京上海等地的机构密切联动,未来三地将作为主要发起单位,设立全国商事调解联盟,发挥辐射能力,搭建合作新平台,建立全新的调解生态。


3

结语


回归到本文初衷,开篇我曾提到,在理事长任职上,我说担任这一职倍感荣耀也面临挑战。此言非虚,筹备之际,来自英国、法国、意大利、香港、澳门以及内地的调解专业人士联系我,十分关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成立之时,我们听到了大家对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发展的殷切期待;成立之后,我们接到不少境内外商事企业的咨询,有些公司已向我们提出调解案件的需求。


在粤港澳大湾区成立这样一个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可谓大势所趋、应运而生,回应了当下迫切的法治需求。乘着中国积极参与《新加坡国际公约》制定的东风,我们希望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可以更多地参与到有关国际规则的制定和推广,建立相应的国际话语权。


基于此,无论是宏观国际层面,还是微观商企层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无形中担负起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职责任务,能否攻坚克难,能否开拓创新,能否有所贡献,多方拭目以待,于我们而言,有压力,更有直面挑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相信在各方的支持下,未来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将进入有序发展阶段,我们也将秉承法律人的热忱与激情,将“深圳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打造为国内、国际标杆品牌,为深圳的下一个40年,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和法冶建设,闯出一条深圳的国际商事调解之路!




作者:高树

华商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简介

   现任中华全国律协理事,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副理事长,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执行会会长,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主席,《深圳特区报》特约评论员,深圳报业集团深新传播智库首批高级专家。曾任第四、第五届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九届深圳律师协会会长,第四、第五届深圳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出版文集《沿着法治的方向》(法律出版社)、《律师的荣耀:理想与实践》(法律出版社)、长篇小说《拒绝辩护》(陕西人民出版社)、诗集《苍天瘦》(岭南美术出版社)、诗集《树对风的回忆》(海天出版社)、《我们如此深爱》(海天出版社)。发表论文200多篇,其中学术成果获得中央党校社科论文一等奖和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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