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项!2022年-2024年4月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政策合集
信息来源:晶环嘉远(本文由“ZPVA光伏新材料”整理后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展位、赞助征集中
北京国化新材料技术研究院联合长三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中关村光伏产业联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中欧光伏双碳领跑倡议组织、硅产业绿色发展联盟等单位拟于2024年6月11-12日在上海举办“2024光伏新材料产业技术交流会暨硅泥绿色循环技术交流会”(点击链接查看会议详情)
本次会议以“向阳而生·光耀新材”为主题,重点围绕光伏材料创新与应用进行深度讨论。本次会议免收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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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光伏发电日益大规模应用的背景下,退役光伏组件的回收与循环利用也是未来需要面临的问题。近年来,国家也相应出台多项政策以促进和规范退役光伏组件的回收再利用。
以下为2022年以来国家发布的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相关政策共计29项,按政策类别及发布时间进行了排序, 不代表重要性次序。
碳达峰、 碳中和相关类
01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7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升级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以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汽车、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退役设备再制造。
02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9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
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各地区要积极开展能效诊断,实施产品设备能效普查,推动相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深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废旧工业设备、家电产品、光伏设备等回收利用,实现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
03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8月4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3〕1093号
减污降碳协同示范项目。包括“废钢资源回收+短流程炼钢”、废铝资源同级利用示范,高炉废渣、电厂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废再生替代原材料研发生产与示范应用,退役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动力电池等新型废弃物高水平循环利用示范等。
04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日
发文字号:国标委联〔2023〕19号
光伏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以及辐射预报预测等技术标准,高效光伏电池、组件及关键材料、电气部件、支撑结构关键产品的技术要求、阻燃耐火性能要求、检测方法和绿色低碳标准,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及设备修复、改造、延寿及回收再利用标准。
05
《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2月20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3〕178号
完善产品设备能效和淘汰标准。加快填补风电、光伏等领域发电效率标准和老旧设备淘汰标准空白,为新型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提供技术依据。
06
《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8日
发文字号: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
健全非化石能源技术标准。围绕风电和光伏发电全产业链条,开展关键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维护、废弃后回收利用等标准制修订。
07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0日
发文单位:国家能源局
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标准化。加快完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标准。制定风电机组、光伏组件退役回收与再利用相关标准。
08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7月7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88号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充分发挥节约资源和降碳的协同作用,通过资源高效循环。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利用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研究退役光伏组件、废弃风电叶片等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
规划指导类
01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8日
发文字号:国能发规划〔2024〕22号
研究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有关政策。
02
《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3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扎实推进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推动“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加强风光设备组件等新能源退役设备回收和循环利用,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03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4〕26号
加快补齐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短板弱项。聚焦制约新兴产业绿色发展的瓶颈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解决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后顾之忧。在新能源领域,加快废旧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04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
发布单位:国务院
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
05
《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1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3〕1030号
完善设备回收体系。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业务。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运营企业、回收企业、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加强上下游产业衔接协同。引导风电机组拆除后进行就地、就近、集中拆解。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有序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
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加大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严格退役设备无害化处置的污染控制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减少终端固体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
健全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风电和光伏设备绿色设计、综合利用等标准规范。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第三方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相关技术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制定特殊环境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的绿色拆解及不同材质(含金属和复合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完善寿命期内风电设备、光伏组件及相关零部件运行评价标准,将设备及零部件可回收、可循环利用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开展绿色认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加快研究以填埋、焚烧、回收利用等方式处理废弃风机叶片、光伏组件整机和零部件的环境影响,针对废弃风电和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问题,研究制定废弃风电光伏设备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06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电子〔2022〕181号
探索建立光伏“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加快构建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推动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07
《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169号
加强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
08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0日
发文字号:环综合〔2022〕42号
优化环境治理。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
09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4日
发文字号:国办函〔2022〕39号
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退役风电机组、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技术和相关新产业链发展,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式绿色发展。
10
《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7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9号
探索新兴固废综合利用路径。推动废旧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大综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研发推广力度,探索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路线。
11
《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1月12日
发文字号:国办函〔2022〕7号
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开展10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
管理规范类
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
0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4〕379号
支持内蒙古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标准引领,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03
《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
发文字号:浙政发〔2024〕10号
到2027年,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04
《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7日
发文字号: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
推进绿色设计标准建设。制定风电和光伏设备绿色设计标准,将设备及零部件可回收、可循环利用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健全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的绿色拆解和回收利用标准。
05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发文字号:国发〔2024〕7号
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完善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完善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
06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2月6日
发文字号:国办发〔2024〕7号
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研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环境管理配套政策。
07
《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9日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
废物代码:900-015-S17
固体废物名称:报废光伏组件。光伏组件生产、技改、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组件。
08
《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科〔2023〕118号
研制智能光伏标准,完善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及光储系统检测、安全管理、状态评价等标准。
09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发文字号: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
第二十九条 鼓励光伏电站开展改造升级工作,应用先进、高效、安全的技术和设备。光伏电站的拆除、设备回收与再利用,应符合国家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不得造成环境污染破坏与安全事故事件,鼓励项目单位为设备回收与再利用创造便利条件。
10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7日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05号
加强光伏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迹核算,加快废弃组件回收技术、标准及产业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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