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击“破” | 成都市嘉洲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成都金嘉洲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案
编者按
为及时总结破产审判经验,进一步提档升级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多维展示破产审判改革成效,持续扩大破产审判影响力,成都破产法庭在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中,选出10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已经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在“个案击‘破’”话题中逐一公开发布。本期发布成都市嘉洲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成都金嘉洲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案。
成都市嘉洲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成都金嘉洲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案
基本案情
Summary
成都市嘉洲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洲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金嘉洲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嘉洲公司)均系国内工程防水材料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嘉洲公司拥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4项以及多项注册商标,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金嘉洲公司拥有土地、厂房及“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生产线”等生产线,产品广泛运用于高铁、机场建设等大型国家基建设施。嘉洲公司因上市失败,对外负债近亿元,严重资不抵债,金嘉洲公司受其影响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嘉洲公司与金嘉洲公司先后分别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裁判结果
Result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嘉洲公司、金嘉洲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采用“前店后厂”的经营模式,存在关联交易、人格高度混同、资产负债混同情形,故裁定对两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裁定作出后,利害关系人以两公司不存在人格混同为由提出撤销前述裁定的复议申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并组织听证后,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经公开招募,投资人拟投入4000万元取得嘉洲公司100%股权,并通过嘉洲公司持有金嘉洲公司100%的股权,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将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由破产清算预估的15.83%提高至31.49%,两公司得以继续存续,52名职工可以继续留任企业。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金牛区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并终止嘉洲公司、金嘉洲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个案说破
Analyse
图片来源:网络
本案系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典型案例,金牛区法院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司法能动精神,裁定以股权承接式重整方式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切实发挥了破产重整程序盘活民营企业资源、保存民营企业资格、提升债权清偿率的特有作用,挽救了具有市场价值的危困民营企业,为护航“六稳”“六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实践参考。
本案中,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精准研判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人员结构、资产组成,有效识别两公司存在人员、运营、资产、负债的高度混同,在综合考量两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科技创新力、成果转化力及对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影响等因素后,裁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通过全方位摸排企业涉诉情况、穿透式审查企业内在关联、跨地域协调协助企业恢复经营,成功为企业引入资金,一揽子化解债权人利益保障、职工原地留任、企业持续经营等问题,实现了企业、职工、重整投资人、其他债权人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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