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击“破” | 成都昌盛鸿笙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编者按
为及时总结破产审判经验,进一步提档升级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多维展示破产审判改革成效,持续扩大破产审判影响力,成都破产法庭在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中,选出10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已经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在“个案击‘破’”话题中逐一公开发布。本期发布成都昌盛鸿笙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成都昌盛鸿笙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基本案情
Summary
成都昌盛鸿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笙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9日,注册资本900万元,主要从事食品研发及农产品深加工。鸿笙公司拥有多项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自主研发有去除黄曲霉素、降低霉菌等细菌含量的全自动生产线,“鸿笙”商标在当地市场也享有一定知名度。2014年,鸿笙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停业。鸿笙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建(构)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车辆、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咨询价值为3918.50万元,到期债务为19278.26万元。2020年5月21日,鸿笙公司向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裁判结果
Result
在大邑县法院审查阶段,鸿笙公司提出预重整申请。在审查中,为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可能性,大邑县法院深入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线、产品、专利、商标等资产状况,了解企业恢复生产能力,同时采用推荐方式指定临时管理人,经公开招募确定意向投资人,提前拟订投资协议、明确投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拟定重组方案,获得多数债权人和全部出资人签字同意。2020年11月,大邑县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重整期间,管理人在预重整基础上拟定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一次表决通过。2021年3月25日,大邑县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破产重整程序。现鸿笙公司场地、设备已得到修缮,公司已正式恢复生产。
个案说破
Analyse
本案系探索适用预重整程序,高效率、低成本成功挽救企业的典型案例。本案从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到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仅用了39天。该案在鸿笙公司预重整过程中即完成了意向投资人招募,同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与政府主管部门协同发力,促使投资意向人及时与主管部门签署投资协议,最大限度降低了重整成本,提高了重整成功率。同时法院主动指导监督管理人,要求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对投资人情况、投资方案等进行充分调查、核实,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使企业“起死回生”。
【END】
欢迎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关注成都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