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评论员 大力
据报道,当地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每斤4元),被罚了6.6万元。榆林市场监管部门出具了一份“严肃”的处罚决定书:“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
表面上看,这份“严肃”的处罚决定书依法依规,而且商家也承认自己有过错,但是卖了20元、被罚6.6万元,这笔天价罚款就不仅仅是处罚过当的问题,总觉得执法者们缺少了一点温情。
温情就是人情味。
事实上,我们并不反对严格执法,亦赞成对食品行业重拳出击,有时候甚至还希望把一些无良黑心商家罚得倾家荡产,不断增加他们的违法成本,藉此保卫人民的生命健康。然而,我们的执法者们时常会陷入两种极端:要么执法不严,要么矫枉过正。
榆林“芹菜事件”显然属于后者:当地执法者不仅没有进行换位思考,而且也没有视具体情况而“决定”。有句名言说,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如果榆林的市场执法者们对人间疾苦存有一丝温情的话,就会在“决定”前综合考量一下,虑及这“6.6万元”对于一个小商铺来说意味着什么。
责任编辑:穆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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