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麻辣烫紧急道歉:全部下架!
宣称100%的真羊肉,结果有“猪肉和鸭肉”?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知名连锁麻辣烫品牌张亮麻辣烫一门店以每盒18元的价格购买了3盒羊肉,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含有“猪肉和鸭肉”,引发广泛关注。
8月7日,张亮麻辣烫官微通报称,深表歉意,涉事门店保证金全部扣除、私自采买的食材全部下架。
而且,这样的事件还不是孤例。
张亮麻辣烫紧急道歉
8月7日,张亮麻辣烫官微通报一加盟店羊肉被检出是猪鸭一事进展。
通报称,近期张亮麻辣烫涉事门店相关问题,给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造成了巨大影响,深表歉意。此次事件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对总部加盟门店的管理和运管提出了警示。“作为餐饮特许品牌方,对于监管不严造成某些加盟门店私自采买食材,我们承担主要责任。”通报称。
通报表示,事件发生后,总部第一时间核查了相关细节。涉事加盟门店在7月间,以25元/斤的价格分3个批次购买羊肉卷总计20斤,并进行了售卖。经权威部门检验报告,该羊肉卷检测出猪肉成分。
通报称,基于门店是按照真羊肉市场价格购买的送检食材,不存在知假售假的主观故意,同时已主动将全部私自采买食材下架,故对涉事门店给予保留加盟资格,保证金全部扣除的处罚,请其他加盟门店引以为戒。
网友不买账
不过,对于张亮麻辣烫这份声明,网友却不买账,认为应该追究总部监管不严的责任,而非仅仅扣除加盟店保证金。
“假羊肉比真羊肉贵”
据此前报道,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在张亮麻辣店以18元/盒的价格购买了3盒羊肉(约1斤),店员表示,该产品是厂家统一配送。当消费者质疑是否为纯羊肉,店员表示,是纯羊肉并承诺假的包换。随后,消费者把羊肉拿出送检,结果却检测出“猪肉和鸭肉”。
该网友表示,经了解,假羊肉进价约18元/斤,真羊肉进价约28元-38元/斤,他之前在张亮麻辣烫购买的3盒羊肉约1斤,然而竟卖到了54元,质疑“假羊肉竟然卖得比真羊肉还贵”。
8月4日上午,有媒体就此事向张亮麻辣烫总部进行了咨询。“经过查证,发现涉事门店存在私自采购的行为,视频中检验的羊肉卷并非是我们总部统配的产品。”客服人员称,该门店属于河北的一家加盟店,总部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随后,张亮麻辣烫通过微博平台出具了声明表示,涉事门店为河北省廊坊三河市门店,事件发生后他们立刻成立了内部调查小组赶往门店进行调查。涉事门店也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销售方相关票据,等待查验结果。
2019年也曾曝光售“三无”假肉卷
早在2019年3月,就曾有媒体报道,海口一消费者反映,自己在当地一家张亮麻辣烫用餐时发现,该店销售的牛羊肉卷包装上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厂址等产品信息。食药监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追溯肉卷来源时发现,这些“羊肉卷”中的鸭肉含量达60%,也就“复合肉卷”,比纯羊肉每斤便宜30元左右。
据北京商报,对此,张亮麻辣烫北京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责令涉事加盟店停业整顿。而负责地区招商的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店店主对肉卷问题一开始也并不知情,也属于被蒙骗的状态。“张亮麻辣烫在国内这么多加盟店,有一两家出事也是正常。”该负责人说道。
今年曾被消协通报
值得注意的是,张亮麻辣烫门店被曝出有食品安全问题并非孤例,仅北京一地今年以来就有多家门店被通报。
据北京市消协微信公众号6月16日通报,公示信息显示,2023年1月以来发布的通报统计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连锁餐饮门店数量表中,7家张亮麻辣烫被通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2023年1月以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连锁餐饮门店数量,图源:北京消协微信公号
评论:弄虚作假的漏洞别总是等出事再堵
以下是节选自极目新闻的评论:
明明都是肉,为什么要“挂羊头卖猪鸭”,背后当然是有算盘。这种假羊肉,其实就是用鸭肉及各种碎肉制作成的“复合肉”,新鲜度和营养价值当然无法与纯羊肉相提并论,而且价格也会低很多。
用“复合肉”假冒真羊肉,卖给火锅店和麻辣烫店,是市场上长期存在的乱象,但在一般大众印象中,只有小店才会容易出这种问题,品牌店应该更加注重规范经营,会采用真材实料。而张亮麻辣烫作为知名网红品牌,居然如此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令人大跌眼镜的同时,更是深感失望,同时也会非常焦虑:如果知名品牌都这么不爱惜羽毛,这么不重视选材用料,那消费者到底要多么小心,才能避免踩坑?
但事实上,张亮麻辣烫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问题了。那么,此次所提出的所谓“加大管理力度”的各项举措,为什么四年前不严格执行,不落实到位,导致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说到底,还是这种“只收加盟费,不负管理之责”的加盟模式,让品牌只看重在扩张中获利,不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消费者看来,一个品牌的连锁店应该都保持着基本相同的外观和经营模式,自然就会产生它们都是一家店的印象。很多消费者选择连锁店消费,也是基于对品牌的信任,想图一个省心。但如果品牌只是挂个招牌,既不能成为品质的保证,也不愿担负监管的责任,那不就成了对消费者信任的一种欺骗吗?
所谓的“管理不力”,只不过是纵容加盟店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借口,这种借口不能由涉事品牌百试百灵。品牌方既然收了加盟费、管理费,就应该负起监督的责任,监督不到位出了问题,也要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这种弄虚作假的漏洞,平日里就应该堵得严严实实,不要总是等到出事了再来亡羊补牢。
监管部门的查处,也不能每次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方面,要进一步期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另一方面,也要有联合执法的主动性和行动力,找准痛点和病灶,更有力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别让对品牌怀有信任的消费者一再失望,更别让连锁经营成为藏污纳垢、敷衍塞责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