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永纲同志挂职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挂职时间2年,从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
韩飞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刚同志任市艺术剧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富强同志任集宁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全智同志任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宋继清同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高明光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小平同志市交通运输资源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延飞同志集宁一中副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