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湖南祁东县要求公职人员捐款?当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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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全县的公职人员被要求参与募捐活动。网传文件显示,该募捐活动的对象涵盖了单位和个人。该文件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捐款标准,要求每个单位的集体捐款不得少于3000元。个人捐款方面,县处级干部每人不得低于500元;科级干部每人不得低于400元;其他干部职工每人不得低于200元。
12月17日,祁东县委宣传部和祁东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确认了捐款活动的真实性。祁东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给县里面困难群众的捐款,每年都会举行,去年收到捐款几百万。”
舆论对自愿捐款表示质疑,认为捐款还要规定具体数额,实际上就是强制捐款,不少网民爆料自己曾遭到强制划扣,网民表示,帮助困难群众是好事,但强制捐款不可取。
网民“水能载舟”表示,近日,接到学校通知,要求所有教师参与慈善一日捐,高级职称500元/人、中级职称400元/人、其它200元/人。如果不交现金,就从年末津补贴中统一扣除。我们是农村教师,上有老下有小就靠工资津补贴养家糊口。捐款讲究自愿,如果强制就是巧取豪夺,而且一捐就要四、五百元,我们一天的工资有那么多吗?去了因为强制捐款,现在天天喊建设民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践踏民主、践踏法制吗?我问了相邻县市区的同学,都没有强制捐这么多钱。此次强制捐款牵涉人员众多,数额较大,而且去向不公开不透明。请相关部门认真查处,还我们全县教师一个公道,让我们相信法不可违!
网民“奇妙清风吹”表示,既然是自愿,为什么还规定数额?捐款是否有捐款人记录?政府要为人民做好事就拉个人“贡献”。
也有网民认为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相对稳定,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营造人人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良好氛围。
网民“平凡伊人1496”表示,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相对稳定,开展一日捐救肋困难群众活动很正常也很有必要,毕竟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乐善好施、扶贫帮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互帮助、患难扶持是社会和时代应当倡导的主旋律。
网民“胜天数子”表示,如果是让普通老百姓捐款,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是让公务员捐,既应该也必须。
网民“鲁迅乡”表示,一个党员干部,给困难群众捐款,这是基本的觉悟。支出透明,必须支持!
还有舆论表示,给困难群众捐款无可厚非,但是资金的流向应当公开并接受人民监督,否则容易滋生腐败。
网民“虚无世界”表示,钱的用途要明示才可以!总是以慈善名义要捐款,结果捐了钱却不知道钱去哪里了!
网民“小马先生”表示,活动真实。但如果每年公示一下善款去向可能对以后的捐款更有帮助!
舆评
强制捐款不可取。
文字:黄焖鸡
编辑:阿爽
审核:独孤求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