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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红征税的前世今生

予里良 予里良
2024-09-21

晓子 / 摄


《有一只股票,价格远超茅台》一文中,予里良简单介绍了股票分红的税收规则,如下表:


当时限于篇幅,几句话带过,后来有几个朋友来问,问题提的很好,予里良也无法回答。但作为一个好奇宝宝,有什么事情会比搞清弄懂一个复杂的问题,更让人有成就感呢?

今天,予里良将自己的学习成果与大家分享一下,欢迎提问和质疑。
怎么收税,说到底是国家的事,我们先看看全国人大的法律和政府部门的规定是怎么说的。

(一)

法律条文的权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中有如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其中“利息”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债券;“股息”主要指优先股;“红利”则对应我们平常所说的股票分红,包括现金分红和分红送股等。从这个角度看,股票分红,应该直接收税20%,但大家在实践中遇到的情况似乎并不是这样的。

(二)

政府部门的灵活执行

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后面简称为2012年发文),里面明确规定如下: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段话稍微有点拗口,予里良简单“翻译一下”。税收总额=应税所得额*税率在税率规定为20%不变的情况下,把应税所得额直接按50%或25%考虑,事实上相当于直接减税了。比如予里收到100元分红,按规定要交税为:100*20%=20元现在,因为股票持有时间超过了一个月,政府直接假装予里良只收到了50块钱的分红,要交的税金变成为:50*20%=10元名义上,税率还是20%,实际上税率已经降为了:
至于为什么把话说的这么复杂,予里良估计,政府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必须要按照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来执行,否则就是违法了。既然法律已经规定了税率是20%,政府部门当然无权更改,但灵活变通一下,在“应税所得额”动一下脑筋,便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科普一下:人大属于立法机关,政府属于执法机关,不是一回事的,当然两者同属于国家机关。


(三)

现行的税收规定

2015年,为了促进股市发展,鼓励大家长期持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再次联合发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后面简称为2015年发文),里面明确规定如下: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对2012年的规定,进行了修改,重点在于持股一年以上的,真实税率从5%变成了免税。这就是予里良在开头提到的,现行的中国股市股票分红的税收规则,相关内容重复说明如下:


(四)

 征税过程

现在规则已经清楚明了,回到前面的问题:为什么大家在收到分红的时候,虽然持股时间不到一年,但似乎政府也没有收税呢?原因还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内容如下: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简单理解,也就是说,虽然收到分红的时候,我持有股票只有五个月,但可能我会继续再持有九个月,到时候累计持有的时间达到14个月,就超过一年了,按规定就是免税。要处理这种情况,有两种方法:1)  先按规定收税,等将来持股时间满一年(或满一个月)了,再进行退税。2)  先假设将来持有股票时间会超过一年,不收税,等卖出股票的时候,根据实际持有股票的时间,补收税款。现在实际采用的策略,就是上述第二种方法。至于优点,对于税务局来说避免了收税再退税的麻烦;对于国家来说,可以让股民直观感受到好处,以达到促进股市发展的目的。也就是说,分红的时候看似没有收税,但将来大家卖出股票的时候,税务局会补收的——直接由券商从个人帐户里面扣除。

(五)

举一个例子

朋友老张2020年6月份买入了10000股农业银行,7月份农业银行派发了股息,每股0.1819元,如下图所示。虽然持股时间不满一年,但是老张收到了全部分红共1819元,没有扣税。请注意:2020年7月份分配的是2019年度的分红。


2021年4月份,老张因为新股中签要用钱,卖出了700股,卖出价格3.34元,共2338元。扣除印花税、手续费和过户费,共收到2330.61元,如下图所示。 


但同时,也被税务局补收了税款共12.73元,如下图所示。


至于为什么是12.73元,予里良帮老张算了一下。每股分红0.1819元,老张卖出的700股共对应分红:0.1819*700=127.33元按照规则,持有股票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对分红金额收税10%,也就最12.733元,四舍五入一下,不就是12.73元。

(六)

小结

古语有云:处处留心皆学问!

股票分红征税的前世与今生,粗看只有几句话,但仔细探究一番,却也是收获满满,感慨良多,仿佛自己之前就是一个文盲。所谓常怀谦虚之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如果大家觉得文中内容有误,或有其他疑问,欢迎留言提问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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