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征税的持股时间计算
晓子 / 摄
在《股票分红征税的前世今生》中,予里良与大家分享了股票分红征税的现行规则如下:
予里良 / 制图
本来觉得已经研究得很清楚了,但没想到第一个问题就被问住了。
有朋友问:持股时间的一年和一个月是怎么算的?
予里良的第一感觉是抗拒这个问题,一年就是365天嘛,一个月就是30天,有啥好疑问的呢?
可是考虑到这个问题涉及自己的口袋,还是耐着性子去查了一下资料,结果发现这里面还真是有一些道道的。
(一)
持股时间的计算
我们先看一下官方的说法。
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后面简称为2012年发文),里面明确规定如下:
本通知所称年(月)是指自然年(月),即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持股一个月是指从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
文字有点绕,不太好理解,予里良简单“翻译”一下。
1) 自然月,指的是不管一个月有几天。比如2月份有28天,2月3号到3月2号是一个月。3月份有31天,3月8号到4月7号也是一个月。自然年,也是同样的道理。
2) 持股时间,指的是买入的当天,到卖出的前一天。
3) 若6月20日买入股票,7月10日分红,如果7月20日卖出,则持股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9日”,刚好一个月。按规定,“持股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税率20%”,要交税20%。
4) 如果7月21日卖出,则持股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超出了一个月,税率就变成了10%。一天之差,就白捡了一笔小钱。
5) 同样的,如果去年6月20日买入股票,7月份有分红。今年6月20日卖出,则持股时间为“去年6月20日至今年6月19日”,刚好一年,按规定,税率10%。如果等到第二天,即6月21日卖出,则持股时间超出了一年,直接免税。
(二)
多次购买股票时的税收规则
有朋友提了另外一个问题:
如果我7月10日买了100股,7月20日分红,7月25日又买了100股,7月26日卖出了100股,持股时间怎么算?
理想的情况,大家自然希望卖出的算是7月25日买的那100股,没有分红,所以不用交税,现实呢?
政府部门规定如下:
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
这句话不用翻译,很容易明白,卖出股票时,卖出的是时间上先购买的那部分股票。
朋友的问题,答案是:卖出的算是分红前的那100股,中间有收到分红,要交税。
以上就是予里良的学习成果,如果大家觉得文中内容有误,或有其他疑问,欢迎留言提问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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