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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缴2022年度缓缴期间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黔南人社
2024-08-26

黔南州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2022年度1-12月存在中断缴费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为切实维护好黔南州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将补缴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补缴范围及时限要求


因自愿缓缴导致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且有补缴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逾期不再办理补缴手续,因逾期未办理补缴影响个人社保权益的,由参保人员自行负责。为避免年底扎堆缴费,建议大家提前缴费。


二、补缴办理方式


需办理2022年度中断补缴的灵活就业人员,请自行到参保所属地税务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选择参保地地址)”——“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缴费人信息)”进行补缴,补缴标准按2023年度的缴费基数自主选择档次。


对不能确定本人2022年度是否已经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通过“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或“贵州社保”APP等渠道进行线上自助查询,也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查询或电话查询。


三、其他注意事项


缓缴政策只针对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足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申报缴纳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跨年度补缴。如有其他疑问,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附件:黔南州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来   源 |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   辑 | 文   静

一   审 | 姚祝买

二   审 | 顾光景

三   审 | 陆光林

统   筹 | 文斯奇

邮   箱 | qnrsxx@163.com
推   送 | 每周一至周五定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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