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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实录 | 学业座谈会:学而时习之——怎么学?何时习?(上)

STLSU STL中国法 2023-08-31

森林防火工作是中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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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怎么学?何时习?(上)


2021年5月29日,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英文简称"STL”)学工办和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会邀请六位嘉宾举办了学业座谈会,以解答国法学生的中国法学习与实习安排的疑问。参与座谈会的嘉宾包括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黄卉、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访问教授孙维飞、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茅少伟、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曹斐、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后吴奕锋及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院长张趁利。各位嘉宾各抒己见、从切身经历分享了对于同学们在学业及实习问题上的困惑。本次会议记录(上)见下文。



 一、 STL 历史回顾


  茅少伟


作为开场白,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大家都知道今年年初,教育部、司法部响应国家需求,选择一些高校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其实STL从2008年开始做的就是这个工作,因此它某种程度上确实是非常有先见的一个想法,在一种非常特别的历史情境下变成了现实。


STL可以说是既“生不逢时”,又“生逢其时”。说她生不逢时,是因为我们08年开始招生时正好遇到了国际金融危机。国法创办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完整的、高质量的美国法教育成为得到ABA认证的第一所海外法学院,目的当然是希望我们能够以这样的方式直接进入高端的国际律师市场。这样的一个市场主要是被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投行等机构所占据。但这样一个愿景因为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受挫,美国市场的就业机会减少,不愿意增加竞争。


说她生逢其时,是因为STL诞生于一个跟现在比较起来更相信合作共赢而不是冲突互斥、更充满乐观主义情绪的时代。我们现在回过头看2008年,会发现这可能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时代分水岭,而STL就诞生在这样一种对于中国、对于世界、对于国际交往的未来都比较乐观的一种时代氛围之中。


因此,STL的初衷虽然受挫,初心却未受挫,我们还是要往前走。在我们第一届毕业生毕业后,我们根据雇主的反馈,结合STL的实际情况,决心建设完整的中国法项目。重建中国法的这样一个过程,其实也就是重塑STL的使命、重塑STL发展规划的过程。


我们常说STL是特别的、不同的。但这样一个不同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其实不是那么容易表达清楚。很多同学即使来了STL之后,对STL特殊性的理解也是不清晰的。


我不能代表其他老师,我自己的想法,最浅的一个层次是,我希望大家把STL理解为另外一种法学院,是一所从项目设置、培养流程、教学方法等等看都如此特别的法学院。即便是我们一个年级150人中的最后一名,在全国范围看,他也是最特别的那1/150。我们要做的,不是过度“内卷”,而是向市场证明我们是如此的特别,只要是我们这里毕业的,都要更好用、更优秀。


第二个更大一点的愿景,就是希望我们在这里做的不仅仅是教授美国法和中国法,而是在教授两种法律的过程中,经过更多的碰撞,能够探索出更多的可能性,探索更一般的经验,推动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往前走,培养出更好的一代代职业法律人,推动这个社会持续进步。好像我们已经沉溺于那些过于琐碎的细节太久了,都不习惯讲这些了。但这是我对于我们学院的愿景。



 二、 中国法学习相关问题




01

选课建议与推荐书目

Q1:在有限的学分限制下,针对法本和非法本同学在国际法学院课程体系下选课有什么建议?对于没有法学基础的非法本同学,每位老师能否推荐两本必读的法学读物?


  曹斐


针对第二个比较具体的问题,每一门课的授课老师都会在自己的课上去推荐必读的法学读物,如果你有特别希望能在暑假中更好的进入状态或者更早的进入状态的话,可以私下跟老师去交流。


关于法本和非法本在选课建议上面有什么区别,可能还是主要看你自己的规划兴趣。我们二年级开始进入到中国法的全面学习,我相信在二年级的学习基本结束之后,你会形成对今后职业规划的想法。那么之后的学习就要根据你的规划来设计,比如想成为一个做商事业务的律师,那么选课可能就要更加侧重于例如公司法和证券法这方面的一些课程;如果想做一个刑辩律师,可能你会多去选一些公法类的课程。所以这就取决于你对自己职业的规划。


有可能更多的同学都会说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这也是很正常的,对于这种情况也没有办法给出一个特别有执行性的建议,只能说建议多去听感兴趣的课程,多想一想可能感兴趣哪几个方向、去看一看这些课程的老师是怎么去讲、这些业务方向今后的工作内容是什么样的。尽可能多去体验,然后慢慢找到职业规划的方向。


因为法本同学会更早得到选修权限,且由于法本同学在本科已经学习了各种部门法,因此可能会更早的找到自己的职业方向。但是我个人还会特别建议大家去选修一些研究性、专题类的课程。这样自己的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都可以得到全方位的提升。


  黄卉


曹老师讲的其实挺全面。我要说的第一点跟曹老师一样,就是希望你们知道自己要什么,要做什么。如果你自己不知道要做什么,所有的努力会是事倍功半。


第二点想强调一下大学时代的任务。不管你有什么样的动机进入大学,尤其好大学,有两个不可荒废的功课,知识思想,这两样STL都是有供给的,但不会像对待小孩子一样地喂到你嘴边,需要你自己去兼顾的,否则你的人生太可惜了。目前大家似乎偏重学习知识、技能,但需要兼顾。


  孙维飞


这个问题可能是一年级的孩子问的,尤其是非法本的同学。法律是干什么的,法律是办案子的,就这么简单。而要进入这个领域,思想上要转过来,其实不那么容易。所有的研究都是围绕某个核心的法律适用问题来服务的,而非法本的孩子要进入这一点不容易。我们规范法学的那些概念、法条的深入分析,都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


民法来说,我最推荐的是王泽鉴的《民法总论》,虽然他用的是台湾民法典的法条,但是有个巨大的好处,就是会告诉你,每个概念是为了解决问题的,因为每一节上来就是一个案子,然后提了几个问题。一节结束之后,就是给另一个案子怎么解决,提供了一个结论,中间涉及到的概念都是为这服务的。这当中所包含的既简单又逃不掉的法律的特点,也就是规范法学、法律适用的核心。如果让我再推荐一本书,我可能还会推荐王泽鉴,我觉得这种写法,目前来说他应该是写的最好的,他最能够体现法学是干什么用的。如果我们的孩子在解决案件、分析问题时不着边际的话,那不行,哪怕知道的知识再多。


第二个是选课,选课关键看兴趣。如果感兴趣的课都没有,那就自己看书。如果你说关于法律的书你都不喜欢,那来法学院就是一场误会嘛。所以选课其实关键还是兴趣。但是课程安排很可能达不到你的预期,那么这是由你自己来调整的问题。


  茅少伟


大部分同学的目标其实是一样的,就是要打好基础,然后在基础之上尽可能找一个自己想要去发展的方向。对于非法本的同学来说,必修课比较多,前两年打好基础就是把这些必修课上好。


我们的必修课其实是我们自己设计的,不敢说它是一个最好的方案,但一定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案,所以没有什么太多好犹豫的,就是要尽力把基础课上好。尤其是在我们目前选修课仍然不够丰富的情况之下,把基础课上的能力训练好是最实惠、最有用的。


有两个相关的观察。第一个就是,这些年的经验使我们确信要学好法律是一个不容易的事情,必须投入较长的时间、精力。能支撑你拿高薪的专业技能的掌握一定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训练,不能偷工减料,才能形成“护城河”。


另外一个就是,我们这些年的经验同时也表明,存在一种用比传统法学院时间短得多的方式,比如说两年的训练,让一个非法本的学生达到一个完全可以适应任何法律实务要求的高度。如果你真的投入了,经过了这样的一个训练,尽管时间不够长,但是效果是足以达到有专业上的自信的程度的。


对法本的同学来讲,选课会更自由一些,但也需要你对自己有更高的自觉性的要求。在目前的师资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的情况下,更加需要法本的同学对自己的学习状态有了解、有反思。如果你是一个法律没学好的法本,那你就不如再把重要的必修课好好上一遍;如果你是一个法律学得挺好的法本,那确实可以更早找一些方向。如果实在缺乏相关的课程,也可以自己学。


总之,希望大家对自己的学习状况有比较清醒的反思,不要一味埋头学习。如果想不清楚,可以多跟同学、老师沟通,相信大家都会愿意帮助你。


对于选课问题,有一点,你一定要知道你所在的地方有哪些课是不能错过的。你到一个地方来,总要看看这个地方最好的风景。那些不能错过的课程,无论是美国法还是中国法的,风霜刀剑都不能阻挡你选课,否则是很可惜的。


  吴奕锋


我结合我的情况说一下。首先选法学是我自己的意愿,而且我学习法学是感到愉悦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可能就没有那么痛苦。但是我每一个阶段都结合自己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划,其实就像黄老师讲的,你要了解你自己。我知道我的能力大概是中等层次,没有太高。我很早发现自己对民法感兴趣,很大部分选课都是围绕着民法来。


但我又是一个兴趣特别广泛的人,我那时候在学校也会跑去听哲学系的课,或者是听一些刑法的课程,因为我觉得我的好奇心也需要得到满足。但是我还是很严肃地进行规划,因为我知道我将来可能还是着重于民法方向,所以我大部分规划也是围绕着这个。其实还是回到你对你自己的了解,你的能力处于一个什么状态,什么样的选择能让你感到满意,你再去根据对自己的判断做规划。落到每个人身上,还是要看你们对自己有多了解,为自己定制一下。




02

体系学习

Q2:与美国法相比,有部分同学反映,由于我们中国法没有美国法教学一样的casebook,所以在部分课程体验上会觉得没有美国法那么有体系感和逻辑感,感觉很碎片化,应该怎样才能更有体系地学习中国法?


  茅少伟


这个说法好像跟我们的直觉有点违背。一般会认为,美国法体系感比较弱,而中国法体系太强了。我感觉可能不是知识体系的问题,而是课程材料的问题。美国法是让你读什么课上就讲什么,读的东西与讲的东西联系比较紧密,所以你知道材料可以这样来使用。中国法讲的东西不是直接按照读的材料来的,是互相去映照;很多同学可能在阅读上就“偷懒”了,该输入的东西没有输入。


另外,相比较美国法,中国法的讲授模式比较多元,每个老师有每个老师不同的讲法,你也很难要求一个资深的老师去改变讲法。但是,我们可以从不同老师的讲法里面得到不同的学习方法,我觉得这恰恰是好的。至少在这样一个变动的时代,并没有哪一个方法完全占据了主导地位。


  黄卉


两大法系是不一样的。应该说英美法系进入的门槛相对低,或者说进门容易些。因为是一个一个有关联的案件逐渐学习某个领域的重要制度,你会觉得学起来比较清晰。但实际上也未必像你想象那么清晰。比如说孙老师跟我说过,他上侵权法时会问到美国侵权法问题,其实很少有同学回答得上来。


大陆法系的门槛非常高,如果你能把民法的体系搞清楚,就差不多是个高手了。体系大容量大,有限的课时里如果老师讲一个一个的case,那是不行的,这种方法完全容不下一门课的必要内容。当然中国法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中国法课程应当配套更多的案例练习。短期内可能难以实现。


  孙维飞


我虽然推荐大家看几本的教材,但是上课不会顺着教材上。每年上课的内容其实都不一样,除了满足学生的乐趣之外,更重要的也满足自己的乐趣。尤其是侵权法,每年都有最新的事情,侧重点不一样。当你感觉到这门课程没有体系的时候,该怎么办?


只有两个可能,第一,老师本身没有体系。答:没办法。第二,假如说老师是有体系的,那怎么办?不要只靠课上,一定要自己看书。


我读书的时候从来没有只靠老师给我体系,主要自己看书。比如说民法的这些基本教学书,难道体系不足够清晰吗?我猜你当你这么问的时候,你一定没有主动的自己去看基本的教科书获得体系。当我们假定你会看基本的教科书的时候,老师上课的方式方法就多种多样。而且各个老师可能有他特有的研究心得。自己去看书,我相信这些书多读几遍,你会看出他的体系的,虽然我们今天是在讲怎么上课,但是还是不得不强调自己看书。


再举一个例子,比如说这学期我在华东政法大学上课,学生经常上课后,告诉我说老师,今天您上课的内容我做了一个思维导图,我还是很开心的,这说明学生他能知道我在讲些什么,而且督促自己要把它整理成思维导图,还和老师交流。比如说物权法我推荐傅鼎生老师的《物权法讲义》,我会要求学生们在两个星期之内自己把它读完。学生就很诧异,说以前都是等着老师从头到尾把这本书讲完,我说两个星期你自己就可以读完了,读完之后心中获得一个大概,你再听我讲课,应该感觉更好。如果你自己在找书看,你不会有这种缺乏体系的感觉;不要指望老师按部就班给你一个体系。


总结一下回答,每当学生感觉到这个课可能没有体系的时候,不要指望老师,自己去探索。




03

课后阅读

Q3:有同学反映中国法课程辅助的阅读书较多,感觉靠自己读书把握不住重点,读了挺多内容,但记住的很有限,请问老师对这种课后阅读有什么样的建议?


  吴奕锋


其实有些书是很厚的,比如王泽鉴老师的《侵权行为》,那本书我从头到尾读完,但也确实记不住。但是你不是要体系吗?体系就是如果你到时候遇到哪一点想不明白,你马上就能找到他是在一个要件里讲的,可以翻到。好的书可以反复看,不需要记住,但看的时候可以有个笔记本把它主要的观点,自己梳理一下。


比如我也在听孙老师的侵权法课,我觉得可能因为讲得特别精彩,而且很多地方挖得特别深,就会冲淡你最最基本的那些体系。它反而会让你的记忆不会集中在这个体系上,可能在某一点上你理解的甚至比现在很多法学家都要深入。那你要做的就是看最基本的教材,再回溯过来,将两个结合起来。老师帮你把某一地方挖得特别深,但是整体你还是要有一个自己的构建。整体的构建,一般的老师都可以做到,好老师要教授的,并不是一些在市面上的教科书都能找到的东西呢。


  黄卉


我讲点我自己学习行政法的经验。我请教过很多行政法专家怎么能学得快一点,最后我觉得我的一个小师妹讲得最有效。她说黄老师,你需要有一本体系书,就拿德国毛雷尔的教材就行,然后看中国的法条,会很晕,但有德国体系书会方便很多,然后看案例啊,一个一个主题看,很快就入门了,而且不会被乱七八糟的东拼西凑的国内理论带偏。她说得很有道理。


但我实际上还是找了几本国内教材,也有台湾教材,因为要知道同行们以及法官们有些说法是从哪里来的。现在找案件时比较容易的,我觉得案件看不过来。比如最高院的公众号里的案件,很有帮助,即使有些案件你不一定同意它的判决,尤其判决思路,但这些都是真实的中国问题。


民法应该是一样的,民法的体系书有很多。教材不是让人从头到尾读下来的,这本身就不是读教材的方式。教材这样的体系书是让你对某个法律领域有个概观的认识,在碰到某个问题的时候,看它在整个体系的哪个位置,看它的基础的概念是什么。更深入的问题要看专门的研究作品,论文或专著。教材是需要自己读的,老师通常按照主题讲课。我基本上可以肯定所有的中国法老师都没有把你当作不懂法律的学生。所以如果自己不去拉个体系,打下基础,你是跟不上的课程的,就浪费了。


我还有一个学习经验,就是如果主要拿外国教材作体系,但我们自己的法律和问题跟外国的法律和问题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个大概的体系后,可以挑重点领域下功夫,比如行政法我最先挑的是行政处罚,然后是国家赔偿,现在也看行政协议。所以如果你没有时间仔细学习一门课的全部内容,可以点面结合着学习。大家可以试一下。


  曹斐


我只说刑法的学习,刑法恰恰是体系性很强的课程。关于读的书,刑法的书也是有很多。但是要读什么书呢?


我觉得首先黄老师讲的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你处于什么位置。我自己受到大陆法系教育的影响比较重,初涉某个领域的时候,我觉得要先把这个架构搭起来,这样我以后再学东西就知道要往哪里填。


所以我也希望给学生寻找非常适合初学者去使用的教材,这是我去找参考书的一个目标。其实在德国法学院也是这样,德国法学院的关于刑法的教科书非常非常多,但他们长久以来只用一个,就是韦塞尔斯的《德国刑法总论》,那本书非常的简单,没有任何的理论争鸣,帮你迅速搭建起一个体系,但很少涉及背后的讨论,然后在高阶的课程或博士的课程里面,再去接触一些其他的很资深的教授写的非常非常厚的、有如百科全书一样的那种教科书,这个时候读书可能更多是检索性的阅读。


那我在挑选参考书和撰写讲义的时候,也是冲着帮助大家迅速搭建起一个体系的目标而来,会对知识做一些简化,因为我们处于初学阶段。但是教科书和材料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自己能体系性的知识内化,比如通过考试倒逼大家在最后的时间搭建起自己的一个刑法体系。


所以总结起来,刚才大家讲的都对:体系是靠自己搭建的,老师给你写的再清楚,那也不是你自己的,还是要靠自己去总结。


  孙维飞


民法的教科书读起来比较多也比较厚,比如像韩世远的《合同法总论》,该怎么读?第一,读的时候不要有一个固定的目标,非得要从头读到尾,一字不落。


第二,遇到不懂的,先怀疑一下作者再怀疑一下自己,两遍没读通,先放过。


第三,涉及到比较法的分析的部分暂且略过,对比较法进行梳理的部分暂且放过。最好的一个办法,我个人是觉得,还是回到我前面说的这个想法。对于一个概念,你能够自己举一个例子加以测试就够了,要背诵这个概念该怎么说,那是高中甚至高中都不如的学习方式。


体系的确很重要,尤其是将来你回答问题的时候,没有体系就会变得颠三倒四,不能准确识别概念的所在。但是,第一,实际上掌握体系没有那么难。第二,不要太看重概念本身的界定,概念是用来解决问题的。


你会觉得韩世远的书很厚,但我会觉得这本书很薄,因为他所涉及的基本概念,我相信我自己能够用一套配套的概念把配套的案情对应着。任何知识,虽然讲这么多,如果不能用案例来测试这些概念的话,体系实际上还是没有找到。这是我的想法,还是要自己看,不要太强调非得要从头到尾。而且我个人也是意志力极不坚定的,每当我决定从头到尾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基本上从来没看完。


人总是把兴趣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哪怕合同法你从来没看过,直接看某一小部分又有何不可呢?人不能太僵化了,要让自己学的有乐趣,不要过分迷信书本,也不要过分迷信老师,享受解决问题的乐趣,掌握的概念、精髓的乐趣,时间长了你自然会有强烈的整理出体系的动机。


我这个学期有学生老给我写思维导图,看起来挺特别累,因为字特别小,但是我还是挺高兴的,因为这说明学生可以自己整理出来一个网络。除此之外教科书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即使是权威学者的书也不是每个地方都讲得很清楚,不要迷信。


  茅少伟


在STL这样一个地方,老师应该对自己的教学方法有更高的要求,学生也应该对自己的学习方法又更高的要求。我个人的建议,不要去追求体系的完备,不要求“全”责“备”,有一个很薄的体系就足够了,要考虑的是怎么把它填充搭建起来。教科书的问题,其实还是我们这个学科发展的问题。好的、适合初学者阅读的法学教材确实太少了。但你上的是法学院,学的是法学,就不得不承受这样的一个历史的包袱,当然其中也包含了历史的可能性。


那么,尤其是在这么一个状态下,即便是一个有体系的课程,每个老师讲的都不一样,每一年讲的也可能不一样,所以我们要适应各种各样的讲法。我觉得大家应该是有这个能力的,大家都低估了自己的这种能力,而对于知识学习的确定性、完整性和快捷性的过高要求,其实不是特别健康的学习心态。




04

如何自学

Q4:在座的有很多研二、研三的同学,他们已经完成了主要中国法必修课程的学习,有同学提到感觉中国法课程的学习门槛很高,学完两年之后,对中国法感觉也是略涉皮毛。在结束中国法的课堂学习之后,如何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学能力,想请教老师们有何自学的方法和建议?


  茅少伟


如果是说在校学习,我还是建议大家去跟学得好的师兄师姐们多探讨,可能比你从老师这里得到的答案更亲切,更加有可操作性。我们当然也会有一些建议,但对于初学者心态和状态的把握未必准确。中国法没有学好的同学,我觉得最简单的原因就还是投入不够,最重要的是脑力投入不够。传统法学院的学生也许可以花五六年来学好中国法,但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我们差不多只有两年,所以只能诉诸更好的方法,那就需要更高密度的脑力投入。当然,我对我们的方法很自信,我觉得我们这边学得好的同学的“学得好”,比我在其他地方见到的很多同学的“学得好”,要更灵活,也更可靠。


  孙维飞


法学的特点就是打基础入门靠教材,好的教材很重要,认真阅读也很重要。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出版了一本教材,梅仲协的《民法要义》。虽然我没有从头到尾读,但是这本书全部读完了至少三遍,到底多少遍我还真不知道。而且我的下铺也喜欢读,我们隔三差五吵架。后来我们会面的时候,我们都公认我们的吵架对双方民法水平的提高,都起到了比课堂重要得多的作用。


如果基础较差,要选择深度较浅的教材从头到尾读完。如果有一定基础,就没有必要从头到尾读。但是好的书每个部分都值得读。我认真读过的书,有最早翻译出来的梅迪库斯的《德国民法总论》,还有史尚宽的《债法总论》。梅迪库斯的《德国民法总论》里面的案例不得了,而且都是真实的案例,写的很详细。当你把这本书读完了,那种神清气爽的感觉,感觉自己快要超过老师的这种感觉是很舒服、很愉悦的。如果能把这些经典教材读完了,比如把鲍尔的《德国物权法》相关部分读完了,提升会很大。它里面有诸多的案情的设计,而且对思维的考验比较大,特别绕,读起来特别累。


基本的教科书很重要,选择好的教科书也很重要。我上课推荐的一般是韩世远的《合同法总论》,基本概念都有涉及。有时候教科书中出现难以理解的例如凯尔森的理论,甚至延伸到柏拉图的知识,你如果很感兴趣,可以把相关的书籍找来看一看,这是最佳的学习状态。如果看不懂,略过也可以。一切以兴趣为前提。


另外有些高年级的同学想深入地学习民法,我最近两年的感觉是微信公众号非常有用。我们学习的基础理论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而各个律所出于竞争的压力等等,都要展示其实力。律所会总结一下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那是干货。


干货不是他提供的答案,而是他告诉我的问题。这个对我的帮助非常大,我会表现得比他们律师对实务还熟悉,因为这些问题都是靠民法的基础知识解决,我们通过微信公众号探索他的问题,然后用民法基础理论去解决,从而获得一种满足感。这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法,而且对你的实习,或者将来工作都可能有帮助。


  黄卉


估计很多同学这会儿心里很焦虑。为什么?在想我们的课业那么重,哪有这么多时间这么精细地学习啊。这是STL的普遍问题。又回到了最初曹老师说的,你一定要知道你要什么。


STL给你们两个体系的学习,课业是很重,我也非常同情大家。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做取舍,这样才可能找出时间。如果你希望拿全优,时间就平均分配了,不可能学深入。我也支持孙老师的方法,比如说我现在研习行政法都是拿最高院指导案例或者公众号里的案例,从我的书架里是找不出这些问题的。有了最高院提供的问题,学起来就生动,容易进入。总之学习的深入要依靠案例练习。


  孙维飞


如果由于时间问题,学习和阅读会冲突的话,那还是从体系入手。体系基础更重要。基本教科书当中的体系还是重要。哪怕我讲的很没有体系,但是我觉得体系很重要,这是将来你解决问题的基础。如何运用体系中的概念。要靠以后慢慢操练;而你要操练,一定是你对它有兴趣,所以基础无比重要。




05

求学建议

Q5:STL有少部分同学想要读博或从事科研工作,对于这部分同学,各位老师对他们有一些什么样的建议呢?


  茅少伟


顺着刚刚孙老师讲的,在更短的时间里,还要比别人学得更好,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基础打牢。我们为什么觉得学不完,是因为太多的知识和理论其实是冗余的。但是基础能够辐射、涵盖、运用的场景是无穷无尽的。到底什么构成了这些最重要的基础,这需要特别有经验、特别会反思的老师,在学习阶段帮助你提炼出来。这是老师的责任,是我们这个工作最有意义的地方。那些基础之上、案例之下的中间知识,可以随用随学,随学随用。


那顺带这个问题其实也回答了。STL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做学术训练的地方,但未必是一个很好的为你的学术生涯做准备的地方。


好的学术训练就是我们刚刚讲的好的思维训练好的学科基础的训练。我们的教育方法的侧重点就是这些。你将来无论是做实务还是做学术,在学术训练的部分其实没有什么两样。为什么我们这两年增加了一些关于精读的训练?无论是做研究还是做实务,一样都要求会读法条,会读案例,会读别人的学说。所以如果你想要读博士,在这个基础训练方面其实没什么差别,差别可能在于我们的常驻老师比较少,我们不在一个传统法学院的框架下,你可能会有一点孤悬海外的感觉。


其实STL每一年都有读博士的学生。所以不如去问问他们,觉得STL的哪些训练是好的、有优势的,哪些训练是不足的、可以增强的。从他们那也许能得到更直接的答案。这里还是再强调一下基础学习的重要性,对于STL学生也就是前两年的重要性。在前两年,没有比把基础打牢更好的时间利用方式。


  黄卉


我也收到不少关于是否以及如何读博的询问。必须承认,尽管每年都有个别同学选择读博,并且成功地找到了读博的地方。但必须承认,我们STL不是一个学术培养导向的法学院。我们偏向培养法律实务人才,今后的方向可能是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有国际视野、国际法律实务能力的职业法律人。


如果你是少数的想继续读博士做学术(当然读博也不一定要作学术),STL也是有供给的。假如你跟着STL的最强节奏,法律技能不错,那肯定比较容易转化的,或者很多法律适用问题就会带出学术问题。但问题是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的法律职业技能并不很强,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学术能力,或者也许在STL还不错,但和其他法学院的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比,还是有不少差距的,这是因为我们STL没有学术培养。


如果STL的学生要读博士,需要做一点准备的。至少有两项,一是要早一点决定读博的方向,在自学和选课以及咨询收集上有所侧重,二是提高学术写作的能力。STL的学生的学术写作能力普遍弱,也许是没有花够时间。学术写作和STL的结课写作有区别,可能结课作业大部分没有套路。读博还需要了解其他咨询,比如要选择好的大学、好的导师读博。我们有很多访问老师,他们也能提供一些帮助。总的来说,如果你坚定读博,需要早做打算。


*本文首发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STLSU)


摄影:付一俊

稿件整理:付哲信、刘伟、马欣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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