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健委网站7月26日消息,对于省人大代表刘世兴“对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如核酸应检未检人员、疫苗未全程接种人员的健康码赋予蓝码管理”的建议不采用。因为,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有关规定,健康码作为便利化出行措施,各地要严格健康码功能定位,不得扩大应用范围,切实防止“码上加码”。值得点赞!
广东卫健委表示,对于疫苗未全程接种人员,广东卫健委建议暂不将此类人员纳入蓝码管理,原因:一是目前国家暂无相关政策支持;二是并非全部人群都符合接种条件,部分人群由于存在接种禁忌不能接种或暂时不能接种,赋蓝码可能会对公民正常活动造成不便,导致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三是由于目前接种数据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各省人员的疫苗接种情况信息未能对接,无法根据外省接种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并赋码,需要基层补录省外接种数据,将更大地增加基层负担;四是随着我国接种政策调整和不同厂家疫苗接种程序变化,不同人群接种建议和要求也不尽相同,数据上难以动态精准掌握重点人群名单,且赋码判断规则复杂,需要频繁调整,若调整不及时或规则判断不准确,可能造成赋码错误。您提出的关于增设蓝码管理减轻基层疫情防控负担的建议(第6002号)收悉。经综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按照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的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我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粤康码。粤康码判定与转码规则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制定,粤康码系统基于卫生健康、疾控、公安、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数据,严格遵循相关规则展示粤康码颜色并对外提供服务。疫情发生以来,我省通过对阳性感染者、入境人员、密接、次密接等人员赋予红码,对与阳性感染者时空伴随等涉疫风险人员赋予黄码等措施,督促被赋码的群众落实个人责任,主动向属地防控指挥办和社区报备相关信息,及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切实减轻基层的防控工作压力和负担。尤其是去年以来,粤康码系统按要求实施“黄码促检”,省涉疫风险人员排查工作专班印发涉疫风险人员健康码黄码赋码转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应检测核酸人员相关具体要求,通过赋黄码等手段,督促涉疫风险人员及时主动到黄码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排除风险,减轻了基层社区追踪涉疫风险人员的负担。实践证明,对相关风险人员实行赋码管理,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有关规定,健康码是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和实时健康数据为基础,通过手机移动应用端等渠道申报,并按照不同场景及一定的赋码规则进行风险评估,形成的个人电子风险提示码;健康码作为便利化出行措施,各地要严格健康码功能定位,不得扩大应用范围,切实防止“码上加码”。您提出的关于对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如核酸应检未检人员、疫苗未全程接种人员的健康码赋予蓝码管理,我委意见如下。(一)疫苗未全程接种人员方面。我委建议暂不将此类人员纳入蓝码管理,主要有几个方面原因:一是目前国家暂无相关政策支持;二是并非全部人群都符合接种条件,部分人群由于存在接种禁忌不能接种或暂时不能接种,赋蓝码可能会对公民正常活动造成不便,导致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三是由于目前接种数据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各省人员的疫苗接种情况信息未能对接,无法根据外省接种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并赋码,需要基层补录省外接种数据,将更大地增加基层负担;四是随着我国接种政策调整和不同厂家疫苗接种程序变化,不同人群接种建议和要求也不尽相同,数据上难以动态精准掌握重点人群名单,且赋码判断规则复杂,需要频繁调整,若调整不及时或规则判断不准确,可能造成赋码错误。(二)核酸应检未检人员方面。目前,我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与病例同时间段在重点场所逗留超过一定时间的人员,判定为重点场所涉疫风险人员,实施健康码黄码管理,该类人员应当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方可转为绿码,已初步实现您提出的核酸应检未检人员纳入健康码管理的目标。此外,定点医疗机构、口岸重点单位、隔离场所等重点单位应检尽检岗位人群的核酸检测执行情况,主要是通过用人单位、部门名单制度进行管理落实。我省通过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核酸应检未检人员的检测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暂无相关工作组(专班)、部门提出通过赋码方式对应检尽检人群进行管理。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健康码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粤康码赋码转码规则,并加强数据源管理,持续优化完善粤康码系统,力争既保障疫情防控需要,又减轻基层和群众的负担。您的建议,我们也将适时向国家层面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