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外来(返)陵人员
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返)陵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控措施:
一、即日起,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行“落地检”及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离开重点涉疫区不足7天的已在陵人员,填平补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陵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
三、注意事项
(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往返核酸采样点须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在“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要尽量避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近期政策变更频繁,如遇到问题请拨打陵水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898-83323213。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