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来(返)儋州人员
查验及管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省内外疫情时有发生,特别是国庆假期后,返程人员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较为严峻。根据综合研判,现将来(返)儋州人员查验及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省内来(返)儋州人员
(一)10月7日0时起,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旅居史及10月4日(含)以来有省内其他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儋州市前,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儋州市,并严格落实7天健康监测、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儋州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无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儋州市前,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儋州市,并参加儋州市常态化核酸检测。
(二)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旅居史及10月4日(含)以来有省内其他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已进入儋州市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主动落实7天健康监测,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发生疫情市县之日计算,填平补齐。
二、省外来(返)儋州人员
省外涉疫地区人员防控措施按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返)儋州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点击查看)执行。10月7日0时起,有省外非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儋州市前,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儋州市。所有省外来(返)儋州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10月8日返岗上班人员须有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
请广大居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疫情咨询电话:
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23366120;23399120
各镇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23860151
兰洋镇:23356811
和庆镇:23360701
南丰镇:23711034
东成镇:23501352
光村镇:23521973
王五镇:23631618
雅星镇:23782202
新州镇:23306168
中和镇:15103639984
木棠镇:23256564
峨蔓镇:23262155
白马井镇:23652976
排浦镇:23601174
大成镇:23309939
海头镇:23611036
干冲办事处:28819909或18789617171
新英湾办事处:28815548或18789181991
三都办事处:23553005或18289862996
来源: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