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18时起,海口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云南西双版纳、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重庆、湖北武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其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
10月7日,海口发布关于加强国庆节后返岗、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请市民朋友有序参加海口市10月7日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节后返岗、返校时,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从外省、外市县来(返)海口人员返程途中,请注意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强健康监测,向单位、社区进行报备,及时参加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或落地检。
自10月4日12时起,海口调整三亚市来(返)人员查验政策。三亚市旅居史人员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每天1次)无异常后,可来(返)海口。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后予以放行。
9月30日,海口调整万宁来(返)海口及从海口离岛人员查验政策。万宁市旅居史人员查验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来(返)海口及从海口机场、港口、码头和火车站离岛。
10月9日,文昌发布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对7日内有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人员,抵文昌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湖北武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人员,抵文昌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入琼落地检)。
10月9日起,五指山市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对7日内有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含经停)的来(返)五指山人员,抵达五指山后应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湖北武汉、仙桃、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晋中、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广州、惠州、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五指山人员,抵达五指山后应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集中隔离,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
10月6日,五指山市调整疫情防控措施。7日内有海口市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五指山,已进入五指山的,务必第一时间主动扫码登记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月9日,定安发布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定安人员有关管理措施的通告。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定安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湖北武汉、湖北荆州、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定安人员,抵定安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等待采样人员上门采样,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
10月6日,白沙调整来(返)白沙人员查验及管理措施。省内人员: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旅居史及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文昌、东方旅居史的人员,来(返)白沙需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7天自我健康监测、实施核酸“3天3检”。无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白沙需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
省外人员:对7天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白沙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云南西双版纳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白沙人员,落实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入琼落地检)。有省外非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白沙需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
10月6日,琼中调省内外各市县来(返)琼中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抵达琼中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市、文昌市、东方市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主动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特殊原因外出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
10月6日,保亭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和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四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自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于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居家(酒店)隔离医学观察3天,期间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不包括关口落地检)。三亚、海口、文昌旅居史的人员,返程前需持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健康码绿码。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3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省内其他市县低风险区和省外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保亭,实施落地第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10月6日17时起,东方调整来(返)东方人员的管理措施。省外人员: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报备,落实7天5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报备,落实7天3检,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报备,落实“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
省内人员:6日17时起,省内各市县凭48小时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无异常后,可来(返)东方。进入东方后实施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
10月6日,乐东发布关于海口来(返)乐东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市旅居史的来(返)乐东人员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备,补足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和“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请严格落实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
10月2日,陵水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万宁来(返)陵水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即可来(返)陵水。入陵后第一时间向属地村(居)委会、小区报备,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常态化核酸检测安排参加所在乡镇区域全员核酸。
10月4日,琼海发布通告。三亚市来(返)琼海人员,进入琼海前要第一时间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琼海后要落实每三天一次核酸检测。9月30日(含)以来三亚市海棠区来(返)琼海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琼海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疫情较严重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琼海人员,抵琼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
9月9日,琼海调整来(返)人员管控措施。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琼海前要第一时间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告,查验48小时内一次核酸阴性证明,落实“三天两检”。7日内无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琼海前要第一时间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告,进入琼海后要落实每三天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