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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不佩戴安全头盔要罚款200元?海南交警回应→
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消息
强制性国家标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GB 811-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
于2023年7月1日实施
近日网上传言称
7月1日起
佩戴的电动车头盔
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否则将罚款200元
在此海南交警统一回应:
此消息不准确!
在日常执勤执法的过程中,如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的,海南交警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警告或三十元罚款,同时督促并提醒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符合新标准的安全头盔。新标准主要修改内容
01修改了适用范围新标准
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02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
● 头盔表面摩擦力
新标准规定载物架应不会受到摩擦力阻挡而停止。这个指标也是模拟骑乘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头盔在地上摩擦受到的阻力,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
● 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
新标准规定落砂试验后护目镜的受损程度不能影响其正常使用,同时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
● 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
新标准规定被测的凸起结构应能被剪切、分离,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起部位处滑过。主要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人二次损伤。
03新标准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
头型由旧标准中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改为A、E、J、M、O,5个头型。
04修改了头盔的种类、形状
为便于直观区别,头盔按适用对象分为A类盔、B类盔两类。
头盔按形状则分为1类盔形状为全盔,2类盔形状为3/4半盔(春秋盔)、3类盔形状为1/2半盔(夏盔)。
头盔怎么选?
一:看
就是看产品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是否有3C认证,是否有发泡材料缓冲层。
二:闻
就是要闻一下有无刺激性气味,要选择无气味或者气味较小的产品。
三:按
就是用手按压缓冲层,选择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四:戴
就是要试戴舒适、贴合的头盔,有护目镜的要选择透光性好的镜片。
五:问
就是要询问购买的头盔类型。新标准实施后,头盔分为A类(摩托车乘员头盔)和B类(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A类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都可以用,B类只能由电动自行车乘员使用。
来源: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俞玥
值班主任:史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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