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项新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下称“《条例》”)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12月25日举办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共有28条,采取“小切口”的立法形式,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聚焦实际问题,凸显地方特色,共包含4方面主要内容:
01
第一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通过明确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职责定位,加快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其中👇
● 一是理顺监管机制。明确国资监管机构集中统一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
● 二是转变监管方式。由“管企业”为主转变为“管资本”为主。
● 三是优化履职方式。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分类授权放权清单并动态调整,厘清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
02
第二是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其中👇
● 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党组织在国企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健全外部董事管理制度。
● 二是建立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和考核机制。广泛引进人才,优化考核体系,加强激励机制。
● 三是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与经营效益相关联、与市场水平相适应、与行业特点相符合、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匹配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
● 四是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规定国企依照商业规则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完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
03
第三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其中👇
● 一是推动国有资本向海南特色产业集中,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国际合作,发挥自贸港优势。
● 二是建立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制度,聚焦主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 三是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建立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企业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
● 四是组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作,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 五是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对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
04
第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通过多种手段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监管到位,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其中👇
●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 二是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
● 三是健全薪酬监督管理机制。
● 四是健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企业境外经营行为。
● 五是建立国有企业经营风险报告制度。
● 六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保障企业依法经营。
据海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马咏华介绍,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海南省国资委广泛收集资料,开展了扎实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在参考借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中央、海南及其他省市层面的国资监管现行制度文件的同时,还结合自贸港实际以及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把握国资监管基础理论、行业动态和前沿问题,为立法草案的起草奠定理论基础和政策储备。
此外,省国资委还大力开展调研,调研省属企业以及上海、浙江、重庆、深圳等地国资委相关经验做法,吸收相关省市提出的有益见解和意见建议。
在扎实完成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海南省国资委于2021年下旬完成《条例》草案。草案完成后,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以及提交审议的“三步走”,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11月24日,《条例》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后正式表决通过。
为何推出《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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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臧爱存就《条例》的出台背景与主要思路进行了说明。
臧爱存表示,《条例》是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建设海南自贸港的需要。随着国家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以及中国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背景下,海南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国内外环境进一步开放和优化,迎来重大历史发展机遇。
海南国有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既需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又应遵循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当好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制定《条例》既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也是支持鼓励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更好激发国有企业动力和活力的客观需要。
《条例》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作出了决策部署。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巩固深化海南国资国企改革成果、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条例》还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和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此前,海南面临国资国企“小散弱”等问题,国资国企在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中战略支撑作用不明显。
近年来,为推动建成现代化国有企业,促进国资规模效益大幅提升,海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属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海南国资国企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步入了发展快车道,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吸收这些有益的经验做法后制定《条例》,对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臧爱存表示,目前施行的《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于1995年出台的,二十多年来,它在促进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资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现行条例已显现出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条例》的出台与施行,将在制度集成创新上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海南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取得明显成效
在《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马咏华介绍了近年来海南国企改革的成绩亮点。
一是各项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近年来,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突破口,海南省属国企加快做强做优做大,资产总额连续跨过2000亿元、3000亿元、4000亿元台阶。
● 2023年1一11月,省属重点监管企业资产总额4279.8亿元,同比增长17.5%;
● 实现营业收入993.5亿元,同比增长66.6%;上缴税费46.7亿元,同比增长28.9%;
● 固定资产投资额310.2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营业收入增幅连续七个月位列全国第一,资产总额增幅位列全国第二。
二是围绕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加大投资。省属企业持续扩大有效投资,2023年共安排固投项目228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42亿元,1一11月已完成投资315亿元,为全年进度的92%,较去年同期增长47.6%,高于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2%的年度固投增长目标。
进一步聚焦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实施了一批产业类项目,涉及民生公共服务类、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五网”基础设施类、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固投金额占比近五成。
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航芯半导体、海底数据中心等高新技术破局性项目,投资控股海南省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信投启明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公司,高新技术产业板块实现破题,收购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海兰寰宇16.04%股权。
三是积极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近年来,省国资委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围绕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版图,开展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2家投资运营主体+7家龙头产业集团+9家专业化特色企业”国资新格局雏形初现,省属骨干企业战略支撑作用逐步显现。
已先后组建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国际商业航天发射有限公司、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海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正在组建省储备集团、省种业集团、海宾集团。推动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重组整合。
四是央地合作成果显著。原计划3年引进央企数量100家,实际引进260家。各项指标近两年在全国排名前三。
截至2022年底,驻琼央企总数达到696户,资产总额7753.2亿元、营收489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17.2%。驻琼央企25个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总投资1317.5亿元,2022年度计划投资251.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03.9亿元,超计划21%,提前完成“百家央企进海南”三年行动目标。
五是资本运作取得突破。支持省属国资国企把资本运作作为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抓手,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首轮定向增发,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续发全国首单省级人才租赁住房REITs,获得1.56倍超额认购。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要子企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化集团控股的新加坡上市公司合盛农业,合计持有68.1%股权,成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橡胶全产业链集团。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公告拟注入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税板块。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自由贸易港专项公司债8亿元,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首期公司债10亿元,并创造全省主体“AA+”信用债票面利率2.89%的历史最低纪录。
六是科技创新有新突破。省属企业R&D经费投入保持高速增长,从2019年0.29亿元增长到2022年2.54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5.53亿元。2023年组织省属企业和驻琼央企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联合资金项目16个,总投资12996万元,企业自筹资金8266万元,已完成专家网评。指导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省属企业和驻琼央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七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加完善。19家省属一级企业及31家重要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董事会应建尽建、专职外部董事占多数。各级企业全面制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健全。
17户省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建立了对所属各层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其中14户建立针对所属商业类子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新进员工公开招聘率100%。坚持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相挂钩,确保薪酬刚性兑付。
出台超额利润分享实施意见、中长期激励指导意见,25家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3+2”中长期激励制度,市场化经营成效渐显。19家重点监管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同比增长18.5%,超额完成增幅不低于11%的目标。
八是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依法依规、动真碰硬开展省属托管企业处置,将1126家托管企业集中到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中攻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强化清理核查,最终确认“1126工程”清查出的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共2614家。完成2批次托管企业清理处置工作,完成处置核销90%,预计挖掘资产超10亿元。持续开展“两非”“两资”清理,全面完成17家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处僵治困”年度工作,涉及资产7.3亿元、负债1.1亿元。开展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分类明确减亏措施和计划。开展账外资产专项清理,账外资产整改入账6.43亿元。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编辑:粟蕾
值班主任:王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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