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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观察︱海南自贸港金融政策透视

引 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正式启动,这无疑是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又一里程碑,为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开创了新的格局。《总体方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确定了时间表,划定了路线图。计划用30年的时间把海南省打造成一个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指出,要推动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对金融进行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围绕海南自贸港金融业发展的这一目标,《总体方案》中主要围绕便利跨境交易的资金流动、开放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这四个基本方面,构建了海南自贸港金融政策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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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便利跨境交易的资金流动

便利跨境交易的资金流动,主要是指推动高水平开放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以这种方式促进跨境资金的流动,在跨境资金的流动中通过事后审验真实性保证经常项目支付便捷、实行新的跨境投融资和个人用汇制度、全面开放特定资本账户这三个方面来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流动体系。

(一)保证经常项目支付便捷

自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起,中国就实现了经常项目的开放。但在实践中,当资本外逃压力比较大的时候,监管部门往往会加强对经常项目下交易支付需求的真实性审验,以杜绝透过经常项目而发生的资本外逃情形。这种做法的最终目的是加强资本管制,但这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项目资金支付的便利性。

根据《总体方案》,监管部门将把对于商业银行原来所进行的真实性审核从事前的核查转向事后核查。这一举措使得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达到更加彻底的状态,不再使其成为资本管制的辅助工作。另外,有关部门还将努力完善特殊贸易形态的资金结算,进一步简化离岸贸易、转口贸易的跨境收支管理政策,并努力建设便利跨国公司全球结算中心运行的政策环境。

(二)实行新的跨境投融资和个人用汇制度

在跨境直接投资方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并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直接投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行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 QDLP(合格的境内有限合伙人)的两项制度。

在跨境债务融资政策方面,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试点合并交易环节的跨境融资政策管理框架,实施统一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
在跨境证券投融资领域,将重点扶持具有当地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简化汇兑管理。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推进,还将探索扩大海南居民个人用汇自主权。

(三)全面开放特定资本账户

国内经济的体制机制尚不能支撑资本账户的全面开放,必须通过特定的账户体系管理,在海南和国内其他地区之间建立资金流动屏障。

根据《总体方案》,海南将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为基础,构建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平台。通过设立离岸金融账户,在其与在岸账户之间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这样的安排,可以使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事实上成为一个离岸金融市场,而这个市场可以与境外资金市场实现全面一体化。



二、开放金融业务

开放金融业务就需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程度,在实践中加快培育和发展我们的金融市场。具体来说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

(一)降低准入限制

目前,海南的金融服务业还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各类金融机构和交易平台的数量不足。地方监管部门提供资料显示,除了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外,海南其他金融服务主体严重缺位。即便在占主导的银行业机构中,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规模不大,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仍是空白。在保险、信托、证券和基金等行业,基本不存在有影响力的法人机构。

近年来国家颁布多项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其核心就是在未来几年内大幅度降低乃至取消外国投资者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同时降低某些数量型市场准入的条件限制,如经营年限和总资产要求等。海南自贸港建设完全可以充分利用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利时机,先行先试,加快金融机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在2025年之前,通过新建或重组一些原有机构,初步形成一个中外资金融机构云集、种类比较齐全、具有较高国际化程度的机构体系。

(二)建立交易和结算中心

海南自由贸易港还将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加快发展结算中心。根据《总体方案》,在交易场所建设上,将允许非居民参与交易,并且在会员、交易、税负等方面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制度。这有助于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辐射能力,并逐步扩大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从长远看,如果海口、三亚等主要城市能够形成发达的金融机构体系和低成本的交易市场环境,那么海南自由贸易港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离岸金融市场。


三、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在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这一目标的引领下,海南自贸港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离不开我们对自贸港金融的改革创新。通过金融业的改革创新,支持重点产业和支柱实体经济的发展,能够提升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具体来说应从以下两点方向入手:

(一)盘活房地产业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海南经历了多次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形成了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存量。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利用 REITs 方式,可以盘活存量资产,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更好地适应海南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需要。

同时强调稳步拓宽多种形式的产业融资渠道,放宽外资企业资本金使用范围,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可以预计,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外,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资本市场融资将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IPO 公开上市、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等有望成为海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主要融资渠道。便利的跨境资金移动和低税收环境,也将鼓励外国投资者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其中。

(二)发展未来核心支柱产业

海南的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和单一。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业是未来海南的核心支柱产业。结合这些产业的具体特点,在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等方面展开业务创新,也将是自由贸易港建设中金融支持的集中体现。

当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纵深发展阶段,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国际航运、保税仓储、流通加工、物流配送、会展等与跨境贸易相关的服务业将会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另外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生态环保、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现代热带农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和教育培训等,也有着良好的开发空间。



四、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是保证海南自贸港金融业安全稳定发展的保证,是推动海南自贸港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结合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海南自贸港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不宜急动冒进,应当采取渐进的模式,健全审核机制,规范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一)确立渐进式的风险防控模式

渐进模式是40多年中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的实施将分两阶段完成。先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再用10年时间使这些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充分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这个思路在自贸港金融领域的改革与开放方面,无疑也是适用的。在具体的政策制定上,一般应该先试点,后推广,稳扎稳打,并且注意各种政策之间的配套与协调。

(二)健全审核机制

自贸港与境外区域之间的资金完全自由流动很容易对金融稳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自贸港跨境资本流动的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对于异常的大规模资本流入或流出,应该及时予以关注或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限制措施。

同时,作为一种常规性的政策安排,应该建立和健全与自贸港金融体系相适应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周期的变化进行逆向调节。此外,应该充分利用“电子围网”等手段,建立和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审查机制。

(三)规范金融服务业发展

未来几年中,海南在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汇聚和对外开放,金融交易平台的建设与发展,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等方面,都有望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在这个过程中,职能部门应坚持既积极鼓励又合理规范和监管的基本原则。特别要防止政策套利、过度投机以及“脱实就虚”现象的发生,还要防止由于同业竞争加剧而出现的过度冒险或放松风险约束的业务行为,以便从根本上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

   结  语

CONCLUSION

通过对跨境交易资金、金融服务、金融体制、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这四个基本方面的完善与构建,打造了从内到外的立体的金融监管体制,营造健康稳定的海南自贸港金融环境,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注入活力,增添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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