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最新限购限贷政策+商贷月供档
“深圳发布”微信公众号28日消息,根据深圳市政府调控要求,自5月29日起,深圳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下调贷款利率下限
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LPR-10BP调整为LPR-4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LPR+30BP调整为LPR-5BP。
此次调整有利于降低居民家庭购房门槛,减轻还款负担,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经过精确测算,以总价500万元的房源作为参考案例,根据新政规定,若选择支付20%的首付比例,相较于旧政策,其首付金额将减少50万元,但相应地,月供金额将增加1553.5元。此部分节省的首付资金,购房者可灵活运用于月供的补充支付以及房屋装修费用的承担。另一方面,若购房者维持原有30%的首付比例不变,则其月供金额将减少691.73元,整个贷款周期的还款总额将降低24.9万元,从而有效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直接减少购房总支出。
此次深圳充分遵循因城施策的原则,结合深圳楼市现状,“双管齐下”用好政策工具箱,通过降低首付成数,减少购房者需要支付的初始资金,降低了购房门槛,再加上商贷利率下调,减少了居民后续的住房消费负担,提高住房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首付及房贷压力的减小,再加上“以价换量”仍然是当前深圳楼市的主要特征,深圳市民的购房成本将会显著降低,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度增加,成交量好转。
此前限购“松绑”
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从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在优化限购政策方面,根据《通知》,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由3年调整为1年;在其他范围内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仍为3年。
同时,深圳此次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通知》规定,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深圳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
在新政刺激下,深圳楼市整体成交量明显增长。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数据显示,新政后首周(5月6日-12日),深圳二手房签约量约1361套,环比增长201.8%。
现阶段限购限贷政策
现阶段利率
住宅首套:LPR3.95%-45=3.5%
住宅二套:LPR3.95%-5=3.9%
公寓商贷:LPR3.95%+60=4.55%
公积金首套:2.85%
公积金二套:3.325%
各阶段房价对应商贷及月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