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和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实验技术岗位
岗位职责:承担物理实验室实验教学准备与服务、实验室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建设、开展实验教学仪器开发及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物理学专业。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6月8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6月8日至6月29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基础实验教学中心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网站(网址链接:http://jcsy.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等环节。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公布。
2.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含心理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环节,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各占50%。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安排以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25%。
(五)确定拟聘人选。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闫老师
电 话:85303683
电子邮箱:jcsy@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七楼208室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和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西部果品高值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实验技术员
岗位职责:主要承担教育部西部果品高值利用工程中心大型仪器管理、工程中心校外基地管理、工程项目现场督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果蔬加工和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认真负责。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
3.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生物学相关专业背景。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6月8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6月8日至6月29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食品学院网站(http://spgcx.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面试(含心理测试)和实验技能测试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食品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网站公布。
2.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含心理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环节,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各占50%。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安排以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25%。
(五)确定拟聘人选。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和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老师
电话:85310517
电子邮箱:spgcx@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格物楼1122室
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和化学化工学院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实验技术岗位
岗位职责:承担大型仪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后勤服务与保障、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7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理工科类专业。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6月7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6月7日至6月28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化学化工学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网址链接:http://www.chem.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等环节。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化学化工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布。
2.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含心理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环节,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各占50%。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安排以化学化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25%。
(五)确定拟聘人选。化学化工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化学化工学院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81530727
电子邮箱:chem@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135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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