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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与复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要求,经企业测评、推荐上报、审核确认等程序,拟认定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750家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见附件1)、三一石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2960家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3年11月13日
电话:010-62084924、010-62084853
传真:010-62083094
邮件:chanyechu@cnipa.gov.cn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572号)要求,经测评、初核、审核等程序,拟确定89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见附件1)、36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2)通过复核。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将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中予以撤销。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3年11月13日
电话:010-62084924、010-62084853
传真:010-62083094
邮件:chanyechu@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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