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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好评”“提星级” 罚的就是你!青岛开出20万元罚单

掌上青岛 2021-03-23


大众点评网众多吃货们心目中的“宝典”

不知道去哪吃?
打开大众点评看看哪家评分高跟着评论去,肯定错不了然而,谁能想到那些高居榜首的五星商家却有可能是刷单刷出来的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了一起网络“刷单炒信”案件,揭开了涉案单位用非法手段为网络平台内经营者“刷好评”“提星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黑幕。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20万元的处理决定。



案发

公司承诺可大众点评“星级”和“排名”
去年9月底,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举报,称某网络科技公司存在为网络平台商家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情况重大,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深入核实。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利用发放传单、工作人员上门联系、公司微信号等形式,发布项目合作广告,招揽合作对象,以店铺装修、店铺推广、推广套餐、点评套餐等服务项目为幌子,承诺能提高在“大众点评网”的“星级”和“排名”,扩大知名度,吸引更多消费者,诱导商家与之签订《广告服务合同》,而在“线下”采取非法手段,组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好评商业宣传。
这起案件共涉及4商家,获取非法收入18740元。


揭秘

已形成一整套“刷单炒信”非法运作模式


办案人员介绍,这起案件违法情节隐藏深、涉及人员多、调查困难大,前后历经100余天奋战,终使案情拨云去雾,水落石出。当事公司为客户“刷单炒信”,有一整套非法运作模式和程序,与商家鉴定合同后,
首先在公司微信号微信群招募大众点评账号等级为V3-V8体验人员,之后安排“点评大人”将挑选的体验人员,拉入具体服务商家小群,按照策划内容公告,组织体验人员以消费者名义在服务商家的“大众点评网”店铺完成网上购买、消费等行为。体验结束后,线上提交评价(作业),由商家“线下”返现,实现提高“线上”交易量、好评数和星级等次等效果。此类行为,构成了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


春节消费提醒



春节促销花样多 有奖销售看仔细


抽奖规则不清楚明确、动辄推出几十万豪车当做奖品诱惑消费者作出不理性消费决定、抽奖过程中暗箱操作、兑奖时凭空设置各种不合理门槛……春节期间,大大小小的商家通过有奖销售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有些商家玩起了各种“套路”,
这些行为可能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市民在参与促销活动中需警惕,以免落入“陷阱”,如果发现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时违反下述规定或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拨打“12345”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促销行为一般规范。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履行优惠承诺,不得利用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不得通过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他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卖场、电子商务平台等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促销方案,公示促销规则及相关信息,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

有奖销售行为规范。经营者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有奖销售档案,不得擅自变更、附加条件,影响兑奖行为;奖品为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形式的,应当公布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详细内容;不得有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或者擅自改变活动范围、不按要求投放中奖标志的商品(或奖券)等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欺骗行为;不得有最高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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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 李沛-责任编辑:简单【产权及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如果分享的内容和图片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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