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要通知!青岛这些区域封闭!

掌上青岛 2021-03-22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

切实保障全区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青政发〔2018〕35 号)有关规定,城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城阳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火↓↓↓

一、封山期限:2021年3月10日 00:00 - 2021年5月31日 24:00。


二、封山区域:夏庄、惜福镇街道辖区内的全部山林(毛公山景区开放区域除外);城阳街道白云山、驯虎山区域山林。


三、在封山区域及周边 500 米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山林;


(二)烧火取暖、野炊、烘烤食物、吸烟、乱丢火种、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


(三)烧荒、烧秸秆、烧地边、焚烧垃圾;


(四)电焊、电气焊、切割机作业,爆破作业以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在封山区域内修建工程设施等。


四、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区域;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进入林区。经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服从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五、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履行森林防火管理职责。


六、封山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七、各街道、社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通告。


八、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或者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


日前,青岛市即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关于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封山禁火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青政发〔2018〕35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实行封山禁火,现通告如下:


一、封山期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二、封山区域:对马山、鹤山等景区非开放区域和其他集体山林实行封山管理,实行封山戒严。

    

三、在封山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二)烧火取暖、野炊、烘烤食物、吸烟、乱丢火种、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

    

(三)烧荒、烧秸秆、烧地边、焚烧垃圾;

    

(四)电焊、电气焊、切割机作业,严禁爆破作业以及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封山期内,除驻林区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区域,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进入林区。经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服从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

    

五、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履行森林防火管理职责。

   

六、封山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七、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通告。

   

八、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或者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市即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3月1日


此前还曾发布

崂山平度市

(戳蓝字看全文)

的相关通知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转发提醒!


热门视频推荐

更多精彩视频请关注“观海新闻”视频号


-来源:青岛日报(qddaily)、观海新闻客户端、即墨发布等-责任编辑:栗子【产权及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如果分享的内容和图片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

往期精彩回顾

1、明天,又降温!青岛全市有雨!这里花全开了…

2、停车场墙倒砸了8辆车!青岛这些车主着急上火10多天了

3、出门不用带身份证、驾驶证…青岛将打造“无证明城市”!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