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两个老司机在苏通大桥上怼起来了!
一辆47吨的重型货车和一辆载着25名乘客的大客车
在苏通大桥高速公路上“追逐竞驶”
速度快达100km/h!
他们不是在拍电影,而是在开“斗气车”
事故起因
原来,当天上午10点多,一辆上海牌照的大客车,由南向北经过苏通大桥南引桥时,遇到道路封闭施工,客车司机就向左打了方向,想要借道,结果旁边的大货车没有礼让,这之后,两人就开始了相互别车。
▼具体情况,来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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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追逐过程”
大客车从左边超车
然后别了一下大货车
大货车这个时候又追上
行驶到苏通大桥桥面时,
大客车驾驶员忽然从第三车道直接变道至第一车道,
这是什么仇,什么怨?!
竟然在路上就互扔水杯?!
吓得@25名乘客不知所措~
副驾驶的人拿瓶子扔向客车驾驶员 扔了两次
这起追逐,以大客车“完胜”,
撞坏大货车价值2万元的后视镜加速驶离而收场。
当然,大货车也未曾幸免于难,
车上的划痕说明一切!
发生事故后,大客车驾驶员认为损失轻微,驾车逃逸,货车司机报警。
警方发布:
南通交警高速四大队在调查王静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一案中发现,2017年7月3日10时31分至2017年7月3日10时36分,王静驾驶沪BS1311大型普通客车(营运大巴车载27人由上海至连云港)沿沈海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苏通大桥,在1206KM~1201KM路段与王建兵驾驶苏FA8690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FD186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互追逐、别挤,后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王静驾车逃逸。
王静、王建兵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涉嫌危险驾驶罪。
现两人均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此案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据悉,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
江苏首例因竞速行驶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例。
开“斗气车”法律后果:如果斗气过程中存在追逐竞驶等情形,将可能因“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如果存在别车、撞车等情形,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将由故意撞击的一方承担,如果危及到其他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将构成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
猛轰油门高速行驶法律后果:如果车辆私自改变发动机功率或排气装置等已经登记的技术参数,将被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开高音喇叭招摇过市法律后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如果是违法规定安装、使用影响交通安全的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光电设备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禁止鸣笛的地点鸣笛,将罚款50元。
看完你还敢开斗气车么?
默默的心疼那25名乘客!
江苏交通广播网融媒体记者:苏婉
来源:南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