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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享茂的WePhone是诈骗软件吗?

2017-09-23 李慧翔 南方周末


(视觉中国/图)


全文共1397字,阅读大约需要4分钟。


  • 如未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VoIP业务,无疑属非法经营行为,但能否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尚存异议。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程序员自杀令人扼腕,事件依然沸沸扬扬,一种令人惊讶的说法是:苏享茂所开发的WePhone软件涉嫌为电话诈骗团伙提供帮助,并利用监管灰色地带创业起家。因此在翟欣欣上网揭发之际,苏害怕即将面临的刑责,畏罪自杀。


要了解WePhone的性质,我们必须要从WePhone的技术原理——VoIP说起。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协议传输语音的技术。简单来说就是通话的时候,将声音的模拟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然后在终端又还原为声音信号。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就是微信语音吗?不是的,微信语音只能在微信App和微信App之间传输语音,而VoIP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技术直接可以用App拨打对方的电话号码。这也正是VoIP类软件在中国大多属于灰色地带的原因。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法律规定了三类通话行为,首先是基于电话网(固定网和移动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也就是我们最常见的打电话、打手机;其次是由电信网和互联网共同提供的IP电话业务,也就是以VoIP为代表的IP电话;第三是基于互联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即微信语音、QQ语音等。


需要注意的是,前两类通话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应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而中国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只有4家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所以在国内开展VoIP类业务,除非像Skype这样已经投靠资质方的,其它均可视为灰色产业。


那么WePhone是否可以为电话诈骗团伙提供帮助呢?此前国内关于诈骗团伙利用VoIP技术修改来电号码,用10086等客服号码欺骗受害者的新闻不胜枚举。但所有VoIP诈骗的关键步骤就是必须能够随意修改来电号码,据WePhone资深用户反映,WePhone并不具备此功能,和Skype这种成熟的互联网电话软件一样,欲修改WePhone来电号码,需要有电话或短信认证的途径。显然普通人不可能拿到10086的电话权限。


WePhone的主要客户群体,正如苏家人说的那样“为中东客户提供服务”。由于在沙特、阿联酋等中东国家,VoIP业务是明确被禁止的,中东本土运营商实际上为政府控股,VoIP免费服务严重影响了当地移动运营商的运营收入。所以WhatsApp、微信语音等通讯软件的即时通话功能一直不能正常使用。


而这些国家有大量的外籍务工人员,来自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非洲等劳务输出国,对于他们来说,既然微信语音都不能用,那么价格低廉甚至免费的VoIP电话就是最好的通话选择。只要新出来一个免费电话,很快会在这些务工者圈子里快速传播。这也是WePhone这个在国内没有任何知名度的软件,会在海外拥有几千万注册用户的原因。


那么苏享茂做这样的“灰色软件”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或风险呢?此前,国内曾有三起有影响力的VoIP相关案件。一是1998年的“福州IP电话案”,二是方德成被控违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案,三是方正宽带公司与北方中宽合同纠纷案,亦称“VoIP第一案”。


这三起案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VoIP第一案”。在此案中,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出示的《关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征询意见函的答复意见》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经营VoIP业务需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未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VoIP业务,无疑属非法经营行为,但能否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尚存异议。


因为,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办公厅的《关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征询意见函的答复意见》属于信息产业部答复意见,只是在国家部委内部可作为规范性意见,不属于刑法中的“国家规定”。


因此,苏享茂难以被认定为触犯刑律,可能只会面临行政处罚。如果他因为害怕被“揭发检举”而跳楼,那的确令人惋惜。


(作者系知名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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